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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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对策:“文化十条”作者:蔡尚伟唐丕跃单位: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来源:中华传媒网关键词:金融危机文化产业对策┊阅读:482次┊截至目前,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对中国文化产业尚没有造成破坏性的冲击,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或许2009年才是真正对我国带来考验的一年。在金融危机对中国文化产业带来的影响还不能准确估量的前提下,我们都要始终有这么一种基本的态度,就是不管这次金融危机如何演变,我们都要力争把握机遇谋求发展。今后一段时期,我们需要坚持“四个一点”:“尽量把问题想得复杂一点、准备充分一点、行动积极一点、措施具体一点”,坚持文化产业的“二为”方向:“文化产业为产业服务,文化产业为文化服务”。一方面,文化产业为“产业”服务,文化产业要广泛地为其他产业服务,为国家产业结构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全面为第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服务,并在服务中与这些产业结合,在服务中创造,在服务中提升;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为“文化”服务,为文化事业服务,为公民文化权益服务,最终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服务不是简单的服从,而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路径,要通过服务求得认同,获得支持,取得发展。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在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我国反金融危机力量与其博弈的背景下,如何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如何抓住机遇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就需要我们在非常时期、面临非常机遇的情形下,以非常思维、非常作为来应对。这里暂且提出十大初步建议(姑妄称之为学术版的“文化十条”吧),但愿能起抛砖引玉之功。一、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力度,制定并实施“文化振兴”国家战略此次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是有限的、可控的[1],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我国经济应该能实现平稳快速发展。但由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政治局势紧张,却很可能对中国的宏观政策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影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方面,从历史的经验我们看到:美国占据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先机,目前已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一文化产业大国;日本和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将文化产业立为本国21世纪的基本方针政策,实现了从出口拉动经济发展向“自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也成为了文化产业的实力大国,国家综合实力也得到了飞速提升。正是美国、日韩等国从政策上对文化产业予以了大力扶持,本国的文化产业才有了如此巨大的发展;而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经济收入的同时,也使综合国力得到了提升。对中国而言,应该吸取历史的经验,看到文化产业这一“软实力”对国家经济稳定及国家综合实力提升所具有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思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确实抓住了发展机遇,实现了向文化产业大国迈进的目标。但是,本次经济危机爆发后,亚洲地区受经济危机影响最大的也正是文化产业取得巨大成就的韩国。受经济危机的影响,韩国经济面临股市大幅度下挫,各大银行缺乏充足的美元储备,韩国七大银行信用度降低,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降等问题,诸多现象表明韩国已经全面陷入经济危机。这一现象让我们思考:经济危机与文化产业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联系?文化产业在国家产业结构中占据重大比重的情况下,是否在经济危机来临之时,更容易受到冲击?我国在发展文化产业这一问题上应思考更多无法回避的问题:我国要不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如何发展?我国对文化产业提到多高的层面予以重视才是合理的?文化产业占据国家经济构成的多少百分比才是最佳的?多少资源(人力、财力、土地等)用于发展文化产业才是适度的?如果中国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我国文化产业的合理产能有多大?是否要对产能进行一定的控制?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在哪里?市场的消费能力有多大?等等。从中国国情来看,我国拥有约占世界1/5的人口,却仅拥有不到世界7%的土地,加强对农业及工业的基础性建设的投入力度,是保证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因为在关键时刻保证人民生活和生存的基本刚性需求关系着国计民生、国家稳定。虽然文化产业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距离实体经济与物质生产越远的经济形态,在具有更大的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具有更大的经济风险。越高端、越远离人刚性需求的产业形式,其巨大的创收,其实是建立在对低端产业形式的“剥削”基础之上的,因为他们盈利的前提条件,是农业、工业高度发展所支撑的整个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们消费的高水平。如果在一、二产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脱节,整个文化产业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将受到无法估计的打击和重创。以创意为内核的文化产业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文化产品的最基本特征就是意识形态特征。从产业形态来说,文化产业形态相对于传统的农业、工业来说,更加变化不定;从产业形式来看,文化产业形式也相对而言更加具有不确定性、开放性和较高的国际关联度,在金融危机的激荡下,越庞大的文化产业体系,也许越容易受到波及和冲击。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的文化产业该走向何方,是值得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诚然,这是对较长时期的未来发展的一种战略性担忧,有一点“杞人忧天”的意味。而在目前,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还较低,还远没有达到可能影响经济安全的比重。“据测算,2006年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是2.45%,比2004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2]而同期,“据统计,文化产业总值占GDP总量的比重,美国是25%左右,日本是20%左右,欧洲平均在10%—15%之间,韩国起码高于15%”[3]。有着丰厚文化底蕴和文化资源的我国文化产业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而且,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既可以解决大量就业问题、又有强大需求的产业,从长期来看,中国现在和将来需要做的事情是放手发展第三产业,文化产业应该大有可为。虽然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总体来说,国家对文化及文化产业投入还是不够。据《2008政府工作报告》的数据,“十五”期间,国家财政对文化部系统的文化事业费拨款达到133.82亿元,加上地方财政的文化事业投入,“十五”期间全国文化事业经费达到495.22亿元。五年来,全国财政用于文化体育事业支出累计3104亿元,但是相比国家对科技、教育、农业等领域上万亿的投入来说,这个数字还是极低的,还需要加大对文化及文化产业的投入,以进一步提高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投入的额度方面,韩国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比例可给我们一定的借鉴。2000年韩国文化事业的财政预算首次突破国家总预算的l%,2001年又上调到9.1%,进入“l兆韩元时代”。随着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文化产业预算由1998年的16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878亿元,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例由3.5%增长到约17.9%”。[4]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亚洲金融危机之后,1998年7月,我国文化部成立文化产业司,标志着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开始受到国家层面的关注,而学界对文化产业的关注早于此前就已经开始,但为什么我国对文化产业的关注时间几乎与韩国同时,但韩国在短短的几年内发展成为世界上的第五大文化产业强国,而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却难称文化产业强国,这不能说不和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不够有关。我国2001年3月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才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使用“文化产业”的概念,2002年“文化产业”第一次写进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六大”的政治报告里,尽管文化产业开始广受关注,不少省市还提出了“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口号,但一旦落到实际行动,文化产业甚至文化事业似乎又被冷落到一角。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年内不能开工建设10个项目退出今年的重大项目计划,其中属于文化项目的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美术馆名列其中,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对文化的态度,文化远离人们的刚性需求,一旦有风吹草动,即首当其冲。从阶段性应急的角度来说,情有可原。但从战略上来说,似乎失之短浅。韩国、日本在1997亚洲金融风暴中的一系列表现就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和借鉴。在目前处于金融危机的非常时期,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有非常作为。可以考虑制定并实施“文化振兴”国家战略工程,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力度,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大型文化项目,增加文化产业发展的机会,刺激文化产业界的信心。要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在当前这个充满挑战的时期,发展文化产业,本身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促进院”,建立以“政府主导、学术领头、基金支持、部门协作、企业操作”为原则的“官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产业科学发展模式”目前,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当前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不科学。虽然“官产学研一体化”的理念在我国有着普遍的认同,但事实上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官产学研之间存在“几张皮”现象,政府、学界、企业之间并未形成真正有效的整合机制。就政府而言,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信产部、发改委、财政部等等均与文化产业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但各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联合机制,而且各部门的资源也得不到有效的整合。因此,在由于金融危机而加快了我国经济结构大调整的背景下,创新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跨界域全面整合资源就面临着极好的机遇。这方面,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模式可供借鉴。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2001年成立,隶属于韩国文化观光部。该院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全方位地支援文化产业,即在加强文化立法、建立资金支持机制、构筑集约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流通现代化建设、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着力,提高和加强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另外,韩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产学研结合,通过“产学研协同技术开发”,着重提高企业技术研究开发的水平和效率,并于1994年和l997年分别颁布实施了《合作研究开发促进法》和《科学技术革新特别法》,把产学研合作研究纳入法制的轨道。在目前的特殊机遇期下,为有效地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可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促进院”这一公共机构,建立以“政府主导、学术领头、基金支持、部门协作、企业操作”为核心的“官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产业科学发展模式。有创新才有进步,有创新才有发展动力,文化产业科学发展新模式的建立,不仅对文化产业发展本身有着重大的意义,而且也是对当下学习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回应。在我国,文化产业属于意识形态领域,而且政府在制定政策、培育市场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必须重视政府在推动“官产学研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由此“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促进院”可由文化部牵头,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信产部、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政府部门参加,来有效整合与文化产业相关的资源,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合,高效地推进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另外,通过充分发挥有关教育机关和团体的学术优势,把其学术优势转化为创意优势、人才优势,突出其领头地位。并在政府的强力政策支持下、在“国家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与“国家文化产业担保基金”的支持下,吸引大企业、大资本积极投资文化产业,并以多元融资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壮大基金规模,推动大型企业成为我国参与国际文化竞争的主力,通过企业操作这样的方式,来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与国际接轨。三、尽快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与“国家文化产业担保基金”,以保障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从《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公司股票、企业债券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到今年10月19日温家宝在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时说“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贷款,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及“国十条”中的“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的明确表态,这些都给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与“国家文化产业担保基金”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资金链条断裂、资金供应紧张是许多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最为关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大难题。文化部必须考虑如何为文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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