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章程是书面写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党章是党的章程的简称,它是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世界上5000多个政党,一般都有自己的党章。党章是党的宪法“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邓小平党章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二、党章是党的光辉历史的见证党章是党的理论与实践的结晶共十五部党章四大党章体系一大党纲:提出党的政治主张1921年7月,党的一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以高度凝炼的文字确定了党的名称,提出了党的政治主张。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是一个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完全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二大党章:制定党内纪律规范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党第一部正式党章,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基本完成。二大党章把“纪律”单独列为一章,详细规定了党内的纪律规范,以及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这表明,在严酷环境下诞生的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以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三大党章:严格党员发展程序1923年6月,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把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一人增加为二人,第一次规定了党员候补期,这对于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四大党章:重视党支部的作用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这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注意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四大党章首次把中央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改为总书记。五大党章:提出党的组织原则1927年6月1日,由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是唯一的不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这部党章共12章85条,是我们党历史上条目最多的党章,体系更加完整系统,在党章史上提出了很多个第一。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省委、市委或县委、区委)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这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团(即党组)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单独列为一章,等等。这部党章对于革命危机时刻巩固党的组织起了一定作用。六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完善1928年6月至7月,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低潮中,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郊外一座旧式贵族庄园里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六大通过的党章具体规定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三条原则,这对于健全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义。七大党章: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1945年4月至6月,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前夕,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在长期斗争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七大党章最重要的内容是:第一次增写了具有深刻内涵的总纲,明确阐述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指导思想,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增强了党章的理论性和指导性;第一次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第一次对民主集中制作了科学表述;第一次把“四个服从”载入党章。八大党章:工作重心转移1956年9月召开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新特点,明确提出了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反映了我们党探索执政党建设的新成果。八大党章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正确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体现了执政党工作重心的转变。二是提出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群众路线的传统。三是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四是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十项义务和七项权利。九大至十一大党章:失误和挫折从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失误,党的自身建设也遭到严重挫折。在这20年当中,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三部党章,即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和十一大党章。这些党章都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制定出来的,不可避免带有“左”的错误的痕迹。十二大党章: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1982年9月,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和两年徘徊之后,在全面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制定的十二大党章,最具特色之处是:在总纲中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次增加了禁止个人崇拜的内容;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首次写进入党誓词。这表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了执政党建设的新探索。十三大修正案:突出改革和制度建设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是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用部分条文修正的形式对党章进行修改。修正案共10条,总共有13处增删改动,着重体现在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方面,表明党的建设正在走上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十四大党章: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概念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郑重提出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概念,阐述了这一理论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五大党章: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只有7处150个字的修改。这部改动最小却意义重大的党章,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并把它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也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心愿。十六大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是我们党进入新世纪的政治宣言。这部体现鲜明时代特征、具有丰富内涵的党章,总共有60多处改动。十六大党章的修改: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表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实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内容;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等新的要求;增写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入党的内容;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十六字原则;增写了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对纪检机关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进行了新的阐述;新增了党徽党旗一章。三、十七大党章的新内容党的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富有生机活力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史上又一座新的里程碑。十七大党章的特点起草过程充分发扬民主更具理论底蕴更具开放视角更具务实精神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原则性与操作性的统一。1、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增写第七自然段“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国际国内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国发展呈现的阶段性特征既是一种思想方法、价值取向,又是一种发展思路。2、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精辟概括增写第八自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马恩预测模式、苏联模式、中国模式,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超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于毛,成于邓”。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精髓论、国情论、科学发展论、五大建设论、和平外交论、国防和军队建设论、祖国统一论、人民主体论、执政党建设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员干部读本》)3、丰富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把党的一系列对内对外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军队建设、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统战工作、外交工作等5、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条主线(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一个目标(32个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四项要求(基本路线、思想路线、党的宗旨、民主集中制)五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中增写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第二,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在党的领导中增写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6、更加突出制度建设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增写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增写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7、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对党的干部,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道德修养等内容,把十六大党章中“做出实绩”修改为“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8、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新要求把第二十九条中原来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的提法,改为“社会组织”。第二十九条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增写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规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一条增写了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把原来的“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第三十一条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四、忠诚实践新党章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胡锦涛“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江泽民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最根本的就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党章的制定和修订,属于党内立法层面,而要发挥党章在党的生活中的实际作用,还有赖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党章的效力在于其权威性,而党章的权威性不仅取决于其内容本身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而且取决于党员素质的高低,党内政治生活是否正常,党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对违反党章的行为惩处是否有力。据统计,1949年至2003年,我们党共发展了8273.3万名党员。实际上,我们党自建立以来总共发展了9000多万名党员,许多共产党员牺牲、遇难、因公殉职,总数已很难统计,仅全国各地载入烈士名录的就有170多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共产党员。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辑了一本《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9月版),基本查清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