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第三节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演进及发展趋势第一节概述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念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据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承包人:施工单位第一节概述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点(一)、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二)、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三)、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四)、合同监督的严格性第一节概述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二)、《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三)、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我国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来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行为。■尽管示范文本从法律性质上并不具备强制性,但由于其通用条款较为公平合理地设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二)、《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书及其附件(四)、本合同专用条款(五)、合同通用条款(六)、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七)、图纸(八)、工程量清单(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二.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2.1发包方工作2.2承包人工作2.3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2.4项目经理的产生和职责2.1发包方工作■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用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路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2承包人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3工程师的职权■工程师委派工程师代表后任继续行使合同■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3.4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负全面的责任。对于在施工现场出现的超过自己权限范围的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汇报,请示处理方案或者取得自己处理的授权三、工程进度控制(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1.1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工期1.2承包人提交进度1.3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1.4其他准备工作1.5延期开工(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2.1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2.2暂停施工2.3工程设计变更2.4工期延误(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3.1竣工验收的程序3.2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四、质量控制(一)、工程质量标准(二)、检查及返工(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四)、重新检验(五)、工程试车(六)、竣工验收(七)、工程保修五、投资控制(一).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1.1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2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格调整的范围■价格调整的程序(二)、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文本》第24条)■工程预付款主要是用于采购建筑材料。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施工合同文本》第26条)3.1工程量的确认3.2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3.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和责任(四)、确定变更价款4.1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4.2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4.3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五)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5.1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5.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涉及的费用5.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六)竣工结算(《施工合同文本》第33条);6.1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6.2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七)、质量保修金7.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保修金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也可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方工程款内预留金的比例及金额由双方约定7.2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返还质量保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当及时结算和返还(如有剩余)质量保修金。六、风险、双方的违约及合同终止(一)、不可抗力(二)、保险(三)、担保(四)、违约责任(五)、合同解除七、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第三方调解解决(工程师)(三)、仲裁或诉讼第三节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演进及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