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著作权出版合同范本图书著作权出版合同范本甲方(著作权人):乙方(出版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背景:考虑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引起的社会反响,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合作出版《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作品内容:上述作品由以下部分组成:1.“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8月5日版”,由甲方提供;2.各界及媒体对于“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评论,由乙方选择,双方共同协商;3.与“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部分案例,已甲方提供经在报纸上发表过的;4.以相对显著位置刊登204律师团成员的名单与网址;5.相关法律与法规。第三条、许可权利:1.许可内容: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3年),在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以取得合法书号的图书形式出版发行汉文“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8月5日版”文本的专有使用权,其他地域的权利另行协商。2.权利保留:乙方只取得“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8月5日版”文本的专有使用权,除该版本外,其余版本的一切相关权利仍归甲方所有。所谓其余版本是指2002年8月5日版之前完成的所有版本、2002年8月5日版之后完成的所有版本以及现有的方便消费者个人使用的网络下载版本。3.权利禁止: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具备如下权利:修改权(未经过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但编辑技术性修改除外),解释权(未经过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作品的文字内容进行解释)。4.权利转让: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条款所约定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第四条、禁止内容: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上述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3.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5.泄露国家机密;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第五条、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书稿要统一体例;2.名称、代码要按国标(或部标)统一;3.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要贯彻国标;4.插图、表格要符合规范;5.由于甲方对出版事务的了解较少,对于本条款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六条、作品规格:1.上述作品规格为大32本(850×1168毫米);2.作品正文用体号字;3.作品正文用60克书写纸;4.作品封面用200克铜版纸;5.由于甲方对出版事务的了解较少,对于本条款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七条、双方义务:1.甲方保证第三条第2款中授予乙方的作品专有使用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对甲方所授予的权利的行使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2.乙方保证在承办作品出版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合法,如因乙方在承办作品出版期间的不合法行为导致甲方因此而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果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属于甲方造成的,则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属于乙方造成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甲方义务:1.文本交付:A.交付时间:甲方应于2002年9月1日前将本出版作品交付乙方,若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和出书日期。B.交付地点:甲方应于北京国际俱乐部隆安律师事务所将本出版作品交付乙方,若不能在此约定地点进行交付,在说明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约定交付地点。C.交付形式:甲方应将本出版作品的打印稿连同磁盘一起交付,且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D.风险责任:甲方将本出版作品的打印稿连同磁盘交付给乙方后,由乙方承担上述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如因上述物品的毁损、灭失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违约责任: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3.发行配合:A.甲方应当参与乙方的图书首发仪式,但参与时间不应超过3小时;B.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与乙方组织的各种研讨会或发行工作,但每月不应超过3小时,且仅限于北京城区。第九条、乙方义务:1.上述作品的排版、审校由乙方进行,乙方应在审校完成后,交付印刷之前,将审校完成稿交付甲方审订,甲方应在3日内审订完成并签字交还乙方,交付方式依第八条第1款的有关约定。2.乙方应于2002年12月1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所谓出版是指书籍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图书企业购买到:北京西单图书大厦。3.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但最迟不超过2003年1月1日。4.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报酬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归还作品原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支付报酬:乙方应于2003年1月1日前支付首印报酬,以后加印或再版的印数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签订印刷合同后壹周内支付报酬,支付报酬方式依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如支付时间不能确定的,由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支付时间。6.保护知情权: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及时、便捷地行使其对本作品印刷数量、质量及其他有关情况的知情权,乙方应当将印刷企业的印刷数量(准印单)在壹周内复印并交付甲方。7.保证出版:乙方第一次印量不得低于5000册,如果不能达到此数量,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与其他出版机构进行合作,以保证上述作品的出版不受影响。8.书籍发行:乙方应当进行适当的媒体宣传并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以有利于书籍销售。第十条、报酬支付:1.支付时间:乙方应于2003年1月1日前支付首印报酬,以后进行持续出版、加印、重印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数量、质量等情况,并在签订印刷合同后壹周内支付报酬。如支付时间不能确定的,由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在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约定支付时间。2.报酬数额:乙方采用下列版税提成的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支付报酬,即报酬数额=图书定价×版税率×印数,其中版税率为9%。3.税费支出: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分期支付报酬,并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减少甲方的税费支出;4.支付形式: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现金形式支付报酬;5.支付地点:乙方应当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东后巷28号)或北京国际俱乐部隆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188室)将报酬交付甲方,若不能在以上约定地点进行交付,在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约定交付地点。第十一条、持续出版:1.持续出版是指对于甲方的更新版本或修订本,乙方应当持续编辑出版并发行;2.出版修订本时如果双方对本合同的主要事项存有异议,则另行签订合同,但应另行注明版本号,如:“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9月5日版”;3.另行签订的合同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4.如果乙方不予持续编辑、出版并发行上述作品的修订本或更新版本,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加印条款:1.本合同所称的加印是指作品脱销之后对同一版本的重复印刷。2.如果某一版本脱销后,乙方应在脱销后1个月内完成加印,或者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正在进行加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谓脱销是指北京西单图书大厦连续十天无法购买本作品。3.乙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加印的数量、质量及有关情况,并在签订印刷合同后壹周内根据9%的版税率支付报酬,支付报酬方式依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第十三条、重新印刷:1.本合同所称的重印是指同一版本的重复印刷。2.上述作品首次出版至2004年1月1日前,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但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重印的数量、质量及有关情况,并在签订印刷合同后壹周内根据9%的版税率支付报酬,支付报酬方式依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3.2004年1月1日后的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重印本作品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A.在重印过程中,乙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重印的数量、质量及有关情况,并在签订印刷合同后壹周内根据9%的版税率支付报酬,支付报酬方式依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B.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重印本作品,乙方应根据已印作品的数量支付甲方,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无法确定重印数量的,可推定为每月重印5000册。C.支付方式依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4.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答复乙方,甲方不予以回复的,乙方可按原版重印。第十四条、赠书条款:1.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15册,如甲方购买本图书,可以以7折价购买;2.每次再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5册。第十五条、电子出版物: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同意,重新签订合同。2.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50%交付甲方。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乙方应将所得收入的100%交付甲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无法确定收入的,可推定为每月出版50份。第十六条、解除条款:甲方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另行寻找其他出版机构: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修订本不予以再版的;2.乙方出版量不大,在3年内达不到3万册的;3.乙方在脱销后不加印的;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行使知情权,或存在乙方提供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6.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事由的;7.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事由的。第十七条、许可第三方出版条款:1.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2.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3.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将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出版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50%交付甲方,支付报酬方式依本合同第十条第3-5款规定。第十八条、争议协商: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十九条、有效时间: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自2002年8月日至2005年8月日;2.3年结束后,甲方可另行寻找出版机构,但不得再使用本作品的版式设计;3.3年结束后,在未与甲方另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再行出版,但已印刷的库存书籍仍然可以销售;4.3年后如果甲方与其他人合作出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当有优先权。第二十条、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为凭,签字后盖章生效。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