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遵义天奇港湾项目发包人:遵义天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重庆远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1目录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定义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4.甲方责任5.乙方责任6.工程监理7.工程造价8.工期管理9.质量管理10.工地现场管理11.工程分包管理12.材料设备13.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14.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15.竣工结算16.合同违约金17.销售配合18.不可抗力19.保险和担保20.文物和工程障碍21.违约和争议22.合同解除23.合同生效与终止24.其他25.廉政合作26.合同份数27.附件(1、形象进度节点工期2、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3、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2第一部分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遵义天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重庆远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天奇港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贵州省、遵义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遵义天奇港湾项目1.2工程地点:1.3结构类型:1.4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总共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第一期开工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具体如下:#楼(其中住宅面积㎡,商业面积㎡,车库面积㎡,其他面积㎡,合计㎡);#楼(其中住宅面积㎡,商业面积㎡,车库面积㎡,其他面积㎡,合计㎡);#楼(其中住宅面积㎡,商业面积㎡,车库面积㎡,其他面积㎡,合计㎡);#楼(其中住宅面积㎡,商业面积㎡,车库面积㎡,其他面积㎡,合计㎡)。备注:第二期、第三期施工发包甲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建设。2.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为工程施工图中载明的土建、图示清水房标准装修、水电、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甲方签证的零星工程(包括合同及施工图范围外的)。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指定分包的项目均纳入乙方总包管理范围,由乙方承担总包管理责任,乙方按本合同中的有关约定直接向其他施工单位收取总包配合管理费。但若甲方提供的材料或构配件,其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具体工程施工范围明确如下:2.1.土建工程2.1.1.土建施工: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部分施工(含屋面及防水、楼地面、内外墙抹灰、砌体)、施工界面至室外散水明沟、生化池土建部分、可能产生的挡墙与边坡以及甲方另行发包的施工单项工程需要乙方预留预埋和配合的施工等。2.2.安装工程2.2.1.给水工程2.2.1.1.用户表前的部分(含水表及表后闸阀)甲方负责。2.2.1.2.各用户水表起至各住户室内的给水系统安装由乙方按施工图安装接至设计要求位置。室内冷热水管按设计3走向预留穿墙、穿梁和穿板套管。2.2.2.排水工程2.2.2.1.室内污水排水、雨水排水和空调冷凝水排水按施工图施工至小区综合管网图所示的第一个检查井。2.2.3.建筑电气2.2.3.1.居民用电从电表后至各分户配电箱的管、线、柜、箱、盒等系统安装,包括临时电表安装。公共用电或动力电如电梯动力及照明工程按施工图施工(甲方如有特别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表前由甲方负责。2.2.4.智能建筑:智能建筑如电信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建筑设备监控、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等系统,按设计图预埋上述管道和安装各类箱体盒体,预埋管道附带丝不穿线。2.2.5.燃气工程(如有):按设计管道走向预留穿墙、穿梁及穿楼板的孔洞。2.2.6.通风及空调系统:乙方负总包管理及配合责任。2.2.7.其它专业安装工程如消防、新风、除尘、户式中央空调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预留预埋工程。2.2.8.安装工程的智能建筑各系统安装、变配电房设备及供电干线系统安装、电梯安装、天然气系统安装,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施工,乙方负总包管理及配合责任。2.3.4.强电管网施工:甲方与供电部门协调后确定施工界面划分并以书面文件通知乙方。2.3.5.弱电管网施工,甲方确定施工界面划分并以书面文件通知乙方。2.4.进场前的场地标高交接由乙方、甲方、监理及土石方公司(平基土石方施工单位)共同确认交接。若乙方在交接后2日内未对场地标高提出明确且书面异议时,视为乙方的认可,且误差部分不再计取任何费用。2.5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甲方在设计交底后的详细施工界面划分通知中具体明确调整,乙方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调整要求增加工程工期。本合同暂未包含的其他附属工程,甲方需委托乙方完成时,由甲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能拒绝。2.6甲方直接分包2.6.1.防火、防盗、单元门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分包制作安装;2.6.2.电梯、扶梯由甲方采购,电梯由专业安装单位分包安装;2.6.3.安保系统(智能化)、系统安装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单位施工;2.6.4.有线电视线缆及穿线、系统安装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单位施工;2.6.5.电话、网络线缆及穿线、系统安装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单位施工;2.6.6.天然气由承包人预埋穿墙穿楼板空洞,系统安装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单位施工;2.6.7.消防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分包施工,预留预埋工程由乙方实施;2.6.8.新风系统、除尘系统、户式中央空调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分包施工,预留预埋工程由乙方实施;2.6.9.景观小品、体育设施购买安装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10.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含软景部分)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分包施工;2.6.11电源防雷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12白蚁防治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13信报箱的采购和安装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14中央空调工程(如有)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15综合管网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42.6.16门窗栏杆、百叶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17外墙涂料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18人防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仅指人防设备部分);2.6.19外墙幕墙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20车库划线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21消防防火堵泥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22生化池工程(仅指生化处理工艺部分)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23大堂装饰工程由甲方委托专业分包施工;2.6.24发电机组式或EPS电源采购安装由甲方采购并委托专业队伍安装,乙方负责相关配合工作。2.6.25上述24项工作内容为甲方直接分包(甲方独立组织招标,确定单位后,甲方直接与分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总包管理和配合责任,其工程项目不纳入总包结算),若上述24项工作内容需要乙方预留预埋、嵌缝补缝、剔槽打眼、仓储及保管、成品保护、垃圾清理、归档资料整理及完善、施工用水电源接口、脚手架及垂直运输等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及提供,其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2.6.28除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甲方直接分包项目外,其他根据本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可能产生的由甲方主导确定分包的项目均为指定分包(甲方主导招标,确定单位后由总包承包人直接与分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甲方作为合同“丙方”仅承担工程款支付义务)。2.6.29所有甲方直接分包或指定分包工程,乙方均须负总包管理和配合责任。3.合同工期3.1合同工期2.1.开工日期:2012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不包括乙方准备及搭设临时设施时间,由乙方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善。若开工时间延迟或推后,竣工日期及相关节点工期做相应调整)2.2.竣工日期:年月日(完成全部工程并取得竣工备案证明,开放展示范围的施工工期和竣工工期按甲方给定的工期执行)。2.3.交房时间:年月日(移交工程的时间)2.4.合同绝对工期为日历天数(含国家法定假日、雨季、高温时期、农忙时节),具体如下:第一期工程的工期确定:号楼总工期为天,号楼总工期为天,号楼总工期为天,号楼总工期为天,环境工程穿插进行。第二期、第三期开工时间根据甲方另行书面通知。2.5.形象进度工期节点2.5.1.乙方在下列天数内完成形象进度节点工期,具体见附件1:2.5.2.从开工后天内达到预售条件(即等结构完成):3.2本合同载明的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工程施工达到各施工段竣工验收的条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销售节点目标方面的施工工作。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即达到国家、有关部委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55.合同价款4.1暂定建筑面积约万m2和暂定单价元/平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暂定总造价约亿元人民币。6.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7.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8.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补充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9.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订立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甲方和乙方约定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生效,若根据当地有关部门规定该项目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且乙方未取得中标的(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招投标费用),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定义下列定义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1.1.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1.2.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在工期内应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1.3.图纸: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1.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5.小时或天: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3时。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2.1.1.本合同及其附件;2.1.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2.1.3.甲、乙双方有关书面通知、报告及双方确认的工程会议纪要;2.1.4.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2.1.5.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1.6.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2.1.7.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2.1.8.投标书及其附件。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3.乙方对上述本工程合同文件内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合同文件内容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索赔损失。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2.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3.1.甲方人员:3.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先生,现场代表(土建)先生、(安装)先生,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多方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但经济签证须经甲方驻工地总代表、甲方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