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教师:缑变彩联系方式:15007122402课堂纪律1、学生座位从第一排开始,满则二、三排…….2、平时成绩扣减方法:1)旷课:—30分/次,累计达到3次取消平时成绩;超过3次旷课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2)迟到:—15分/次,2次迟到=1次旷课3)未交作业:—10分/次4)上课聊天、玩手机、吃东西、睡觉,一经查到,每次扣10分关于考试考试形式:闭卷综合成绩=30%平时成绩+70%卷面成绩本课程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工程合同是工作的指南,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国际劳务合同合同概念与种类工程合同基本原则合同订立与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转让及终止合同纠纷的解决第1章工程合同基本原理——合同概要1.1合同概念与种类一.合同的基本含义(1)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本质上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协议。2、工程合同狭义:专门指定的合同,主要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广义:是指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合同,包括项目融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咨询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承包联营体合同、劳务供应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多数情况下,工程合同是指广义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承包商咨询合同贷款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委托合同采购供应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材料设备运输合同科技开发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险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FIDIC运输合同土地征用与出让(成批/宗地)合同拆迁安置及拆迁承包合同供用水/电/气等合同房屋租赁与销售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二、工程建设中的合同关系及种类代理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案例甲工厂与乙勘察设计单位签订一份《厂房建设设计合同》,甲委托乙完成厂房建设初步设计,约定设计期限为支付定金后30天,设计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另约定,如甲要求乙增加工作内容,其费用增加10%,合同中没有对基础资料的提供进行约定。开始履行合同后,乙向甲索要设计任务书以及选厂报告和燃料、水、电协议文件,甲答复除设计任务书之外,其余都没有。乙自行收集了相关资料,于第37天交付设计文件。乙认为收集基础资料增加了工作内容,要求甲按增加后的数额支付设计费。甲认为合同中没有约定自己提供资料,不同意乙的要求,并要求乙承担逾期交付设计书的违约责任。乙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合同中未对基础资料的提供和期限予以约定,乙方逾期交付设计书属乙方过错,构成违约;另按国家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不能任意提高勘察设计费,有关增加设计费的条款认定无效。判定:甲按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给付乙设计费;乙按合同约定向甲支付逾期违约金。案例评析本案的设计合同缺乏一个主要条款,即基础资料的提供。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如果合同缺乏主要条款,则当事人无据可依,合同自身也就无效力可言,勘察、设计合同不仅要条款齐备,还要明确双方各自责任,以避免合同履行中的互相推倭,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有关规定,设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由委托方提供基础资料,并对提供时间、进度和可靠性负责。本案因缺乏该约定,虽工作量增加,设计时间延长,乙方却无向甲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依据,其责任应自行承担。增加设计费的要求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不能成立,故法院判决乙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1.2工程合同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2、合同的法律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5、效率原则1.3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一、要约(1)含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内容具体明确*受约束的意旨(含有合同条件、以缔约为目的)*由特定的一方向其希望缔结合同的相对人提出(3)法律效力:*对要约人/受约人的拘束力*生效时间:送达原则(4)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5)要约撤回与撤销:撤回:要约生效前(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取消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受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取消要约二、承诺(1)含义:承诺是受约人同意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承诺只能是由受约人在确定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与要约内容一致意思表示*承诺是表明受约人缔约的意思表示(3)承诺方式*通知*行为(4)承诺生效时间:到达原则合同生效、合同成立(5)转换为新要约:逾期承诺、实质性变更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合同工期招标公告评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截止日开标中标定标签订合同竣工开工保修结束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有效期合同保修期投标有效期《重大工程合同签定须符合规定》案例介绍某城市拟新建一大型火车站,各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经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国务院审批并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申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三家中标的一级建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该三家建筑单位共同为车站主体工程承包商,承包形式为一次包干,估算工程总造价18亿元。合同签订后,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该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仅为15亿元。因此,该计划下达后,委托方(项目法人)要求建筑单位修改合同,降低包干造价,建筑单位不同意,委托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认为,双方所签合同标的系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前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未取得必要批准文件,并违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故认定合同无效,委托人(项目法人)负主要责任,赔偿建筑单位损失若干。《重大工程合同签定须符合规定》案例分析本案车站建设项目属2亿元以上大型建设项目,并被列入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并按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订立合同,不得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本案合同双方在审批过程中签订建筑合同,签订时并未取得有审批权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缺乏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合同金额也超出国家批准的投资的有关规定,扩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违反了国家计划,故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其认定是正确的。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的规定的。三、合同效力1.有效合同(1)合同生效的含义合同的效力是指在法律上所具有的拘束力的效果。(2)合同生效的要件一般要件:*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特殊要件:*合同形式(书面形式、批准、登记手续、其他手续)*合同内容•合同的附条件和附期限2.无效合同(1)含义: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拘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的种类*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强制性规范(3)《司法解释》补充内容对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对于合同无效的相关处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②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3.效力未定合同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法律效力尚未确定,尚待有权利的第三人为一定意思表示来最终确定效力的合同。(1)其法律特征*合同已成立,但其效力待定*效力未定合同的效力最终取决于有权力的第三人(2)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3)追认权、拒绝权与催告权、撤销权第四节工程合同内容和文本形式一、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1、合同当事人2、合同的标的3、标的的数量和质量4、合同价款或酬金5、合同期限,履行的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执的方法二、工程合同文件及其优先次序1、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1)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2)对要完成的合同标的物的范围、技术标准、实施方法等方面的规定(3)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有法律约束的文件,如中标函、投标书等(4)合同签订前双方达成一致的会议纪要、备忘录、附加文件和其他文件(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会议纪要、签证和合同变更文件等也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工程合同文件执行优先次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函(3)投标书(4)合同专用条件(5)合同通用条件(6)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三、工程合同文本的概念及其形式(一)合同文本的概念由对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和合同条件组成,是合同文件的核心部分。(二)合同文本的形式1、非标准的合同文本2、标准化的合同文本(1)合同标准化的作用1)方便招标文件的起草和评价工作,减少合同中的漏洞2)方便投标报价和合同分析3)双方对标准的合同条件的内容熟悉,解释有一致性,对双方责权利关系的理解差异较小4)由于标准的合同条件比较合理地反映了合同双方的要求和利益,明确且公平地分配风险和责任,这样避免了合同双方的不信任,减少合同谈判中的对抗5)标准的合同条件作为工程惯例,有普遍的适用性,符合大多数工程的要求四、工程合同文本结构分析1、概念:是对合同的抽象,通过将合同的条款按内容、性质和说明的对象进行结构化解,归纳整理,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2、工程合同文本的基本结构(1)合同前言(2)定义(3)合同相关人的权利和义务(4)工期和进度管理(5)工程质量管理(6)合同价款与结算管理(7)法律方面的规定3、合同结构分析的作用(1)可以看出合同的共性(2)作为承包商合同评审和分析的工具(3)通过合同文本结构分析,给人们一个完整、清晰的合同内容和结构图式,这样对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合同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一目了然(4)方便合同管理经验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5)可以进行不同文本的合同的对比分析五、国内外主要的标准合同文本1、我国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2011更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0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0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3)《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