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现将《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坚持“三化”并举、“三群”联动,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把莆田市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为全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经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27日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在莆田市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省委、省政府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大决策,是坚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并举和产业群、港口群、城市群“三群”联动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促进沿海中部地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省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优化布局、创新机制、共享资源,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子,促进城乡各种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莆田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新型城乡,为促进全省城乡一体化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二)基本原则1、改革创新,示范带动。始终坚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选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和相对容易突破的领域率先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2、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始终坚持全域莆田理念,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布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3、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始终坚持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城市文明向乡村延伸,确保城乡居民共享一体化发展成果。4、生态宜居,绿色发展。始终坚持把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要求体现到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各个环节,保护壶山兰水景观,突出荔林水乡特色,打造滨海宜居城市。(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万元以上,财政总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工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基本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1左右,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城乡同水平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乡形态初步形成。——到2020年,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经济实力持续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我省沿海设区的市平均水平以上,工业集中度达到90%,城镇化率达到70%。现代港口城市与绿色荔林水乡和谐交融,城乡经济富裕度、社会文明度、环境优美度、公共安全度、生活便利度和资源承载度等基本达到国家宜居城市标准,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乡形态基本形成。二、主要任务以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为切入点,创新城乡规划建设、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推动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及规划中心村集中,同步推进城乡就业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努力把莆田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一)创新城乡规划建设机制1、编制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按照全域莆田的理念,编制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生态建设规划为一体的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实现规划由城市延伸到镇村的全覆盖,构建一主、两次城区和若干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城乡发展格局。整合和加强规划管理机构,明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县(区、管委会)以及乡(镇)的规划管理和授权管理范围。全面实施“一书三证”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实现全域规划、全域管理,杜绝违法占地盖房及其它违章建设行为。2、增强城市集聚能力。高起点规划建设主城区。实施荔城新区跨溪南移工程,启动木兰溪北岸片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提升木兰溪两岸荔城、城厢片区的综合功能和文化品位。实施涵江片区东拓西联工程,建设环绕城市绿心的便捷快速通道。加快滨海新城和仙游县城建设,努力构筑以主城区为核心、滨海新区和仙游县城为次中心的滨海宜居城市群,不断提高对中心镇、中心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形成若干个核心区与县城互动发展的组团格局。3、积极推进中心镇建设。调整撤并部分规模较小、发展潜力不足的小乡镇,促进人口和资源要素向中心镇集聚。加快中心镇规划建设,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专项用于支持莆田市加快推进中心镇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中心镇建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鲜明特色”的宜居城市综合体。4、稳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全面规划建设乡村居民集中居住的中心村,调整撤并部分聚集度不高、不适宜居住的自然村落。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参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和造福工程等相关政策,以“空心房”和危旧房整治为重点,按照新型社区标准,开展村庄整治,实施旧村改造和自然村撤并,逐步实现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中心村向新型社区转变。5、规范农村房屋管理。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在中心村开展农村房屋清理和登记发证。符合中心村规划、用地要求和安全标准的房屋,可依法登记发证;不符合中心村规划和安全标准的房屋实施规划控制,依法分步进行拆迁安置。(二)创新城乡土地流转机制1、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管理。适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修编试点,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需要。对莆田市城乡一体化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年度用地指标由省级统筹安排;对保留原有地貌景观、生态保护用地且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项目用地,办理土地征收,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推进“三旧”改造。支持优先将莆田市纳入国土资源部“三旧”改造试点,鼓励多主体多途径实施“三旧”改造。在旧村庄改造过程中,符合规划的原集体建设用地,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开发或以出租、转让、作价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用于除商品住宅外的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复垦为耕地的,新增的耕地作为增减挂钩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有偿转让。3、推进集体土地规模化经营。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引导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市交易,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由村集体给予一次性补偿。探索建立“以补代投、以补代建”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引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立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4、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各乡(镇)可享受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用地政策;建设用地复垦的新增耕地,纳入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实施建新地块和拆旧地块组成项目区的审批办法,使用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对自愿放弃宅基地的“离地进城”农民,可采用货币安置、产权安置等方式予以补偿,其原享有的集体待遇和集体资产收益不变,户口可继续保留为农村居民户口,也可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符合条件的可选购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租用廉租房、公共租赁房。5、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电子化、开放式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从信息收集、发布、交易、产权变更登记过户的一站式服务。积极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入市交易,促进农村产权流转的集中规范管理。(三)创新城乡产业发展机制1、优化工业布局。按照城市功能区规划,在临港区域重点布局装备制造、石化、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制浆造纸等产业,构建以湄洲湾北岸为核心,兴化湾南岸、仙游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两翼的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环湄洲湾、兴化湾临港经济带的加速形成。科学合理确定工业园区和产业发展集中区功能定位,实行产业链招商,引导工业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和规划要求向相关工业聚集区集中。适当调整扩大现有工业园区规模,积极推进一批新的工业集中区建设,打造20个以上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差异发展的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省财政厅负责牵头研究扶持石门澳临港产业园和兴化湾南岸区域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2、壮大第三产业。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莆田主城区的集聚辐射能力和对临港产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引导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加快企业总部、研发平台、金融证券、投资咨询和物流配送等公共设施与服务平台建设,在木兰溪两岸建设集商贸、会展、文化创意以及总部经济于一体的中央商务集聚区。大力发展城乡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科技信息、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和家政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业,增强城乡服务业功能。3、培育现代农业。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完善布局,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仙游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秀屿区东峤镇省级标准农田建设。培育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发展“接二连三”,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水平。充分利用北部山区的优美资源和荔林水乡的田园景观,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4、发展海洋经济。贯彻落实《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创新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综合执法、海洋合作与开放的新模式,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莆田“三湾环绕”的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高端临海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积极有序推进海洋功能区划调整,促进临港产业与海洋渔业协调发展。建设冷链物流园区,扩大鱼贝藻等海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海洋生物制药、贝瓷开发等产业。在平海湾及南日岛等养殖主产区,积极发展集约化的生态养殖技术,扶持发展南日鲍、花蛤等优势养殖品种。推动海水淡化项目形成一定规模。5、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旅游、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创意设计、演艺娱乐、体育休闲、节庆会展产业,推动印刷发行、数字传媒产业拓展提升,构建要素健全、结构合理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莆田工艺美术城、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城、仙游工艺创意产业园、上塘珠宝城、海西印刷包装与物流基地、莆田国际油画艺术产业园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探索以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经过评估的文化资源项目、销售合同、门票等现金流量作为银行信贷抵押的途径和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四)创新城乡社会管理机制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各级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积极推进撤乡并镇、撤镇设街和村改居,2015年之前,各中心镇所在地村庄及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心村,全面完成村改居目标,实行社区化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探索设立中心村党委和管委会。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完善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平台的市、县、乡三级便民服务网络。2、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调整现行户口迁移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稳定就业收入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稳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除对迁往荔城区、城厢区街道建制范围内的户口,在现行户口政策下再适当放宽外,其他地区实行自由落户政策。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落实“城市新居民”服务管理模式,推进“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扩大集体户设立范围,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村(社区)设立集体户。3、加强城乡社会建设。开展全民普法和文明知识教育,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健全社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