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220年——581年上编: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史前-1911年)•第一章中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4)•第二章夏商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2)•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2)•第四章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4)•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治制度(3)•第六章隋唐政治制度(3)•第七章五代十国时期的政治制度(2)•第八章两宋时期的政治制度(2)•第九章金元时期的政治制度(2)•第十章明朝的政治制度(2)•第十一章清朝的政治制度(2)•第十二章近代政治制度(2)•第十三章民国、共和国时期政治制度(2)魏吴蜀魏:220-265吴:220-280蜀:220-263西晋265-313年东晋317-419前秦(350-394)北魏(386-534)东魏(534-550)西魏(535-556)北周(557-580)北齐(550-578)宋(420-479)齐(479-501)梁(502-556)陈(556-589)第一节皇帝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一、皇帝的名号制度谥号、庙号、陵寝号二、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奏事、朝议、刺察三、皇位继承制度“子贵母死”制度后宫制度、宦官制度、宗室制度、外戚制度宫省制度、服御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一、皇帝的名号制度1.谥号:“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逸周书·谥法解》汉孝武帝、汉孝惠帝武则天-则天大圣皇帝、则天大圣皇后2.庙号:“祖有功、宗有德”高祖、高宗、太祖、太宗、3.陵寝号:“长陵”,茂陵、康陵、乾陵霸陵、首阳陵、将陵——守墓人“陵旁起邑,置令、丞、尉奉守”——县治、县名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二、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奏事朝仪刺察)1.奏事和诏敕:(呈传方式与渠道)奏事:面奏、书奏(自下向上)书奏:章表书启议疏封事、奏、章、驳议。诏敕:口头、文书(自上而下)谕、旨、策、制、诏、戒——以简为之魏晋以后,册书、诏敕总名曰诏。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二、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奏事朝议刺察)2.朝议:廷议-集议廷议—殿堂—朝见—议论—决断—廷——朝廷集议—百官议论-上奏议论结果-决断。“參、议、平尚书事”常常集议—参谋班子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二、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奏事朝议刺察)监察系统、使者、皇帝*宰相-百官-侍从-机要秘书*多线控制——职权责交叉和互相牵制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三、皇位继承制度法定标准:“立嫡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吕雉——戚夫人——“人彘”“子贵母死”制度:汉武帝、道武帝-孝文帝1)制定预立太子的制度。2)铲除可能妨碍皇位继承的政治势力。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一、官僚体系中央:禁省官、宫中官、外廷官二相八公诸省诸监诸台、诸卿、诸卫、东宫官地方:刺史、太守、县令长、乡(秩、三老、啬夫、游徼、亭长)、里(里魁、里正-100家)*王莽改制、西魏-北周六官制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二、中央辅政体制二辅三公辅政体制,中朝官尚书辅政体制,省禁官、尚书、三公多层辅政制及运行机制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三、行政区划州、郡、县(侨州郡)、乡、里州:刺史—领兵——州牧州府机关:刺史行政:别驾、治中、主簿军事“主吏及选举事”“主众曹文书事”“主簿”:文秘承机构将兵刺史可开府辅佐、政务、文书393人依次每等级减50人郡府太守丞都尉行政军事县:令长丞尉功金仓户水集奏塞等曹祭酒阁下书佐辞主簿阁下干县三老法廷掾狱吏尉道桥掾骑吏孝者悌者决主设掾伍百力田兵录事史门士街卒力或者小吏乡秩三老啬夫游徼魏晋南朝因循汉代制度北魏宗族督护制三长制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检查户口征发赋役办理民事诉讼北周:邻、里、党、族第一节皇帝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一、法律制度二、监察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一、法律制度1.法规:曹魏初期承用汉律,后作“魏律”18篇。晋代在魏律的基础上修订为20篇。南朝沿用“晋律”北魏诸帝有修律之举,孝文帝时形成较为完整的律、令、格、式。北齐在北魏的基础上厘定“齐律”12篇。北周制大律25篇。“繁-简反复”——完善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一、法律制度2.司法行政中央到地方层层上报和控制的方式。但当时的地方官是全能主义官僚,地方的民事诉讼之类的都有地方裁断,事关谋逆或者关系到国家大事的逐级上报以至皇帝。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二、监察制度1.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行政体制2.对各级政府部门层层控制的监察行政体制3.监察的权限和内容1)谏诤2)监督弹劾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一、兵役制度二、军事行政区划三、军队编制和管理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一、兵役制度郡县征兵制、谪罪兵役制、招募兵役制、世袭兵役制、发奴为兵制、通过战争掠夺少数民族为独立军伍少数民族-汉族——“肉篱”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二、军事行政区划1.中央军事行政:魏晋时期—中军和外军北魏时期实行部落兵制-八个军府-中军30万西魏、北周时期建八柱国,设六军-府兵制度指挥权——调动权“都督中外诸军事”——最高统帅2.地方军事行政:曹魏时逐渐收回刺史太守的指挥权,采取驻屯的方法,任命都督谋州郡军事(都督)主管军队。后世因循。持节都督制——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都督等级都督诸军监诸军督诸军使持节持节假节得杀二千石以下得杀无官位人得杀犯军令者假黃钺:专戮节将持节都督制3.边关镇戍行政边塞、交通要道、军事重地修建亭障、镇戍营堡——设置镇戍兵防守。北魏设镇都大将、有的刺史兼镇将镇——戍——戍主、戍副主——当地官兼任又在边境的重点地区设护匈奴、乌桓、羌、越、蛮、夷、戎等中郎将或校尉。三、军队编制和管理制度秦汉的军队编制对魏晋南北朝影响很达,但名称各代都有所改变,就是什伍进位编员没有改变。其他方面多受汉代影响。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第一节皇帝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一、官吏的选拔制度二、官吏任用制度三、官吏的考课和奖惩制度四、官吏的等级和俸禄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一、官吏的选拔制度察举、九品中正制、辟署、征召、荐举、任子、军功、计吏、上书、博士弟子和国子、技艺、纳赀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二、官吏任用制度守拜领录平兼行假试权知监参、掌、典署、督、护、待诏等等。1)候补之类:待诏-郎选-听选2)试用之类:守-行-试-权3)拜授之类:拜-授-遗诏4)兼领之类:领-录-兼-行-权-护-掌-督-典-都-监5)参知之类:参-知-平-议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任用程序:按等级有不同的任用程序。皇帝——中央官、高级官员、重要官员中央——地方官西汉——丞相、御史东汉——尚书台南北朝——吏部任用限制:商人不准做官“三互法”-本地-婚姻之家-兄弟子侄寒族不得为高官三、官吏的考课和奖惩制度承袭汉代-县、郡、州、中央、辅政人员的考核内容有所不同。逐级进行考核。最:最优—奖励—提升—迁殿:最差——追究责任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四、官吏的等级和俸禄制度1.官秩品:秦汉——谷物之量——石曹魏——九品南北朝时——正从十八品官秩品是发俸禄的依据2.官爵位:奖赏、提高政治待遇3.官班阶:“朝贺分班”,基本与官秩相等。4.官职:官员的实际职务,与秩、爵、阶有联系。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俸禄制度:汉代——谷物计算最高秩万石-月俸350斛-14公斤——约4900公斤,最低月俸-3.6斛约50公斤三国——布帛、米麦两晋南朝—米、绢、绵、钱、菜田、杂供给、占田、职田、给力役。北魏——无俸禄-赏赐-有俸禄-绝俸禄北齐、北周——回复俸禄-绢、粮食第一节皇帝制度第二节行政制度第三节法律、监察制度第四节军事制度第五节职官管理制度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思考题1.简论魏晋南北朝的门阀政治名词解释:九品中正制、门阀政治、宗主督护制、三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