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中旅模式调整文件三加盟经营合同书1旅行社加盟经营合同书甲方: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钟焕桥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地址:深圳实际住址:电话: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深圳罗湖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经营营业部(位于深圳市,以下均简称为加盟营业部)事宜,特签定本合作经营合同。一、基本管理原则:(一)加盟保证金、加盟费用及信用保证金1.加盟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2010年03月01日前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元)作为加盟保证金(不计息),。非深户加盟商须由2名深户人员出具书面担保或公司认可的合法资产作担保。2.加盟费用:2010年03月01日至2012年02月28日期间为加盟优惠期,优惠期内签约加盟的甲方免收加盟管理费。此外,乙方每月还需向甲方缴纳广告宣传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八佰元(小写¥1800元)、财务管理费伍佰元(小写¥500元)。3.信用保证金:乙方如果想向甲方获取一定的信用额度,必须向甲方缴纳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元)。信用额度由甲方决定。4.支付方式:现金。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以下如无特别说明,保证金包括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和加盟管理费、广告宣传费、财务管理费等加盟费用。(二)财务管理1.按照甲方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方式执行;口岸中旅模式调整文件三加盟经营合同书22.账户、发票、收据和税收均由甲方统一管理。(三)人员定编现定编人员为4至5人,视业务量发展可增加定员,但人员的增减须报甲方总经理核准书面审批同意。劳动用工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四)加盟营业部的投资加盟营业部全部投资均由乙方负责。加盟营业部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加盟保证金、店面承租(购买)及装修所需资金、流动资金等。二、加盟营业部经营范围:仅限于甲方现有的经营范围,其中包括招徕旅游团体和散客、代收签证等。乙方不能超范围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三、经营期限和本合同有效期限:甲方允许乙方的经营期(即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2010年月31日起至2013年月31日止。四、经营方式及经营目标:1.风险承担:加盟营业部经营发生亏损时,乙方应承担全部亏损额,甲方不承担任何亏损额。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加盟营业部的债务和经营亏损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宣传费(含报纸费)、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电话(传真)费、交通费、房租及其他办公费用等全部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成本中列支。3.乙方招揽的客源必须交回甲方操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变相地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乙方加盟资格,收回经营权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五、营业场所:1.加盟营业部选址及店面装饰1.1加盟营业部的营业地点选择以“不与已加盟的会员构成直接竞争”为原则(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由乙方自选报甲方审批同意,建筑面积以30平方米为宜。1.2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作为营业场地,营业开办口岸中旅模式调整文件三加盟经营合同书3所需费用(含场地租金、装修和购买办公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名称为:营业部。2.营业场地按甲方的要求装修(包括加盟营业部品牌标识、装潢颜色、广告宣传等,均采用甲方同一标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若乙方需变更营业场所,乙方须报告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4.营业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书》由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租房押金和房租由乙方自行向出租方交纳和承担,房租在乙方费用中列支。六、价格政策: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门市指导价格及相关授权,不准随意降低或抬高门市销售价格;2.乙方收到的零散客可享受甲方制定的批发优惠价,甲方应将批发价及时发给乙方;3.乙方一次性独立成团的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协议优惠价。七、甲方对加盟营业部的具体管理权1.甲方对乙方加盟营业部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揽客、统一财务、统一价格、统一接待;加盟营业部专门负责产品销售及直接相关的业务。甲方对加盟营业部拥有管理权和财务审计、检查权;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2.甲方商标、商号的管理和授权使用加盟营业部因自营业务需要的可使用甲方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字号,但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的所有权归甲方,加盟营业部只能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合法使用。乙方和加盟营业部不能将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和字号非法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采取发包、转加盟等形式非法处分,否则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人事管理3.1加盟营业部的员工聘用:加盟营业部的员工由加盟营业部直接考核聘用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员工填写的《求职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和劳动合同原件须交到甲方备案。3.2员工的定编:员工总人数定编由加盟营业部申报,甲方总经理核准。原则上不允许招用超编人员,如确实需要,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超编人员的工资由加盟营业部自行解决,不能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开支。口岸中旅模式调整文件三加盟经营合同书43.3员工工资及社保:乙方须按规定负责承担和支付员工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和承担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待遇。若加盟营业部的资金无力支付工资的,应由乙方自筹资金发放员工工资等劳动待遇。工资发放后,工资表(须由各员工签名确认)应交甲方相关主管部门(连锁店管理部)、财务部妥善保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甲方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部分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乙方对加盟营业部全体员工的劳动法律关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若加盟营业部无力负担的,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3.4乙方员工离职,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确认已办完移交手续,不欠款欠物之后方可离职;3.5乙方所聘用的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甲方制度造成乙方所管辖的部门或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时,员工未能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须由乙方承担。3.6员工的培训加盟营业部员工必须根据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课程。4.营销业务管理4.1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由甲方统一组织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费用,加盟营业部须按约定或甲方规定承担分摊费用;加盟营业部自行组织宣传的广告费由乙方自行负担。4.2加盟营业部店面管理:店面要整洁,各种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员工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品牌)的LOGO和VI识别系统。5.业务管理5.1加盟营业部以销售甲方的旅游产品为主要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统一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5.2加盟营业部与甲方各业务部主管保持经常不断的沟通确认行程、价格、接待标准等,收客必须交回甲方操作,若甲方无此行程出口岸中旅模式调整文件三加盟经营合同书5发团队,需由甲方业务部经理书面确认,才能转交其他地接社。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5.3加盟营业部违反上述规范,或违规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及进行其他处罚。6.财务管理规定6.1基本原则:甲方财务部对加盟营业部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办理领用发票和报账等相关手续。加盟营业部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6.2银行账号:甲方为加盟营业部开设专用银行账号,由甲方统一管理,加盟营业部必须将营业收入及时存入该账号。加盟营业部不得向他人出借上述银行账户,也不能将上述银行账户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全部赔偿。6.3信用额度管理:6.3.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保证金数额给予乙方信用额度为人民币万元。6.3.2加盟营业部应严格执行甲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财务部每月初编制营业部欠款报表报甲方领导和甲方门店管理人员,由门店管理人员及时收回欠款,以便循环使用其授信额度。7.资金收支管理:7.1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将每天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并给客人开具发票。甲方财务部按每张发票和相关银行单据核对收入,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收入。7.2成本单据经甲方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成本。8.押金:加盟营业部收到客人的押金,须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待客人回国注销签证记录后,由会计人员注明已收款,报甲方业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由甲方财务部统一支付。9.税金:各加盟营业部税金由甲方集中实行统一纳税。相关税款计入各加口岸中旅模式调整文件三加盟经营合同书6盟营业部费用由其承担。10.发票管理:发票由甲方财务部负责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根据加盟营业部的业务量核定每次领用发票的数量。发票用完后,交甲方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实行以旧换新。如因发票丢失或未按规定乱开发票引起的税务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对乙方还要处以相应的罚款。开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开票日期、顾客名称、项目栏、大小写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内容要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开发票应使用中文;旅游业务开具发票时,项目栏只能填写“团费”或“旅游费”等税务局规定字样,发票大写金额一定要用“零”字,不能用“0”或“/”等符号代替;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发票必须由专人负责开出和保管;填开发票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不得开阴阳发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公司制度处罚;填开发票不能涂改,如作废票要按原来的号码联订在一起,写上“作废”字样。11、盈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如季度结束出现亏损,乙方须于季后10天内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弥补亏损,超过15天仍未弥补亏损的,甲方有权从加盟保证金中扣补。如有盈利,甲方应在抵扣乙方欠款后支付给乙方。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权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旅游法规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2.发现乙方若有违法违章以及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时,有权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予以纠正,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惩处,由于乙方经营失误造成企业损失,有权区别不同情况对乙方作出处理,纠正或惩处的办法:如扣罚加盟保证金与信用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3.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审计人员对乙方的经营及账务进行审计,了解乙方经营运作情况。(二)义务1.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口岸中旅模式调整文件三加盟经营合同书72.负责办理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照的年审、工商变更等手续(加盟营业部公章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使用,不交给乙方);3.及时把握行业动态,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4.认真维护乙方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并在职权范围内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困难。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旅游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2.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规定,严格执行旅行社内部运作的“四个统一”(即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线路和产品)。3.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4.每月25日前向甲方对账和报账,往来账目要及时结算。5.每月5日前按甲方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如考勤、统计数据等。6.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部门私自转加盟、发包、分包,不得出借银行账号,不得私自刻制公章和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得私自抵押、拍卖、变卖财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营业部名义私自借款、对外提供担保、从事超出加盟的旅游业务范围的经济、民事活动等。乙方若有违反的,由此造成的债务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7.承担劳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