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工程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监控系统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安装调试4、合同签订地: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日。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1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2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3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4在安装调试中停电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天以上;○5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6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7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六、工程验收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日内达成处理意见。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3、乙方对工程实行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八、工程造价监控设备金额为:元(人民币:)安装调试费金额为: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元(人民币:)九、工程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置相关工具和设备。2、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工程量的50%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工程进度款。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款项。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置的要求。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十三、合同附则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