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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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发表时间:2009-7-2518:20:27文章来源:天佑【大中小】【打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近日,岳池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简要探讨。一、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近年来,岳池县按照中省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于2006年在全县部分乡镇、村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并在2008年召开的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一是大力开展“勤廉双优双创”活动。2008年,全县共表彰“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50个、“勤廉双优”基层干部60名,打造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10个。二是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宣教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和群众诉求代理员“三员”制度,2008年,全县广大“三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9600余次,对乡镇村组干部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753条次,义务代理群众诉求4213件,化解矛盾纠纷561起。—2—三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乡镇(翠管会)纪委建立乡(镇)机关及村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干部廉政档案的作用。2008年,13名乡(镇)村干部因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2名乡(镇)村干部提拔任用时被一票否决。四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2008年,全县村组两级解决群众信访问题1421个,调处矛盾纠纷657个,将278个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监管。加强对粮食直补、综合直补、退耕还林、扶贫移民、救灾救济等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2008年,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维护了群众利益,树立了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二、存在的问题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有些地方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视不够。个别乡镇党政领导以抓经济发展为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不够,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村干部关注农村工作热情高,自身廉洁自律意识较低。二是监管不严。乡镇、村规章制度较多,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监督制度形同虚设,难以发挥监督效应。个别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3—三是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全县2829名村干部中,50岁以上的村干部占42.4%,初中及以下文化的村干部占86.8%;个别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农村个别地方干群关系紧张。四是作风不实。个别基层干部深入群众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导致群体访、集体访发生;一些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个别基层干部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损坏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五是“四权”落实不够。个别地方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不及时,基层干部搞“一言堂”,群众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参与度不够,群众“四权”落实不到位。三、原因分析1、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党政领导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抓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兴趣不浓,疲于应付,甚至有时错误地认为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从客观上滋长了基层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也认为权力不大,廉政建设与己无关,缺乏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教育乏力。虽然在农村基层开展了党的先进性教育,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抓学习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基层虽然开展了廉政教育,但坚持得不够经常;党在农村的方针政—4—策学得较多,廉政知识学得较少;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载体较少,内容单调,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3、监督制约不够。一些乡镇虽然制定了较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但搞花架子、应付检查层面较多;一些地方监督检查不到位,执行政策走样,贯彻规定不彻底;个别地方探索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也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4、群众观念淡薄。个别基层干部对群众缺乏感情,通常使用凌驾于百姓之上的行政手段令人“信服”;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不制止,听之任之,甚至“同流合污”;面对困难群众和群众困难态度冷漠,不主动关心、帮助、化解;有的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四、对策及建议当前,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围绕农村改革发展新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围绕市委奋起三次创业的决策部署,结合岳池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以“勤廉双优双创”为载体,以教育“三干”、管好“三资”、落实“四权”为主线,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建立健—5—全宣传教育、民主管理、利益维护、制度约束、创优激励、工作责任等机制,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以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约力、惩治的威慑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全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利用县乡党校、远程教育网络、党员互动点歌节目、纪检监察“清风在线”网站等,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通过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廉政课堂、廉政书刊、廉政夜校、廉政警示牌、廉政对联、廉政文艺演出等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和亲和力。利用岳池农家文化和全国“曲艺之乡”文化资源,创作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廉政文艺作品,结合“三下乡”开展廉政文艺演出,在农村营造出“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基层干部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6—事不公、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工作,发挥惠民帮扶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为民代办工作机制,切实方便群众办事。2、建立民主管理机制。重视和发挥农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制度,年初,督促农村基层干部自觉作出工作承诺和廉政承诺,半年或年终述勤述廉,汇报自己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现场接受党员及职工或村民代表的质询和民主测评。充分发挥该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意识。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试行乡镇主要领导“公推直选”办法,认真落实群众民主监督、民主评议、民主选举权利。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简称“四公开”),清理“四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制作“四公开”流程图,统一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定期将重要政策法规、重要工作决策事项、财务收支、办事程序、强农惠农政策、民政优抚救济、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对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对疑难问题实行点题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7—得到落实。开展纠风工作“一十百千万”活动,即:突出“优质服务,优良作风”这个主题,确定教育、卫生、工商、公安、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国税、地税、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等十个与群众联系紧密的部门作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单位,塑造十名优质服务明星,打造一百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发放千份政风行风建设调查问卷,组织万名代表评议部门政风行风,促进行风的根本好转。3、建立利益维护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信访工作网络,在乡镇设立群众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乡镇机关干部民情走访制度,加大对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力度,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贯彻情况、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退耕还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救灾扶贫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民生工程等的监督检查,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严肃查处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在报刊征订、用水用电、计划生育、建房、殡葬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问题。建立乡村新增债务问责机制,防止新农村建—8—设中盲目举债搞建设,切实纠正在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三是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减弱,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教育经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低保资金、社保基金等行为。同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作用。4、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加强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制约体系,从源头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完善乡(镇)村(社区)两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重大事项村(居)民议事决策制度,凡村(社区)级财务收支预算、重大基建投资项目、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土地征地拆迁、应收款的核销、固定资产的盘亏清理报废等须由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加强村(社区)级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进一步深化公务接待改革,建立乡镇公务接待登记和对口接待、限定标准接待、食堂接待、及时结帐和统一报帐、限额报销超支自付、特殊公务接待报告等制度,坚持村(社区)级零接待费制度;探索实行乡镇公务消费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乡(镇)财县管制度,完善村财乡(镇)代理制度。建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村(社区)级财务收支,村级开支由村(社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和乡(镇)审核方可入帐。完善农村基层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9—资产承包、租赁、出让以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的监管。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审计工作向村(社区)级组织延伸,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村(社区)干部的重要依据。5、建立创优激励机制。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估体系,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一要细化考核内容。从强化领导、落实政策、制度建设、开展教育、加强监管、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查处典型案例、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进行细化和量化,全面考核。二要优化考核办法。半年或年终,利用片组工作机制,利用“听、看、查、议”相结合方式,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以及群众代表意见,看制度、看落实,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组织群众评议等,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对于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广泛开展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勤廉双优”基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遵章守纪、尽职履责、秉公办事、务实为民、廉洁高效。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宣教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和群众诉求代理员评选表彰活动。从村上熟悉政策、处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威信的退休干部、老党员、教师、村组干部及村民中,选聘一批党风廉政宣教员、党风政风监—10—督员、群众诉求代理员,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给予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为农村党风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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