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副本中海•丽江左岸(定和安置项目)6#、7#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11年2月28日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或甲方)全称: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或乙方)全称: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顺利履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使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更好的合作,保证本工程顺利完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条款,双方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以下条款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第47条的补充条款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得减弱、冲突、否定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工程名称1.1工程名称:中海·丽江左岸(定和安置项目)6#、7#楼1.2工程地址:焦东路路东第二条、工程造价、合同文件、承包的范围和方式2.1工程造价:固定总价金额(大写):叁仟玖佰捌拾陆万元(人民币);¥:398600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壹佰叁拾肆万元(人民币)¥:1340000.00元基本费:760000.00元,考评费:360000.00元,奖励费:220000.00元【6#楼:金额(大写):壹仟玖佰玖拾肆万伍仟元(人民币)¥:199450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陆拾柒万元(人民币)¥:670000.00元。基本费:380000.00元,考评费:180000.00元,奖励费:110000.00元7#楼:金额(大写):壹仟玖佰玖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19915000.00元。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陆拾柒万元(人民币)¥:670000.00元。基本费:380000.00元,考评费:180000.00元,奖励费:110000.00元】2.3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4工程承包范围:2.4.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挖土方、土方运出场地、选址存放土方、土方回填、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及工程图纸、附件1施工范围、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2.4.2承包方式:承包人经过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充分核实,在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成优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措施,积极使用新技术和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实行工程造价包干,包工包料,固定合同价,合同总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费用(约定材料部分除外)。对于工程变更签证,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执行合同约定的优惠率。2.4.3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额外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和材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计算。第三条、发包人无偿提供6套施工图(含3套竣工图),其余施工图发包人有偿提供。承包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竣工技术资料3套,竣工图纸3套;若竣工图纸中出现重大变更,承包人须重新绘制竣工图纸。第四条、发包人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及现场协调等监理工作。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单栋楼100万元,共200万元(不计利息)。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存入发包人指定资金账户。保证金的返还(单栋楼):主体结构按合同约定截止日期之前封顶,返还承包人保证金50%。按合同约定的截止日期之前竣工交房将剩50%余保证金全部返还,否则该保证金将延期返还。第六条、工期6.1本工程施工进度主要节点如下:总工期:不多于410天。工程重大节点:2011年3月1日开工,2011年4_月15日±0.00完成,2011年10月31日主体封顶,2011年11月31日砌体结束,2012年3月15日外装饰、内装修、楼地面结束,2012年4月1日安装工程结束,2012年4月15日竣工验收。针对上述主要工程节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每个节点的工期拖延,每个节点违约金为壹万元,且总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2000元/日,但总工期拖延天数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含30天)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5000元/日,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直至解除合同。6.2农忙季节期间,承包人保证施工不受影响,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保证施工人员而造成工期滞后,每天违约金为2000元/日。节假日期间,若承包人不能保证施工人员而需暂停施工,承包人可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此时段工程重大节点工期可以顺延,但总合同工期不得顺延。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3承包人在接到进场通知后七天内应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6.4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要求的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和下周计划。每月二十五日向监理和发包人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承包人愿意接受发包人按照现场工程管理制度进行的处罚。6.5如发包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承包人保证连续正常施工三个月,并不成为顺延工期的理由。6.6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原合同10%时,相应得工期变动=【(变更签证工程量造价/合同价)-0.1】×合同工期,或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增加,工期相应顺延,顺延工期仅限于该分项工程,只有该项内容影响到关键线路时,合同总工期时才予调整。6.7承包人已考虑到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基于风险分担原则,因第三方原因引起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但承包人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现场连续停电8小时及以上,3日内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仅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已考虑到合同总工期内施工过程中风、雨、雪、雷电及高温等恶劣天气影响,因此造成的停工不得作为延长总合同工期的依据;但任一工程重大节点时段内若因恶劣天气影响较大,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此时段工程重大节点工期可以顺延,但总合同工期不得顺延。6.8承包人因响应政府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此延误的工期可以进行顺延;第七条、质量7.1工程质量:合格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工程质量除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外,还应达到《中海地产房屋建筑工程交房标准》,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同约定的标准并处以返工费用2倍的罚款;《中海地产房屋建筑工程交房标准》附后。7.2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如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外,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20000元/处(次)。7.3墙、板穿管时必须埋设套管,套管埋设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及相关要求施工;不能埋设套管的,应钻孔穿管,严禁施工完毕后凿洞穿管,否则,除按规定整改外,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000元/处(次)。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和监理方代表协商后再进行施工,否则,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7.4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2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7.5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监理、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石材装修、阳台栏杆、空调挡板或百页等等),样板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7.6为保证户户精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发包人要求,组织有关分包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开始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发包人确定以三次为宜。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基本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水暖、电器故障和线管不畅通等常见质量问题。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7.7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工作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修复,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两次但承包人还未能到场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进行修复,因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不限于是否通知了承包人。第八条、建筑材料及指定分包8.1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数量范围:详见附件1施工范围。8.2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供应计划由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后二十天内提出实际需求量及采购时间,以明确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数量及采购时间。8.3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由发包人直接采购,运至承包人现场,由承包人负责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已经包含在合同价中,决算时不再计取。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使用计划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前提出,填写《发包方供材料(产品)申请单》。8.4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系承包人施工安装时,承包人及监理方应按要求及时检查验收及复验,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成为该材料及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任何一方所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均不允许用于工程。8.5所有发包人的指定分包商均纳入承包人统一管理。承包人在第三方施工安装期间,应将第三方的进度、质量、资料安全文明纳入工程总体管理。如系第三方施工安装时,由第三方、承包人和监理方及时检查验收并按规范规定复验,第三方负责保管,此工作产生的费用也包含在总包管理费中。8.6乙方供材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需接受发包人、监理对乙方供材的认质。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若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采购,采购总价按甲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单价乘以采购数量执行并在临近一次付款中双倍扣除。第九条、工程进度款支付9.1承包人接受发包人以承兑(6个月)汇票的方式拨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时必须有监理、发包人签署的相应工程合格证明,发包人才能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单栋楼工程进度款支付节奏如下:①主体施工至地上三层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400万元。②四层以上主体施工阶段,分五次付款;第一次:四至八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第二次:九至十三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第三次: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十四至十八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第四次:十九至二十三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第五次:主体结构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③砌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20万元。④楼地面、屋面、内外粉刷、外保温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250万元。⑤安装工程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20万元。⑥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⑦承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结算、备案完成,配合物业公司完成了向业主的交房,付至工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