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贵州独山马达厂一期项目防水工程分包合同总承包: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包方:上海锦高防水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第1页共41页贵州项目独山马达厂一期项目防水工程分包合同发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上海锦高防水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贵州项目独山马达厂一期项目防水工程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贵州项目独山马达厂一期项目防水工程2.工程地点:独山县3.建筑面积:暂定8000平方米4.建设单位:贵州电机有限公司5.工程造价:暂定15万元(人民币)二、工程分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管理费、包维修、包治安、包利润、包成品保护、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包缴纳政府有关部门的费用、包保险费、包水电费、包监测检测费、包税金(不含增值稅及附加稅)和不可预见等全包方式将该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三、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1.承包范围:本合同价款所包含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州项目独山马达厂一期项目二层斜屋面2mm厚聚氨酯,设备房A/B1.5mm聚合物防水涂膜,卫生间及阳台楼地面2厚JS防水两道,屋面板、水箱顶级招工处4厚SBS自粘防水卷材,具体做法以装修标准、施工图纸为准。2.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贵州项目独山马达厂一期项目防水工程等防水施工。3.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冷底子油清理、裁搭接带、阴阳角搭接带的处理,蓄水试验、女儿墙、管根、烟筒、排气孔及落水口、防水翻边开槽、伸缩缝增加附加层及四周的收头等全部操作过程。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防水卷材翻边部分脱落,均须采用不小于2mm厚铝条压边且水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第2页共41页泥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200mm、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区域(含厨房、卫生间、阳台)的楼板吊洞。四、合同工期1.本工程工期具体按甲方进度计划实行,满足业主及甲方进度计划节点要求。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3.乙方若达不到节点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不仅要承担工期违约责任,且乙方必须全力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工,如抢工措施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范围另行分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同时乙方还须承担1万元/天的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4.若乙方节点工期延误,但经乙方组织抢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满足甲方要求及总工期不延误的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全部或部分减免乙方的节点工期违约金。5.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提供图纸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水平垂直运输时间达24小时以上者及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仅可申请工期顺延,乙方承诺放弃各种费用和损失的索赔。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审核,如果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报告,视为放弃工期索赔。6.工期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进场通知书为准;完工时间以乙方完成承包内容且各种周转和自有材料清理完并按甲方指定位置、按标化归堆完,作业面清理完,并经甲方内部验收确定乙方承包范围已完并达到交验条件为完工时间,以签发完工退场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五、合同价款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第3页共41页1.合同综合单价:A:4厚自粘防水卷材33.00元/㎡;(品牌:万通)B:2厚JS防水层22.00元/㎡;(品牌:万通)C:1.5厚聚合物防水涂料:19.03元/㎡;(品牌:万通)D:门洞口及地漏周边300mm聚氨酯防水10元/个;E:厨卫间管道吊洞15元/个。2.工程量计算方式:按施工图纸尺寸的水平或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搭接重叠部份已在单价中考虑不计面积,结算以施工现场为准。3.乙方在签约前已完全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市场波动、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施工可能带来的影响,以上为综合包干单价,此包干价包括完成本工程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加班、赶工等费用)、材料费(材料、运输、装卸等)、检验试验费(材料检验试验、成品检验试验、过程抽检)、机械费(含进退场费用)、水电费、综合费、上缴政府部门费用、税金(不含增值稅及附加稅)、办证费、保险费、工伤医疗费、排污费、场地内外保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场地内和场地四周城市管网及管道保护费、成品保护费,保修期的维修、保险、利润、合同备案审查费、办理各种证件费用、政策性调价材料抽样复试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六、付款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任何有关的预付款;2.月度工程款支付比例为70%,地下室防水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楼层内的防水完成50%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所有防水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3.待工程经贵阳市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为保修金(保修金退还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执行)。4.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当地税务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由此增加的税务成本,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时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没有规定,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正规的专用发票,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第4页共41页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工程款。5.如因建设单位付款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时间顺延,直至建设单位付款,若建设单位付款时未能全额向甲方付清应付款的,甲方则以收到的该笔款项为基数,按相应的应付未付款比例,逐一向各债权人付款。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机械使用费;(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款项;(3)乙方按约应承担的违约金;(4)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6.本合同中所针对乙方现场的各种违约金,乙方必需按现金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项目部缴纳,甲方财务部向乙方出具收条,否则甲方可直接从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约前向甲方财务部交纳履约保证金0.45万元(3%),双方约定以第1种方式缴纳保证金:(1)以现金/转账方式缴纳;(2)从独山马达厂一期项目合同工程款中扣除。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1)乙方不按规定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或不符合甲方管理规定的;(2)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发放农民工工资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可直接使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支付;(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乙方雇佣的劳务人员中出现打架斗殴或其他纠纷,被新闻媒体曝光导致甲方企业声誉受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形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留;(5)其他违约行为。3.保证金返还:(1)竣工结算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若乙方没有上述违约行为,或有部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第5页共41页分违约行为但已按照合同条款扣除完毕的,将剩余保证金足额返还乙方。(2)返还流程:乙方应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表格附后),经项目部及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签后,保证金无息返还。八、竣工验收及结算申报1.达到履行期限后,乙方报送验收申请,甲方按约及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28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结合验收的质量标准和文明施工达标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专用条款,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付款计划。3.甲方工程指令,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并在指令执行完毕后48小时内向甲方申报该指令的相关费用。逾期未申报则视为此指令不发生任何费用。乙方接到甲方相关管理人员的口头指令时,接到指令后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指令执行完毕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向相关管理人员已书面的形式确认,并申报相关费用,逾期未申报则视为此指令不发生任何费用。4.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甲方有权缩减乙方的工作面或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80%结算,并执行先退场后结算制度,乙方无条件接受。九、工程签证变更1.在施工前下达的工程变更均不增加任何费用,但如果在已经施工或部分施工后,才发生工程变更并造成实质返工的,则已完成的这部分工作可签证计算增加费用。2.当发生工程变更时,按照合同中的相应单价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第6页共41页3.只有难以计量的工作才被允许按计时工计价,发生时普工按综合价100元/工日结算,技工按综合价_150元/工日结算(工作时间按每个工日9小时计),且必须在每月20日前交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期间发生的计时工结算申请和相应签证,逾期则视为乙方让利,不再结算和支付。计时工结算当期不支付,与竣工结算款同期支付。4.若遇有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乙方需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及按照甲方的《签证管理制度》的要求将签证费用报价以书面形式报送给甲方审核。逾期不报且一切违反甲方《签证管理制度》要求的签证,甲方将不予认可。5.每一变更签证必须在变更完成后3天之内由甲方施工员、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待公司商务部审核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签证不予结算和支付,也不得后补签字(每一变更签证单及点工签证单必须填写完整的工作内容及时间)。6.合同外增加现场签证按双方签订的《签证变更流程》事项约定执行。7.所有的现场签证费用在中期付款中甲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现场签证费用在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十、质量标准1.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及国家、部颁、市的工程技术(验收)规程、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2.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包方在自检的基础上,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经发包方、业主方、监理确认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下一道工序,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目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新施工,乙方应在甲方的通知时间4小时内派人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工程验收条件,乙方4小时内末予以答复和安排专人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修凿和整改,其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2合同编号:CSCEC4hdgz-(2013)-003DSXMDC-防水001第7页共41页万元,质量违约金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乙方对此无异议,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后果,不良影响及所有费用,包括甲方请第三方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