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制法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十二章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第一节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一、市场、市场竞争和市场规制•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为取得较好的产销条件、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而竞争。通过竞争,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市场规制•市场规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同时规范、约束政府监管机关的市场监管行为,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保障市场秩序。•具体表现为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规制法的产业组织理论基础•产业组织理论概述:(IndustrialOrganization),研究市场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企业行为和市场构造,是微观经济学(个体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对象就是产业组织。•产业组织理论从英国开始,但系统化的工作主要是美国经济学家完成的。•1960s,基本同时出现了“结构主义”和“芝加哥”学派两种理论流派。尽管这两种流派都是以新古典理论为出发点,但由于理论逻辑、思考问题的方法及对象不同,在理论结论上存在很大差异。•两种流派的论战结果也大大深化了产业组织领域的研究和认识,为新产业组织兴起奠定了基础。市场结构•指的是某一市场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特征,包括市场供给者之间、需求者之间、供给和需求者之间以及市场上现有的供给者、需求者与正在进入该市场的供给者、需求者之间的关系。市场类型•四种一般的市场类型是完全竞争、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一个市场的结构依赖于买者和卖者的数量以及产品差别的大小。依照市场上厂商的数量、厂商所提供产品的差异、对价格的影响程度以及进入障碍等特汇,市场被划分为完全竞争、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四种市场结构。完全竞争•1,有极多的买主和卖主,二者之间不必固定买卖关系。•2,单个买主与卖主之间的交易量同市场全部交易量比起来都很小。•3,市场上交易的产品或服务都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差别。•4,不存在不确定性和行业秘密。•5,不存在进出障碍。•垄断竞争•企业数目若干或很多,进入不受限制,产品有差别,企业对价格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寡头垄断•企业数目少,进入受到限制,产品属性有差别,需求曲线向下倾斜,相对无弹性.•完全垄断•数目只有一个,进入受到限制或完全受阻,产品独一无二,企业对价格有着强大的控制力.市场行为•市场行为是指企业在充分考虑市场的供求条件和其他企业关系的基础上,所采取的各种决策行为;或者说是企业为实现其既定目标而采取的适应市场要求的调整行为。市场行为类型:•类型:企业市场行为主要包括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协调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包括以控制和影响价格为基本特征的定价行为;以产权变动、组织调整为主要特征的并购行为;以提高竞争力、拓展市场为目的的促销行为等。(前者为价格行为;后两者为非价格行为)•市场协调行为主要是企业合作竞争行为,包括卡特尔、企业战略联盟等(既有价格合作也有非价格合作行为)市场绩效•市场绩效的概念:指企业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通过一定的市场行为使某一产业在价格、成本、产量、利润、产品质量、品种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最终经济成果。•它实质是反映了在特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条件下市场运行的效率。•主要角度有:资源利用效率;技术进步;分配公平。三大学派•哈佛学派:市场结构厂商行为产业绩效芝加哥学派:厂商行为或产业绩效市场结构新产业组织理论:交易活动交易费用企业规模市场结构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及其原因•产生标志: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产生原因:市场竞争的异化和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机制概念:依规而制,制以达规。•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市场调制关系:国家规制市场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反垄断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市场规制法就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市场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构成•体系划分模式:行为——关系——规范•市场规制法多层次划分:I.第一层次: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II.第二层次:市场规制法分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III.第三层次:反垄断法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法、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法、经营者集中行为规制法、行政性垄断行为规制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分为欺骗性标示行为规制法和侵犯商业秘密规制法、抵毁商誉行为规制法、商业贿赂行为规制法和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规制法。特别市场规制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在特殊市场中的体现。•存在原因:其市场交易的标的的重要、影响面大;作为共性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在规制特殊市场时的制度供给不足。•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电力食品药品等特别市场,都有相对独立的主管部门。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初级宗旨:通过规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整市场规制关系,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终极宗旨:通过初级宗旨的达成,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克服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市场规制法的原则•规制法定原则:规制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主体、权力和程序等均依照法律规定。•规制公平原则:即在制定、实施市场规制法规范时就应以实现公平、增进公平和彰显公平为基本准则•规制绩效原则:即在规定规制主体、规制权力、规制行为方式和行为程序的市场规制法规范,在制定前进行制度设计时的预期、在制定后运行时的线绩效都应当是最大化的。•规制适度原则:适市场规制法的“法度”、追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绩效之度”、均衡达成形式与实质公平和机会与结果公平的“公平之度”;国家干预适度原则•保护公平竞争原则:随着市场竞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保护公平竞争不再是要完全消除垄断,而是要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一般禁止式•积极义务式•有条件的允许式第二节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规制主体:国家、政府、行业协会规制受体:经营者、经营者利益的代表者、•市场规制权配置制度横向配置纵向配置•市场规制的程序制度详见本书第13—16章相应内容•市场规制的责任制度归责基础责任形式责任构成责任竞合

1 / 2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