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第一讲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又称契约。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二、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二)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三)合同依法成立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第二讲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决定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无效,能否履行。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了规定:(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名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正式称谓;姓名是指公民在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表上的正式称谓。住所对公民个人而言、是指其长久居住的场所;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二)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肯定。如果合同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失去了目标,也就不可能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甲乙签订一份所谓的买卖合同,却没有约定买卖什么,由于没有标的,该台同就不可能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劳务、技术成果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都可以成为合同标的。(三)(四)(五)(六)(七)(八)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三)数量:数量,是指以数字方式和计量单位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具体的确定,也就是衡量标的轻重、多少、大小、面积及容量的尺度。由于数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范围、大小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标的数量,也就无法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甲乙之间签订一份买卖木材的合同,但买卖多少没有约定,这样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有关产品的计量方法,国家有规定的,应执行国家的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当事入协商确定。合同中数量要清楚,计量单位要明确,不可含混不清,切忌使用含糊不清的计算方法。(四)质量:质量,是指以成分、含量、纯度、尺寸、精密度、性能等来表示合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象的优劣状态。如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工程项目的标准等。质量条款由当事人约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化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标的质量要订得详细具体,写明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省级标准、专业标准、厂级标准等,必要时应具体规定是什么年代的质量标准。如果是双方协商的标准。在合同中应具体写明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但如果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性标准的,双方协商的标准不得低于此标准,因为许多产品的质量涉及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问题。(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又称价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代价。在合同标的为物或智力成果时,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为价款;在合同标的物为行为时,获得劳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为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或者报酬一般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约定、但是如果属于政府定价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当事人必须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价格。(六)(七)(八)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起止时间。履行期限既是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个依据,又是判断合同是否已经得到履行的一个标准,履行期限涉及到当事人权利的实现情况,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一个因素。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尽可能将履行期限约定得明确和具体。履行期限一般以年月日来表示,通常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如果是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则应根据该计划的要求来确定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方,即在什么地方交付或提取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履行地点,它是判断合同是否已经得到履行的一个标准,涉及到享有权利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情况。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合同履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合同的不同内容而有差异。有的合同是以转移一定财产的方式来履行的,如买卖合同是供方把货物转移给需方:有的合同是以提供某种劳务的方式来履行的,如货物运输合同是提供交通工具,运输货物到目的地交给需方;是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履行;等等。有的履行方式还要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比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是采用自提、送货方式,还是采用托运方式。托运方式是采取铁路、水路、公路还是航空运输。有的需要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的方式履行台同,有的则可以允许由他人代为履行。(七)(八)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所应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当事人之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处理这一争议。争议的解决方法有两类:一类是诉讼解决,即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另一类是非诉讼解决,其中包括:一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二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邀请第三人作为调解人,通过调解的方式:三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的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和第三人调解解决都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只有诉讼解决和仲裁解决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但由于诉讼与仲裁分属两种不同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这种方式是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的过程。当事人相互协商的过程,也就是合同订立的过程。(一)要约(Offer)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提出确定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即订约提议。1、要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2、要约的法律后果3、要约邀请(二)承诺(Acceptance)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明确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接受提议。承诺也是一种意思表示,承诺人对要约表示同意后,合同即为成立,承诺人就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1、承诺有效成立的必备条件2、承诺的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3、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志: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订确认书。——某化肥厂诉某农资公司履行合同纠纷案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1、要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要约首先要约人要表示订立某种合同的意思。在通常情况下,要约是向特定人提出,或向特定人的代理人提出。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提出,比如,悬赏广告以及一些国家规定,商店里陈列商品的明码标签(包括规格、质量、价格等),就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的要约。我国合同法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肯定,即应该在要约申明确提出准备与对方签订合同的主要条件,以便受要约人确切知道要约的内容。一旦受要约人表示接受,双方当事人就可以成立合同。比如,在商品买卖中,要约一般应包括商品的名称、质量、价格、数量以及交货、付款的时间等。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它不同于没有主要条款的一般订约通知或一般表示订约愿望。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其意思表示的约束。(3)要约必须传递给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否则要约就没有法律效力。口头要约在对方了解其内容时发生法律效力;书面要约一般在送达对方或其代理人时发生法律效力。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A合同法概述B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主要条款2.订立的程序3.缔约过失责任4.格式合同C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处理D合同的履行1.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二)撤销权E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F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G违约责任2、要约的法律后果要约的法律后果,主要是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受要约的拘束,具体表现为:①要约中规定对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同意签订合同的,则在此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②受约人负有与接受要约的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要约在有效期内,受要约人一经接受,合同就此成立。③出售特定物的要约,要约人不得以此为标的物向第三人发出要约。要约人违背上述行为,就要承担赔偿由此而造成对方

1 / 5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