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对现场的安全及工程质量、成品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应予以充分重视。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一般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或委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十分重要,其具体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建立完整可行的保卫制度,包括领导分工、管理机构、管理程序和要求、防范措施等。(2)项目现场应设立围墙、大门和标牌(特殊工程,有保密要求的除外)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随便进出现场。(3)管理单位应发给现场施工人员专门的出入证件,凭证件出入场。(4)一般情况下项目现场谢绝参观,不接待会客。在施工现场应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若干人。在工地现场应成立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任何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胸卡。重点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保卫人员,负责对工地、办公区及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应确定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的保卫工作。(3)现场保卫工作人员应佩戴执勤标志,必要时可配备相应的警戒器具。(4)现场保卫人员必须由身体素质较好、热爱保卫工作的人员担任。(5)严格执行警卫巡逻制度,不得偷懒、酬酒,严禁赌博和非法留宿。(6)要勇于揭发、检举坏人坏事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与之作争斗。(7)加强‘‘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8)对表现比较好、有一定贡献的保卫人员,项目部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施工现场贴出表彰公告。(1)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须佩戴本人出入证,接受警卫检查。(2)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朱质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存入内业资料被查。(4)为保证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任何单位几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打架、盗窃,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5)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酬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需经过保安管理人员批准并经行登记。(6)仍和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物资部门开具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7)全体施工人员都要有维护现场、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无视法律,不得触犯法律。(1)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先联系后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2)外来非施工人员一般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如情况特殊,必须住在施工现场的,需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3)现场保卫人员应告知外来人员需注意的事项及现场作业危险区域,外来人员应尽量远避危险区域,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进行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1)项目经理对现场施工保卫工作负全部责任,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2)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4)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事件。(5)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管理,指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制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6)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保卫人员,负责对工地宿舍区的保卫巡视。(7)库房搭建要牢固,有门有锁,有防盗措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8)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9)对变电室、汞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工序,需制定专门的保卫措施,以确保安全。(10)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