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的履行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学习情境四合同履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向第三人履行与由第三人履行合同生效提前履行、部分履行与清偿抵充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认知有漏洞合同的补缺合同的保全教学目标•1、能力目标•(1)能够辨别并填补合同漏洞,能够根据履行抗辩权、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提出保护债务人、债权人权利的措施,进而有针对性的解决有关合同履行的实际案例•(2)能够在学习中分析、总结、概括、抽取,根据己之所需取其有用之处•(3)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交际能力或人际关系协调能力•2、知识目标•(1)了解合同履行的含义和基本要求•(2)掌握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3)掌握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4)掌握抗辩权的含义和行使的方法•(5)了解合同补缺的规则•3、素质目标•(1)具备思维敏捷、反应机敏、善于观察、冷静处事的素质;•(2)塑造公正、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品德高尚和富有人格魅力的法律人的素质;•(3)树立法律至上的信仰,富有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学习任务一:合同履行认知•张某与李某同时在一小区开了出售香肠的小店。为了保证利润,张某找到李某协商,以向李某支付1万元的代价,换取李某不开香肠店的承诺。一、情境导入李某是以何种方式履行合同的?二、任务描述1、知识准备(1)法律法规依据(2)法律基本原理2、任务解决学生分小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3、任务评估总结归纳三、任务实施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基本原理•①什么是按约履行、全面履行及诚信履行?•②什么是附随义务?学习任务二:有漏洞合同的补缺•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一、情境导入•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一、情境导入•(一)什么是合同的标的?•(二)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二、任务描述1、知识准备(1)法律法规依据(2)法律基本原理2、任务解决学生分小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3、任务评估总结归纳三、任务实施•(1)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1)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法律基本原理•①什么是合同的补缺?•②如何依照推定的意图补缺?•③如何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补缺?•4、实训巩固•张先生在家具店签订了一份买一套价值3万元红木家具的合同,张先生在格式合同加了一句话:“请送到我家”。之后家具店不送,消协去调解时,家具店说:那句话是他擅自写上去的,没有经过我们同意。于是张先生就起诉了家具店。•原告律师说:家具店有送货上门的义务。•被告律师说:这句话是买受人自己写上去的,并没有经过被告的允许,一个合同条款必须双方都同意签字才能作为合同的条款,如果张先生用自己的笔迹在合同上加了这个条款,必须由我方在旁边注明和签字,才进入合同,单方写的不能进入合同。•试分析。三、任务实施•5、拓展提升•甲公司董事长拟定了一份合同,由A企业为其制作瓶贴塑料标签,但未约定瓶贴的厚度。于是,A企业以1个厚的标准制作完成。交货时,甲公司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被A企业诉诸法院。•法院判决结果:A企业败诉。•请分析理由。三、任务实施学习任务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甲棉纺厂与乙贸易公司依法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贸易公司向甲棉纺厂提供未经精加工的去籽棉花100吨,依合同约定执行国家定价,并规定违约者应支付违约金。在合同执行中,乙贸易公司因单方主观上的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市场上调整棉花收购价,调整后的棉花收购价比以前有所提高。一、情境导入•乙贸易公司提出按照提价后的棉花收购价付款,甲棉纺厂不同意,认为乙贸易公司迟延交货,负有违约责任,应仍按原定价格支付货款。乙贸易公司不同意,拒绝交货,甲棉纺厂诉至法院,要求乙贸易公司按约定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一、情境导入•(一)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二)法院应如何处理?二、任务描述1、知识准备(1)法律法规依据(2)法律基本原理2、任务解决学生分小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3、任务评估总结归纳三、任务实施•(1)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2)法律基本原理•①什么是政府定价?•②什么是政府指导价?•4、实训巩固•某加油站与某石油公司签订一份汽油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一)由石油公司按每月500吨的数量连续一年供应93号汽油给加油站,1月份价格为8300元/吨,2月份以后价格另行制定;(二)每十天结算一次货款;(三)每天由石油公司将汽油送到加油站,运费由石油公司承担;(四)一方违约,将按未支付货款总额的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任务实施•4、实训巩固•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照合同履行。至1月份第二个结算日时,受国际石油价格上涨的影响,国家对汽油价格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8300元/吨上涨到8800元/吨。石油公司向加油站提出按照新价格履行合同,加油站以合同已经有了明确约定为由,坚决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石油公司遂提出要解除合同,而加油站不同意,并称,如果石油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除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以外,还要赔偿加油站的损失。•问题:应按照哪个价格执行合同?三、任务实施学习任务四:向第三人履行与由第三人履行第一类:由第三人履行•北京星岛光电器材厂驻张家口市经销处(原告)和张家口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从1999年起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由原告供给被告建筑材料。截止到2001年7月26日,被告实欠原告货款115928.35元。当日,被告给原告出具一份“证明”,内容是“市人事局交流中心:因我方欠经销处货款116000元,双方协商,同意由贵方欠我单位工程款抵付,望贵方协助办理为盼。并附我方收款收据一张。”“收款收据”是被告的全称的专用收据,付款单位是“市人事局交流中心”,时间是“2001年7月26日”,金额是“116000”。被告将上述“证明”和“收款收据”交给原告,原告到市人事局交流中心索要未果而诉至法院。被告答辩称其已经将对市人事局交流中心的债权合法转让给原告,形成了债权债务的转移。一、情境导入•甲公司和乙政府办公室签订了1份租赁合同,约定甲购买电梯设备并将该电梯租给乙使用,乙按月支付租赁费。该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并未实际履行。此后,乙向甲出具1份委托书,载明:“我区政府向贵公司借贷人民币500万元,现委托贵公司将款项(人民币500万元正)转入我区政府下属丙公司的帐户”。甲公司遂将用途为货款的485万元划入丙公司的帐户。丙公司收款后,分两次以租赁费名义向甲公司付款65万元。次年,甲向丙催收租金,丙未能给付。三年后,甲向乙催收租金。乙在催收通知书“承租单位”栏盖章确认并承诺保证还款,但未实际还款。甲遂起诉要求乙与丙偿还借款。一、情境导入第二类:向第三人履行•第一类:由第三人履行•(一)本案中的合同履行有何特殊之处•(二)债务人张家口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确定的第三人拒绝向北京星岛光电器材厂驻张家口市经销处(原告)付款,原告该怎么办?向谁要钱?二、任务描述•第二类:向第三人履行•(一)本案中的合同履行有何特殊之处?•(二)你认为甲能否起诉要求乙与丙偿还借款?二、任务描述1、知识准备(1)法律法规依据(2)法律基本原理2、任务解决学生分小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3、任务评估总结归纳三、任务实施•(1)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解释二》第16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法律基本原理•①什么是由第三人履行?•②什么是向第三人履行?学习任务五:履行抗辩权第一类:同时履行抗辩权•2001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千万元,第二期支付3千万元,第三期则在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千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一、情境导入•(一)本案属于双方违约还是单方违约?•(二)如何区分双方违约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二、任务描述1、知识准备(1)法律法规依据(2)法律基本原理2、任务解决学生分小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3、任务评估总结归纳三、任务实施•(1)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法律基本原理•①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②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是什么?•③因重大误解导致的可撤销合同,如何行使撤销权?撤销的后果是什么?不撤销的后果是什么?•4、实训巩固•2000年4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10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2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1千万元,第二期支付4千万元,第三期则在10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千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10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三、任务实施•4、实训巩固•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

1 / 9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