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编号:**(第号)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西省建筑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造价: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具体价格详附工程维修费计算书附表一份。第一条工程期限一、本合同全部项目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竣工。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须顺延工期,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等而需增加工时;2、因甲方不能按期完成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合格材料等使乙方被迫停工或无法顺利施工时;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时;4、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所耽误的工期。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一、本合同按下列第()项方式进行承包。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二、包工不包料工程,本合同所需全部材料,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数量与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后果由甲方自负。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价款,验收合格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第四条竣工验收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日,将验收日期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可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须认定乙方的竣工日期。甲方推迟验收,其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二、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验收依据。三、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甲乙双方均认可一时无法解决,可作为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一旦条件成熟,乙方迅速进场完成未了项目。四、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如使用并作为验收合格处理。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应在开工前办妥道路占用、建筑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手续;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接通施工用水、用电及场内运输道路。二、施工过程中,如有其他单位交叉施工,所发生矛盾及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三、甲方委托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需由申方解决的问题,工程款的汇量、办理变更项目及工期顺延等有关事宜。四、乙方负责及时进场,按图施工、保质保量,如期竣工。五、乙方需规范作业,加强安全防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增设安全设施,并对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负责。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可实行提前竣工奖及赶工措施费,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可按比例罚款,具体可在附言中另订。2、甲方不得拖欠、扣押工程款,如逾期不付,则每月按欠款总额的%支付乙方,作为利息及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提起诉讼。第七条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建设主管部门调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建设主管部门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附则1、在施工中未预料到的事宜,可另行商议,并在附言中注明。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精神相抵触。2、合同附:(1)工程预算3、本合同正本份,副本份。4、本合同自签证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结清全部尾款及保修期满后终止。建筑单位(甲方)盖章:施工单位(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