战略合作伙伴协议2018年12月甲方:地址:代表人:乙方:贵州省到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代表人:一、合作总则(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开放诚信的原则,签署本协议。(二)双方同意基于各自的主营业务与资源,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建立密切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行业优势,共同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二、合作内容甲方负责开放现有的社区、小区资源,建立微信群、扩展初期微信群人数,负责开展或配合乙方的线上及线下推广活动。在甲方现有“菜鸟驿站”实体店500家,建立微信省到家社区团购群。为建立更好的战略合作及下一步更深度股权合作。甲方先推选“菜鸟驿站”实体店200家与乙方进行前期合作,合作目标如下:(一)甲方建立200个群,每个群达到100人开团。(开通省到家社区团购平台)(二)200个群,每群每天销售额达到500元,(每天总销售额达到100000元)(三)团长收入:100000元/天X10%=10000元/天(四)甲方业务人员收入:100000元/天X1%=1000元/天(五)张总公司收入:100000元/天X2%=2000元/天(六)合作的200个社区团购群,其中甲方当100个群主,乙方当100个群主;(七)乙方负责建立供应链体系,负责生鲜、水果、肉制品等产品的供应及售后服务的质量。甲乙双方同意,以目前乙方的省到家小程序平台进行交易承载,但在甲方受所合作的菜鸟体系所要求时,需对开展交易的平台做出相应的部署和调整。(八)业务推进的人员分工:甲乙双方分工各自委派管理人员组成业务推进团队,推进整个社区团购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甲乙双方在以上合作过程中各负其责,非常迅速达成目标,乙方将邀请甲方张总个人进入乙方公司股权合作,成为公司核心股东。三、双方责任及承诺1、甲乙双方确保微信群的所有权双方共同所有;2、乙方确保供应体系的稳定及相关食品安全;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协议执行3个月到6个月内,就收益分配、是否开展更进一步的合作(如股权合作)等事项展开讨论并形成决议,以求更好的发展。四、保密及对外披露双方均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需要披露的除外。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宣传口径。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并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本合作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协议无效或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五、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六、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均存在履约能力时,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七、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八、附则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需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未经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加以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