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要内容一、了解火灾的基本知识二、掌握初起火灾的处置程序三、走近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学习目的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使大家了解火灾的基本知识,掌握初起火灾报警、扑救、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及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要则,熟知建筑消防设施,增强单位、个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实施方法:集中授课与实地参观相结合,通过考核检验学习效果。时间安排:3—4课时第一讲火灾的基本知识第一讲火灾的基本知识(一)燃烧本质和定义:燃烧是物质的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从燃烧的定义,不难得出燃烧必须具有的基本特征:一是:放出热量;二是:发出光亮;三是:发生了化学变化。一、燃烧(二)燃烧条件:1、要有可燃物可燃物:是指凡是在空气中能够发生燃烧的物质从物理状态上:有气态、固态、液态。按化学组成分:有单一元素的可燃物,如碳、氢、硫、磷等和化合物的可燃物,如酒精、甲烷、乙炔等;有的,也可以成混合物状态存在,如液化石油气等。2、要有助燃物助燃物:是指凡是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3、要有着火源着火源:是指凡是能够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并不意味着燃烧就一定会发生,在必要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还需要两个充分条件,即:(1)着火源必须具备足够的温度和热量;(2)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发生相互作用。综上所述,燃烧的条件可以表述为: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着火源有足够的能量,且三者相互作用。(三)燃烧类型:燃烧主要类型有闪燃、着火、自燃、爆炸等。1、闪燃:在一定温度下,易燃或可燃液体(包括能蒸发的少量固体可燃物如石蜡、樟脑、萘等)表面上产生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产生的一闪即灭的现象。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根据闪点不同,可以将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三类:甲类:闪点在28C0以下,如汽油、苯、乙醇;乙类:闪点在28—60C0之间,如煤油、松节油等;丙类:闪点在60C0以上,如柴油、桐油、润滑油等。2、着火:可燃物质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遇火源接触引起的燃烧,并在火源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3、自燃:可燃物质在空气中没有外来着火源的作用,靠自热或外热发生的燃烧现象叫做自燃。本身自燃:由于可燃物质内部自行发热而发生的燃烧现象,如草垛、煤堆的自燃。受热自燃:可燃物质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发生的自燃现象。如黄磷的自燃现象。4、爆炸:物理爆炸:主要是由于气体或蒸汽迅速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而造成容器爆裂的现象。如气体钢瓶、锅炉等爆炸。化学爆炸: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伴有巨大声响的现象。化学爆炸的速度快(每秒数十米至上千米)、威力强、极具破坏性。爆炸浓度极限:可燃气体、液体蒸汽或固体粉尘与空气混合后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浓度极限。二、火灾(一)火灾的定义: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一是燃烧需一定时间;二是需相应的空间;三是造成了灾害火灾原因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最主要的)工艺技术的缺陷(二)火灾发展变化的基本阶段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通过对火灾的科学研究、实验,我们大致可以从一般意义上把最常见的建筑物室内火灾的发展过程分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熄灭五个阶段。时间——温度曲线表示1、初起阶段(1)定义:一般固体可燃物质着火燃烧后,在15分钟内,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辐射热能不强,烟气流动缓慢,燃烧速度不快,此阶段为初起阶段。(2)特点:面积小,温度低、速度慢、易扑救。火灾的初起阶段,是扑救的最好时机。装饰装潢大量采用可燃材料,使得火灾发生后,初起阶段的时间明显缩短,起火后迅速蔓延扩大,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说明严格按照有关消防规范进行建筑设计、建造和装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发展阶段(1)定义:如果初起火灾没有及时被发现火扑灭,随着时间的延长,温度升高,周围的可燃物质或建筑构件被迅速加热,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即进入了燃烧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大量烟气、火焰窜出门、窗,房盖、局部建筑构件被烧穿,建筑物内部充满烟雾,火势突破外壳向整体蔓延。(2)特点:温度升高,火焰增大,烟气较浓,突破外壳。需要警示的是:如果错过了火灾最佳的扑救时机---初起阶段,任何非专业消防人员冲动、盲目的扑救行动都是极其危险且难以奏效的,不应当不恰当的效仿和提倡。3、猛烈阶段(1)定义:如果火势在发展阶段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由于燃烧时间的继续延长,燃烧速度不断加快,燃烧面积迅猛扩展,燃烧温度急剧上升,气体对流达到最快速度,辐射热最强,建筑构件的承重能力急剧下降,此时便进入了火灾的猛烈阶段。主要表现是:可燃物质全部起火燃烧,建筑顶部或其它构件变形塌落,火焰、烟雾方向性增强,向上抽拔,形成“烟包火”和“飞火”现象,热辐射范围明显扩大,接近火场使人感到皮肤烧灼疼痛。(2)特点: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破坏力大,扑救困难。如2000年元月11日发生在合肥的庐阳宫大火,仅消防部队就出动兵力400余名,车辆35台,灭火时间5个半小时,持续时间至次日清晨,可见猛烈阶段火灾扑救的困难性与艰苦性。(四)下降、熄灭阶段:随着燃烧的进行,可燃物减少,逐步熄灭;或由于通风不良,环境内空气(氧气)被渐渐消耗,已经燃烧的可燃物质处于阴燃状态,室内温度降低(500度以下),此时火灾处于下降或熄灭阶段。(三)影响火灾发展变化的主要因素1、热的传播热传播时自始至终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1)热传导:热量通过直接接触的物体,从温度较高的部位传到温度较低的部位的现象,叫作热传导。火灾现场上存在的金属构件等热的良导体,是造成火势蔓延扩大的重要途径。预防措施:对受火焰作用的金属构件等采取及时不间断的冷却降温,是预防火势蔓延的有效手段。(2)热辐射:以电磁波的形式传递热能的现象,叫作热辐射。火灾发生时,临近火场的可燃物质在火焰产生高温的烘烤下会很快起火燃烧,导致火势蔓延,就是热辐射的作用结果。预防措施:一是:增加距离,如建筑之间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二是:增加受热辐射物体表面的光洁度和使用浅色调表面涂层;三是:在火灾发生时,对邻近建筑等实施冷却保护;四是:采取隔热材料防护等。(3)热对流:由受热物质的微粒的流动传播热能的现象叫做热对流。热对流现象只发生在液体和气体中。预防措施:冷却降温,减少液体或气体的流动和热交换速度,采取合理的防排烟措施,楼层失火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热气流对着火层以上的影响。2、爆炸对火灾发展变化的影响(1)破坏作用(2)造成人员伤亡(3)导致火灾蔓延预防措施:一是:随时注意观察;二是:消除可能发生爆炸的因素(冷却降温、加强通风、管治火源、泄压排空等);三是:加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近现场。3、建筑特点对火灾发展变化的影响(1)楼层(高层)建筑火灾:由于热对流的影响以及建筑内部的楼梯间、管道井,很容易形成“烟囱效应”,即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大大超过水平蔓延的速度(热气流向上的速度至少是水平方向流动速度的5倍),应该特别注意着火层以上的人员和建筑安全。(2)钢结构建筑:钢结构虽然本身不会燃烧,但是在火灾情况下,由于火焰和高温的作用,钢结构内部的应力和强度受到破坏,很快会发生变形甚至倒塌。研究表明,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构件,其温度上升到500度时,强度仅仅为常温条件下的一半,600度时,强度基本丧失,而在火灾情况下,钢质建筑构件达到这一温度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5分钟,所以,通常我们把无保护层的钢质构件的耐火极限时间定义为15分钟。(3)有闷顶的建筑:带有闷顶的建筑,如果起火部位在闷顶内部,初期往往处于阴燃状态,火势发展较慢,产生大量烟雾,一旦烧穿闷顶,火势会迅速扩大且内部蔓延情况不易发现,因此,要特别注意观察处于起火部位下风方向、表面没有烟火的地方。(4)单元式居民住宅:发生火灾后,最主要的蔓延途径有窗、阳台、楼梯间等。4、气象对火灾发展变化的影响5、热对流和灭火的装备对火灾发展变化的影响(四)日常生活中十大火灾隐患一、缺乏消防安全常识,防火意识薄弱,如火灾发生时不会使用灭火器,不懂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火灾中不懂得简单的火场逃生知识。二、在装修越来越豪华的同时,大量使用易燃材料。三、违章使用电器。家用电器成倍增加导致用电量急剧上升,若超过原电气线路和开关的最大承载能力,极易造成打火或局部发热,从而引发火灾。另外电线长期受热、受潮、失去绝缘能力,年久失修,绝缘层老化或破损,乱接乱拉,致使电线短路,也极易引发火灾。在使用家用电器后,有些人只是将电器机身的开关关掉,而不将电线插头从插座中拔出,使电器仍处于局部通电状态,长期蓄热引起电器故障而发生起火或爆炸;家电插头布置过于集中,或者干脆从一个插座取用,增加了线路的接触电阻,长此以往也极易引发火灾;电冰箱、空调、灯具等过于*近窗帘、沙发等可燃物;使用电烫斗时突遇停电,却忘了拔下插头,一旦来电,也极易引发火灾。四、家庭生活用火不慎。如在烹调中使用的食用油,如果连续加热时间过长,当温度超过油的自燃点时,遇明火也会发生燃烧。四、家庭生活用火不慎。如在烹调中使用的食用油,如果连续加热时间过长,当温度超过油的自燃点时,遇明火也会发生燃烧。五、对燃气灶具不进行定期检查,出现破损(如阀门、垫圈、胶管破损),导致燃气泄露,或者操作不规范(如倒卧气瓶、高温烘烤、用后不及时关闭阀门等),也易引起爆炸起火。六、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由于摩托车、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居民家庭,有些人为图方便,将汽油存放在家中而不采取安全措施,埋下了火灾隐患。七、小火源处理不当,如有些人喜欢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特别是饮酒以后,烟未吸完,人已入睡,烟头极易烧者被褥。八、小孩玩火或者燃放鞭炮。九、用易燃材料私搭乱建,乱接电线,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十、重防盗,轻防火。如窗户上安装防盗护栏,住宅小区通道上设置栏杆,造成火灾发生时无法逃生和消防通道不畅。第二讲初起火灾的处置程序一、法律的约束力《消防法》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二、初起火灾处置的基本程序报警疏散灭火逃生1、报警的基本要素:报警人应当讲清以下报警的基本要素: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标志建筑)、着火物质、着火部位、火势大小、人员被困情况、现场化学危险物品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报警的同时,应当派人到单位门口或附近路口接应消防车。通常情况下,在向消防队报警后,还应当迅速通知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一、报警---及时准确的报警是控制火势蔓延的关键2、报警的方法除装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可以自动报警外,其它单位或个人根据条件分别采取以下方法报警。⑴向单位和周围的人群报警①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如使用电话、警铃、汽笛、敲钟或其他平时约定的报警手段报警。②派人到本单位(地区)的专职消防队报警。③使用有线广播报警。④农村可以使用敲锣等方法报警。⑤大声呼喊报警。⑵向公安消防队报警①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②没有电话且离消防队较近时,可骑自行车到消防队报警。总之,方法要因地制宜,以最快的速度将火警报出去为目的。使用消防设施报警(举例)报警按钮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