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合同法2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第4章合同法合同法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五节变更转让终止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六节违约责任2第三节合同的效力3.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3.2效力待定的合同3.3无效合同3.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33.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生效时间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4合同生效的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后生效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或失效附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生效或失效5附条件的合同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6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7练习一老汉卖12只羊,买主提出等全部杀完后,再付款。买主只杀了10只,剩余两只不再杀,并以此拒绝付款。卖主如何处理?属于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8租房子,约定三个月付一次房租,最迟不超过第四个月,否则,合同自行解除。后来该地方越来越繁华,房主想提租,但又无借口,便故意躲着不见承租人,以此来达到不收房租的目的来解除合同。如何认定?出租方是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条件不成就,合同不能解除。承租人可采用提存的方式来履行合同9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中所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取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所附期限是否届至或届满。所附期限限制的是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而不是限制合同的内容。这与履行期限不同10附条件还是附期限?某个体户(被告)因向某商场(原告)购买家电欠商场债务10万元,双方约定于99年10月底以前全部还清但在还款期到来后,张某未按期付款,商场多次催要,张某提出其朋友王某欠他15万元借款,应于00年4月底以前向张某支付,待这笔货款支付后,张某将立即还清欠款。双方为此达成还款协议,协议规定:张某“应于2000年4月底以前王某还款以后还清余款”。至00年4月底,张某仍未还款。商场要求张某立即还款,张某提出,依据还款协议商场同意在王某还款以后张某才还款,现王某因生意亏损无力按期还款,故张某暂不能履行还款协议。为此,商场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立即支付货款11几种观点1、因还款协议本身规定不明确,应确认该协议无效,张某应立即向商场还清欠款。2、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为附条件的合同,张某应在王某还清债务以后,才向商场还款,不应于2000年4月以前还款。3、原、张某达成的还款协议应理解为一种附期限的合同,还款协议实际上只是规定了张某应在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本案争议解决的关键是认定该还款协议是附期限的合同还是附条件的合同。12从当事人双方订立还款协议的目的、还款协议的整体内容等方面来理解,该还款协议应属于附期限的合同。双方之所以规定王某还款的问题,是因为张某提出,王某可以在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因此商场同意达成还款协议。还款协议中规定的张某应“在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是最核心的内容,还款协议中规定“王某还款以后”是从属于“1997年4月底以前还款”这个前提的,也就是说,王某还款不过是对为什么规定这个还款时间的一种解释,不能将这个解释孤立地作为一项条件来看待。所以,尽管还款协议的内容规定得不十分明确,但是该协议是指张某应于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据此应认为还款协议仍然有效,张某应依据还款协议,于2000年4月底以前履行还款协议,付清全部欠款13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14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日后,甲(房客)未搬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3月5日,甲照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之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A.等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B.无效C.效力未定D.使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选D153.2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经权利人追认后生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16无权处分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出卖他人之物;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出卖共有物;标的物的权利受第三人权利的限制;在出卖的标的物上第三人享有知识产权。17案例李甲14岁,看到某上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最高奖金为5000元,他便买了一瓶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李甲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李甲非常高兴,急忙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王乙,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奖,王乙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柜子里。李甲一直想要台电脑,妈妈王乙总说没钱,李甲见现在有钱了,就又提出要买台电脑,王乙说:“反正是我的钱,我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王乙说:“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得这么些钱呢?这钱就是爸爸妈妈的,应该由爸爸妈妈来支配。”李甲暗自生气,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拿了5000元钱到商场买了台电脑。见儿子抱回一台电脑,王乙急了,立刻拉着李甲来到商场,说李甲买电脑没经过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只有质量不合格才予退货,现在电脑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问题:1.本案奖金究竟应归谁所有?2.李建购买电脑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3.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18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191.奖金归李甲所有。李甲年满10岁,不满18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取得奖金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必追认即可取得奖金所有权。2.效力待定。法律理由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购买电脑一般认为是与14岁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生效。3.可以要求退货。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后,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父母可以要求退货。20越权订立的合同王先生为一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经朋友介绍,结识B公司总经理林先生。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一份钢坯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B公司售给A公司钢坯3000吨,货款总额615万元人民币,应由A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过C银行交付B公司,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之后因钢坯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公司不愿再履行该份合同,遂通知B公司,该份合同无效。理由是:A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如货款金额超过500万元,需经董事会批准,否则公司对该合同不负任何责任。王经理在签订合同时确实未获董事会同意。而B公司已为执行该合同组织了货源,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因此坚决不同意A公司“合同无效”的主张。于是诉法院,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此种情况下,王经理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代表A公司订立的合同会无效吗?21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2依第五十条规定,B公司对王经理的越权代表行为属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则A、B公司订立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B公司可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义务。A公司如认为B公司有恶意,则应举证予以证明,如不能证明B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王经理的越权行为,A公司应对B公司承担合同责任23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A.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B.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C.无效承揽合同D.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选ABD243.3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追求的效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5无效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确立的排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合同财产后果的处理263.4可变更或撤销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特征种类27可变更或撤销合同的特征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必须要由当事人人主动行使权利,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的内容撤销权消灭:一年未行使权力;放弃权力28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受害方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29练习1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楼老板知道该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答案:A30练习2甲对乙的一座非常精致的埃及水晶金字塔模型十分喜爱,几次提出要求购买,乙均未答应。某日乙的朋友丙到乙家中玩,十分喜欢该模型,提出借玩几天,乙非常愉快的答应了。甲遂找到丙,提出要买该模型,丙以3000元将之卖给甲。不久乙向丙索还该模型时,丙告诉乙该模型已被卖给甲,乙就找到甲索要模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甲有返还义务,因买卖该模型的合同是无权处分,且未取得所有权人的追认。B.甲无返还义务,因其买该模型构成善意取得。C.甲买该模型构成善意取得,但合同是效力待定,因乙拒绝追认而不生效,因此其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当返还。D.甲有返还义务,因出卖该模型的丙是无权代理,且未取得本人的追认答案:A31练习3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2000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

1 / 5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