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0日国际石油合同介绍2为什么要学习和理解国际石油合同•重合同、守信用和依法执行海外项目•重承诺、守信用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怎样学习和理解国际石油合同•正确理解国际石油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了解国际石油合同的经济模式•掌握学习国际石油合同的方法国际石油合同介绍3目录一、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二、法律ABC三、国际石油合同概念、分类四、国际石油合同条款介绍五、获取石油合同权益的方式六、联合作业协议4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什么叫国际石油合同?资源国政府或国家石油公司外国投资者,一般是油公司勘探、开发、生产石油工业上游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5如果你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住了所有的国家;如果你控制住了粮食,你就控制住了所有的人;如果你控制住了货币,你就控制住了整个世界。-亨利.基辛格《石油战争:石油政治决定世界新秩序》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6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1、达西模式-早期租让制合同的雏形1859年,德雷克在宾夕法尼亚州用钻井机器成功钻出原油。1870年,洛克菲勒成立标准石油。1890年,荷兰皇家石油公司成立。1892年,该公司在印尼发现了石油。1901年,达西(一个爱尔兰商人)得到波斯帝国除北部五省之外所有地区的石油专有开采权,时间为60年。作为回报,他要付4万英镑的头期费用,以及很小一部分的矿区使用费。1908年,发现了石油。达西模式开启了租让制合同时代。1901年,培生建立墨西哥鹰牌石油公司,沿用达西模式,在墨西哥获得石油开采权。1925年,授予给伊拉克石油公司的租让制合同作为中东租合制合同的范本。1922年,委内瑞拉通过石油法,采用达西模式,“是世界上对外国公司最好的法律”。7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2、早期租让制合同的主要特点20世纪50年代以前,租让制合同成为国际油公司和资源国政府合作唯一方式,世界上大约有122个国家采用。主要特点是:租区大,无面积归还;租期长;石油作业绝对权力;石油资源所有权;不纳税;仅交少量矿区使用费。合同名称生效日面积(平方公里)租期到期日达西1901500,000601961IPC1925445,000752000阿美1933371,000601993ADPC1939整个国家7520148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3、五五分账准则-租让制合同的突破性契约1945年,贝坦库尔特成为委内瑞拉总统。委政府要求修改石油合同运动高涨,埃克森、壳牌和海湾强烈反对。1947年,军变政府提出的同样要求,石油公司向美国政府求助,杜鲁门政府回绝请求。1948年,委内瑞拉每个石油协约中都加入了五五分账准则(石油公司净利润五五分成),体现了石油公司和产油国之间关系的重大变革,这一变革持继了将近25年。1950年,阿美公司和沙特采用五五分账准则,修改了原有的租让制合同。此后两年内,此准则被几乎所有国家采用。受此影响,早期租让制合同经济条款逐步变革:资源国政府提高矿区使用费比率,要求支付生产定金,征收所得税(沙特是第一个征税的国家)。9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4、马太伊与联合经营模式二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国际石油公司与资源国政府合作关系,主要体现为:民族解放运动兴起;独立石油公司的出现;OPEC的出现。1957年3月,埃尼和伊朗国家石油签订联合经营合同组建合资公司。合约规定埃尼负担初期投资成本,发现石油后伊朗国家石油出资参与开发,双方共同管理公司。联合经营合同有两个具有重要意义:它取代了石油公司刚刚接受的“五五准则”;吸收当地人进入公司董事会,就是给予当地人管理石油作业权力。马太伊,意大利石油工业之父,对传统国际石油体系的挑战者,后死于空难。10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5、产品分成协议第二次大战后,外国公司纷纷返回印尼,继续他们的作业。1945年,印尼独立,早期的租让制合同受到国内严重抨击。由此,印尼此后10年内,没有新签一份租让制合同。1960年,殖民地时期的矿产法被废止。1963年,印尼实行服务合同“ContractofWork”。因对服务合同不满,印尼创造出了产品分成合同。产品分成作为一种经济模式首先出现在木材业和农业,外国投资者分享产品用以回收投资。Dr.IbnuSutowo是第一个把产品分成概念借用到石油工业上的先驱者。第一个产品分成合同是1963年印尼国家石油公司与日本财团签订的。11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6、风险服务合同二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国际石油公司与资源国政府合作关系,主要体现为:民族解放运动兴起;独立石油公司的出现;OPEC的出现。第一个服务合同出现在伊朗。1966年,法国ELF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AGNECYAREEMENT”,法国公司提供技术、财务和其他服务。风险服务合同早期很少被石油工业界所采纳,20年内所签合同很少。1976年巴西推出的风险服务合同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1989年,伊朗推出BUY-BACK合同,风险服务合同发展进入新阶段。12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7、国际石油合同发展最新发展世纪之交,有三件事情对国际形势有深远的影响:9.11事件;美国入侵伊拉克;2008年金融危机。石油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又成为政治家“外交武器”。资源消费国,把石油供应列为国家能源安全;资源生产国,大打“石油牌”。资源国纷纷通过立法修改或取消原有石油合同,以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和更多的话语权。各种类型国际石油合同相互借鉴,加速融和,更加关注环保和可持继发展。13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8、中石油“走出战略”和国际石油合同迅速成长探索起步加快发展19931997200320052006中标秘鲁6/7区项目和中加公司加拿大项目。开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油气合作苏丹1/2/4区1000万吨级油田及长输管道建成投产,标志着海外第一个大油田建成石油作业产量达到2500万吨,海外业务快速发展,当年新签项目13个,开始涉足风险勘探成功并购PK、Encana厄瓜多尔、Petro-Canada叙利亚等公司,首次实现海外公司并购的突破海外原油作业产量突破5000万吨,首次进入海上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共获取6个海上项目海外原油作业产量突破6000万吨,中亚天然气合作全面启动2004石油作业产量突破3000万吨,我国第一条跨国原油管道—中哈原油管道开工建设1999签订了苏丹1/2/4区、哈萨克阿克纠宾和委内瑞拉陆湖项目合同,为三大油气合作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200720082008海外原油权益产量首次突破3000万吨“双赢互利,共同发展”国际石油合同条款更趋于灵活14目录一、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二、法律ABC三、国际石油合同概念、分类四、国际石油合同条款介绍五、获取石油合同权益的方式六、联合作业协议15法律ABC国际石油合同法律法律合同16法律ABC一、什么叫法?二、普通法和大陆法三、中国法律制度四、法律意识17什么叫法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由公共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规范。道德、宗教、政党政策18普通法和大陆法普通法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普通法系法律思维方式归纳式演绎型法的渊源制定法判例法法律的分类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平衡法诉讼程序纠问制对抗制法典编纂系统不系统19中国法律制度混合式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律特色成文法中华法系香港法中国法律渊源宪法法律实体法程序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20关于法律的知识、观念和想法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法律意识领导有认识、法律人员有知识、一股员工有意识法律意识21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约:承诺:对价:设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什么叫合同22目录一、国际石油合同历史沿革二、法律ABC三、国际石油合同概念、分类四、国际石油合同条款介绍五、获取石油合同权益的方式六、联合作业协议23国际石油合同概念(1)以石油勘探开发生产为目的(2)由东道国和投资者之间签署(3)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4)法律文件国际石油合同24国际石油合同分类(1)按性质分类——租让制(矿税制)——产品分成——风险服务——联合经营25(2)按业务分类——勘探合同——勘探开发生产合同——开发生产合同——提高采收率合同国际石油合同分类26(3)按开采对象分类——原油合同——天然气合同——原油天然气合同国际石油合同分类27许可证协议许可证协议是从传统租让制合同演变而来的,因此,它仍然沿袭了租让制合同的主要特点。采用许可证协议的国家:泰国、文莱、巴基斯坦、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挪威等28许可证协议4.对于外国石油公司的各种决策,资源国政府有权进行审查和监督,诸如政府要求公司必须完成最低限额的勘探工作量和批准的油田开发计划并确保油价等;5.资源国政府可作出参股的规定;6.外国石油公司的投资按许可证所授予的区块回收,区块内所建和所购置资产归外国石油公司所有。许可证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租让区或合同区有一定的范围限制;2.租让期一般较短,通常限定在6-10年内;3.资源国的经济收益除了矿区使用费外,还有按公司净收益征收的所得税,至少是纯利润的50%。矿区使用费可随产量增长或价格上涨采用递增费率或滑动费率。许多许可证协议还包括各种必须支付的定金,如签约定金,发现油田定金,以及达到规定产量水平的定金等;29许可证协议许可证协议对资源国的有利之处:——经济上基本无风险——管理上比较简便——花费较低——如果采取竞争性招标,资源国还可获得数额可观的定金或较高的矿区使用费和所得税——许可证协议关于培训和雇佣资源国人员、资源国直接参与管理的条款,不但可使政府进一步获得有关国际石油工业方面的知识,而且对于资源国评价本国石油资源、对比本国与其它国家的石油工业体制、有效控制和管理石油生产等都带来巨大的好处。30联合经营合同联合经营合同是在1957年首先由意大利埃尼集团与伊朗签订。在联合经营合同的模式下,由国家石油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共同拥有合同区块油气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的专营权,政府只收取矿区使用费,由国家石油公司同外国石油公司按双方商定的比例参股,双方的投资按合同区块回收。31联合经营的形式:1.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由国家石油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单位,承担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参加联合经营的各方按照在企业中参股的比例分享利润;2.不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国家石油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不组成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而是根据合同由双方各自的实体进行合作并履行合同条款,作业者由双方指定,这实际上是一种合伙形式;(英国、挪威)3.组成非盈利性的合伙组织。由国家石油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共同组成一个非盈利性的合伙组织,这种合作组织通常指定一方作为作业者,负责按照实际成本费用实施开发和生产作业,所需资金由国家石油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共同提供,新组成的合伙组织不销售产品,而是根据一项总体联合经营合同的规定由作业者向国家石油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交付它们各自应当获得的石油。(伊朗)适应美国税法要求联合经营合同32产品分成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是1963年由印度尼西亚首创的。产品分成合同的主要特征是:1.外国石油公司承担勘探风险;2.全部产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来偿还费用的“成本油”,另一部分是由资源国或资源国国家石油公司同外国石油公司分享的“利润油”(资源国政府从生产一开始就可得到自己份额的“利润油”,从而获得收益);3.国家石油公司通常掌握重大的监督权和管理权,日常业务管理由外国石油公司负责。33采用产品分成合同的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缅甸、老挝、印度、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尼泊尔、委内瑞拉、尼日利亚、安哥拉、加蓬、埃及、叙利亚、伊拉克等。产品分成合同34风险服务合同风险服务合同于1966年开始在伊朗使用。这种合同通常规定,签订合同的外国石油公司不仅要为勘探提供全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