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经济法》试题(回忆版)及参考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1.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答案】C【解析】(1)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在本题中,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定价2元橡皮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行为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有效B.无效C.可变更、可撤销D.效力待定【答案】B【解析】(意思表示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在本题中,甲乙意思表示的内容为买卖毒品,该买卖合同即为无效,与实际履行时交付的标的物是否合法无关。3.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2010年4月1日,机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损。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但考虑到两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要求赔偿。后两公司交恶,甲公司遂于2012年9月1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C.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D.适用4年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答案】C【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在本题中,甲公司2011年3月1日知道寄存的机器受损,诉讼时效期间自此起算,至2012年3月1日届满;由于期间并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发生,故至2012年9月1日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4.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最长期限为30年快乐B.最长期限为50年C.最长期限为70年D.一般无使用期限的限制【答案】D【解析】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可以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A.仓单B.股票C.基金份额D.应收账款【答案】A【解析】(1)选项BC: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选项D: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6.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履行地点应推定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7.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C.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D.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消灭【答案】C【解析】(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8.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A.甲B.乙快乐C.丙D.丁【答案】B【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9.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B.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C.丙被依法宣告失踪D.乙被吊销营业执照【答案】D【解析】(1)选项AD: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非被申请破产),当然退伙;(2)选项B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而非失踪、被拘留)。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合伙企业出资的是()。A.为合伙企业提供财务管理B.为合伙企业提供战略咨询C.债权D.社会关系【答案】C【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2)选项CD: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债权(应收账款)作为财产权利已为法律普遍承认,而社会关系的财产权利属性并未得到承认且难以作价。11.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设立中的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承担B.乙公司承担C.甲、乙公司连带承担D.先由甲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答案】B【解析】(1)发起人“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签订合同,且合同相对人对此明知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以乙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所租房屋供乙公司使用(并非为自己利益订立),应由乙公司承担合同责任。(2)如果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则应由成立后的公司对合同予以确认,或者成立后的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相对人才能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12.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快乐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答案】D【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13.中国公民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是()。A.股东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职工代表大会【答案】A【解析】(1)选项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制)不设立股东会;(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大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4.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A.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10%时B.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0%时C.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7%时D.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2%时【答案】B【解析】在协议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如果协议中拟转让的股权达到或者超过5%,投资者就应当在协议达成之日起3日内履行权益报告义务。此后,该投资者的股份发生增减变化,如果该变化使得持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的整数倍的,也应当履行权益披露义务。在本题中,披露时点为7%和10%。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A.发行人B.保荐人C.承销人D.实际控制人【答案】A【解析】(1)无过错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2)过错推定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3)过错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6.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3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3年9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快乐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A.2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75万元【答案】B【解析】(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2)“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①最后一笔卖出时点3月8日至买入时点9月3日不足6个月,存在短线交易行为;②自9月3日倒数6个月内买入的数量为3万股,应按3万股来计算短线交易利润,因此,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3×(25-15)=30(万元)。17.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是()。A.该滞纳金与欠缴税款处于相同受偿顺位B.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C.该滞纳金劣后于普通债权受偿D.该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答案】B【解析】(1)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2)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18.票据权利人为将票据权利出质给他人而进行背书时,如果未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只是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则该背书行为的效力是()。A.票据转让B.票据质押C.票据承兑D.票据贴现【答案】A【解析】质押背书,必须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假如未作记载的,则形式上构成转让背书。19.甲公司是乙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乙企业的重要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报国资委审核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