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严打暴力恐怖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水磨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水磨沟区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水法制办﹝2014)6号)精神,为积极配合专项行动,维护校园稳定和长治久安,现就做好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期间,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恐怖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5·22”案件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自治区启动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极其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深刻认识“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雷霆行动坚决打掉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立足于提升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广泛开展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法制观念、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去除宗教极端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教育系统各族干部和师生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认清正常宗教和非法宗教的本质区别,提高抵制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坚决同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二、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严打暴力恐怖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罗群雁(校长)张志坚(书记)2副组长:卢永梅(副校长)吕斌(副校长)成员:堵红、田春英、梁建斌、彭俊峰、道尔吉、张群、许倩、梁继东、张延祖、冯建德、各年级主任、各年级书记三、具体内容及措施1、学校担负着中华民族复新的重任,更应坚持“以法治教”、“以法治校”。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利用政治学习及党员组织生活时间,要积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文件的学习,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活动,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制观念,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以法执教,并真正以良好的师标形象育人。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校园安全纪律教育相结合。学习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校园安全,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创造、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环境。2、组织开展“法制讲座”。围绕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或领导干部讲法活动。3、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重点围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4、坚持采取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各班利用班会课组织一次法制教育的主题班会。结合我校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使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深化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3总结推广学科渗透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5、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文艺演出、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家访等时机,努力做好去宗教极端化和反对民族分裂的法制宣传教育。6、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栏”。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栏”,定期刊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反对“三股势力”教育内容及图片,同时刊出典型的暴力恐怖事件案例,对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及无声的教育,同进营造法制教育的氛围。要突出法制教育的综合性,充分发挥广播、黑板报、校园网络等传媒在法制教育中的宣传优势和作用,为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7、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公、检、法等机关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真实案例让执法人员现身说法,指导、鼓励和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提高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四、专项行动步骤和时间1、动员宣传阶段(2014年10月)我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展板、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我校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3、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5月至6月)我校及时将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做法,进行梳理和总结。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