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副本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2主要内容:1.建设工程合同概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第一节:建设工程管理概述概述1概念2特征3内容4种类4□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进行工程建设,权利是得到工程价款;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权利是得到完整、符合约定的建筑产品。□在建设工程中,主要的建设合同关系如下图:建设工程合同概述5发包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其他工程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服务咨询协议工程施工合同6☆合同主体要求严格☆合同客体特殊☆合同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合同履行期限长☆投资和程序上的严格性☆合同形式要求特殊`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特征:7三种类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等从计价方式划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合同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划分从完成承包的内容划分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划分区别8合同管理层次•第一层次的合同管理•第二层次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构成•横向•纵向合同体系构成•具体见图1-3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项目合同管理定义种类9合同管理层次:第一层次政府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工程师的具体管理指的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处理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指的是各合同的构成主体对各自所签订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所做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争端解决、索赔、风险等做系统的管理。10合同归档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签订管理勘察合同管理设计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横向纵向工程合同管理构成签订管理的主要实现手段是招标和投标11合同归档管理广义归档管理狭义归档管理以广义的归档管理为主,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档案管理,还包括合同归档过程中的合同分析、相关事件处理和经验、教训的宣贯和积累等。归档管理1213项目管理合同是企业内部进行经营管理的合同,是法人与自然人或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明确了企业和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与其它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内部工程承包的依据。14项目管理合同的种类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是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之间签订的合同。其它合同。指施工项目经理部为完成施工项目所需的机械租赁、周转料的租赁、内部银行资金的使用、劳务使用等所签订的合同。栋号作业承包合同。是以栋号作业队为承包单位与施工项目经理部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内部分包合同。是施工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内部的水电、机械、运输、装饰分公司之间,为完成相应任务而签订的承包合同。15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构成法律基础问题合同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决定因素以九部委标准为例的内容16决定因素项目实际招标人招标范本国内国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九部委标准文件FIDIC合同绿皮书各部委在其基础上修订的部门范本,铁道部、交通部等劳务分包范本配套专业分包范本171来源于合同条款1.1词语定义下的1.1.1合同以九部委标准文件为例的内容构成通用条款专用条款2具体内容3范本18中标通知书合同条款(通用、专用)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招标人补充)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19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0合法性原则平等合同法五项基本原则自愿公平诚实守信21分类依据:以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已实际标的物的交付为依据。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分类依据:以双方当事人在享受合同权利的同时是否承担义务为标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分类依据:以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主合同和从合同分类依据:以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使用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或手续为标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分类依据: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或对价为标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分类依据:以签订合同是否有标准格式。标准合同和非标准合同合同的分类22(一)合同主体资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内容(四)合同订立的形式此处重点介绍合同的订立23合同订立的方式1、要约邀请2、要约3、承诺是希望对方向自己一方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区别24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表示愿意与他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一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将要订立的合同的实质条件,而要约邀请则不一定包含合同的主要内容。二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受其要约邀请约束的意思。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25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后,效力发生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意思表示人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效力26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后,效力发生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意思表示人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27㈠㈡㈢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前或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28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的四种情形29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3、受要约人应当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4、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生效应符合以下条件:30要约撤回撤销承诺撤回撤销311234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对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32合同形式要求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地点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这种情况适用于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33合同的效力文本文本合同成立与生效一效力待定合同二无效合同三可申请变更和撤销合同四34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注意: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合同成立后不一定就生效!合同法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35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成立即生效永不生效需追认生效附生效条件或期限批准登记生效效力与成立的关系36效力待定合同定义: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有效与否由权利人决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分类:部分可以成立37以下可以成立被法定代理人追认的与其智力发育相当的纯获利的38无效合同是指合同欠缺生效的法定要件,应予以取缔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五种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39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返还财产取得对方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财产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的也可以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达到恢复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的目的。赔偿损失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能因返还财产而被补偿的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当事人承担损失责任时应以过错为原则。追缴财产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追缴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以示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经对合同进行了履行,就应当对其引起的财产后果进行处理,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此规定:40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所订立的合同(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的合同)注意:只有受欺诈方,被胁迫方,被乘人之危一方才能主张撤销!41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42合同的履行(一)全面履行原则(二)合同义务(三)债务人履行抗辩权(四)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和抗辩权合同的履行43全面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的行为。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双方必要的准备时间。44指的是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示的义务。是由合同的诚实守信原则引发而来的。包括:合同随附义务合同主义务协助履行的义务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4及时通知的义务31保密义务5提供完成合同必需条件的义务3345债务人履行抗辩权2、异时履行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46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其债权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指债权人为了使其债权免受损害,代为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指当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抗辩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47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债务人造成了债权人的损害2债务人实施了损害债权人的行为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放弃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向知情第三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合同法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48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合同的变更指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接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49约定解除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指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通过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1 / 6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