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1of13重庆棕榈泉国际花园环境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重庆棕榈泉零星景观工程合同编号:建设单位:重庆棕榈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重庆德邦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Page2of13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重庆市金开大道88号棕榈泉国际花园会所二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棕榈泉生态公园环境景观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重庆棕榈泉零星景观工程1.2工程地点:重庆市金开大道88号棕榈泉国际花园1.3工作内容:重庆棕榈泉一期运动公园整改、四期外围景观部分黄石英、及其他零星工程范围(具体以工地指令为准)。第2条承包方式、工期2.1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部分甲供)、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维修。2.2开竣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的开工指令为准;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第3条双方责任3.1甲方责任:Page3of133.1.1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1.2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3.1.3协调现场各家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3.1.4甲方指派田昌军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3.1.5审核乙方按合同规定所报的阶段付款申请,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3.1.6办理现场签证、变更手续及工程结算。3.2乙方责任:3.2.1工程开工前提供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核,在开工日仍未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乙方每日承担2000元违约金。3.2.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工程开工前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核。3.2.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Page4of13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因施工侵犯他人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3.2.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若违章施工、野蛮施工,发现一次应承担一次1000元的违约金,不限次数。3.2.6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提交经甲方认可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编制工程结算。3.2.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由乙方承担。3.2.8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应按照本合同质量标准-附2《景观工程成品保护技术要求》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包括总包单位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因保护失误而导致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每处500元支付违约金(以照片为准)。3.2.9自行完成施工用水、电的接驳并负责相应费用,按时支付本工程施工用水电费。3.2.10承担植物保养保活期的水电费。3.2.11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Page5of13经甲方认可后执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每私自更换或空缺项目班子一人,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采取一切措施清退施工队伍、停止付款、向乙方追回全部已付款,乙方并应承担合同暂定总价的30%违约金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2.12隐蔽工程完成后,需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其隐蔽资料在48小时内报甲方认可,否则,甲方可视乙方该项工程未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第4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4.1工程质量4.1.1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附1《硬质景观质量标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它相关规定,若上述标准相互不一时,以较严格的标准为准。4.2竣工验收:4.2.1工程完工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工程部验收,甲方工程部自接到验收通知并确认达到竣工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4.2.2若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10天内整改完成,再次验收程序同上。Page6of134.2.3工程的竣工验收含资料验收。资料包括合同、竣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有关会议纪要、工地指令、甲方审批的工程变更申请、现场签证单、经审核的材料设备报审表、工程隐蔽资料、工程量计算稿、工程结算书、竣工验收报告等一式叁套(至少壹套原件,竣工图光盘两套),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资料不合要求或未完成移交的,视为本工程未完工。在本工程范围内若有分包工程(含甲指分包)的,其工程资料也在竣工时一并由分包方交乙方统一组卷、归档和移交,并且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或分包方收取任何费用。第5条工程价款、计价方式5.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本合同暂定总价为38万元,最终以结算造价为准。5.2计价方式:5.2.1硬景部分项目按照甲方核定综合单价-附3《硬景部分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的直接费及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损耗、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弃渣费、测试费、包装费、保险费、措施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最终清洁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乙方工作需产生的所有费用)。5.2.2硬质景观除甲方核定综合单价外项目按2008年颁布的《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2011年1月30日以前的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对定额的缺项可参照2008年颁发的《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颁发的《重Page7of13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及2008年颁发的《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中的相关子目,但工程的取费仍按土建工程的取费标准计算,工程类别按四类;人工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造价信息2011年3月份市场人工指导价调整价差;总造价下浮15%(材料价差、按实计算费用、税金除外)。5.2.3水电安装工程按2008年颁布的《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工程类别按三类;人工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造价信息2011年3月份市场人工指导价调整价差;总造价下浮20%(未计价材料、按实计算费用、税金除外)。5.2.4地方材料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月渝北区工地价格信息下浮5%执行;普通水泥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月渝北区工地价格信息下浮10%执行;商品砼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月主城区现场价格信息下浮5%执行。5.2.5其余合同中没有的价格应及时报甲方核价。5.2.6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方式:硬质景观工程按基价直接费的0.8%计取;安装工程按基价人工费的7%计取。5.2.7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模板项目摊销材料不调价差。Page8of135.3甲供材料的价款从结算中扣除。5.4本工程不计算外地施工企业远征工程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第6条付款方式6.1本工程不付预付款。6.2每月25日乙方报工程进度款,甲方于次月20日前支付审定进度款的80%给乙方。乙方逾期报工程进度款的,付款时间顺延。6.3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且办完工程结算后硬质景观工程和安装工程付至该部分结算总造价的95%,留5%工程保修金,软景工程付至该部分结算总造价的90%,留10%植物保养保活金。6.4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7条材料供应7.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和苗木由甲方供应,其余由乙方供应。7.2乙方须将本工程中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一次性报甲方审核,并协助甲方共同落实材料单价和供货渠道,由甲方认质认价认品牌后,由乙方组织采购供应。乙方未按甲方所签认的材料价格及时采购,而遇市场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Page9of137.3本工程中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7.4乙方提供本工程所用的一切材料和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应在各方面完全符合本合同和国家规范规定的性能和质量标准。7.5若甲方现场工程师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乙方须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须因此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7.6乙方提供本工程所有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计划。如因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供应计划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期延后,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因乙方提供的供应计划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数量、规格有误差,导致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数量的总量超出实际用量的3%,乙方除应负责全部超出部分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费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费用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外,乙方还应就此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材料、设备和苗木购买价款10%的违约金,甲供材料、设备和苗木一经领出,不得退回甲方。第8条保修金、保修期8.1硬质景观及安装工程保修金为该项工程造价的5%。8.2硬质景观保修期为二年,水电的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以工程竣工验收Page10of13表上的实际竣工日期开始计算。8.3工程保修期或保养保活期满后,经甲方委托的物管公司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后退还退还乙方剩余保修金,保修金不计息。8.4本工程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委托的物管公司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整改,否则,甲方委托的物管公司有权指定其他单位处理(不经乙方认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20%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支付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超过二次不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没收保修金,但乙方仍不能因此免除或减少保修责任。若双方就质量问题成因发生争议的,以甲方认定意见为准。8.5植物在保养保活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人在现场处理有关植物保养、保活事宜,并且把养护人员名单呈报甲方委托的物管公司。乙方每周星期五把下周养护计划和上一周内的养护情况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委托的物管公司。若乙方每缺报一次,乙方应按照5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9条违约责任9.1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核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程进度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或现场专题会确定的进度节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个节点10000—50000元/个支付违约金(以工地例会明确个数为准),且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抢工,该费用按其它单位报价(甲方Page11of13核定为准)的1.5倍计取,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9.2若本工程未能通过甲方验收,乙方须立即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进行整改而延误工期,乙方按9.1条进度节点逾期规定承担违约责任。9.3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等造成民工在甲方办公场所或者工地“讨薪”或者向劳动管理当局投诉或者向新闻媒体投诉,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代乙方支付相关工资等一切费用(工资及费用以民工要求支付的金额为准),代付费用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9.4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否则乙方应按每次1000元支付违约金(以工地例会明确次数为准),且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整改,该费用按其它单位报价(甲方核定为准)的1.5倍计取,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合同双方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协商及仲裁期间,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否则无论仲裁结果如何,乙方应按9.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第11条其他Page12of1311.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