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通知各乡镇(城管委)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委,各党委(党组),非公工委,党总支、党支部: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建立“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x组通字【XX】x号)文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以“严要求、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为目标,按照时间固定化、内容规范化、主题鲜明化、活动品牌化的要求,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每月“党员活动日”集中开展活动。通过“党员活动日”制度,进一步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增强“三会一”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从严治党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活动日时间和参加对象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时间为每月2日,原则上这天不安排全县性的大型会议,各基层党组织也不得以召开会议等活动挤占“党员活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将顺延至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基层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提前报上级党委同意。“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参加对象为: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的全体党员。三、活动方式活动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各级党组织要突出政治性、创新性、互动性等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绝不能简单地以“学习日”、“工作例会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代替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对于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适宜集中开展活动的,可采取轮流值班、分期分批等形式开展活动。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安排党员实行“一对一”上门服务。流动党员可通过QQ群、微信、微博或视频会议等平台参与活动,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有关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都要积极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但参与率不得低于80%。四、主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党员的年龄结构、职业构成、专业特长和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科学确定活动主题、设计活动载体、打通活动平台。重点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围绕“内强素质”,开展“党员学习日”活动。认真开展好“三会一”,重点抓好党员政治修养、主体意识、能力素质等三项教育:一是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县重要精神和重大部署作为“党员活动日”的必学内容。二是学业务知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实用”,夯实干部业务理论专业知识,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三是学党的历史。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文选,重温党的历史和传统,锤炼党员党性。采取党组织书记领学、集体研学、专家导学等方式组织学习,通过反复学习领悟,使之入脑入心入行。2、围绕“外树形象”,开展“党员服务日”活动。结合“一带三创”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转变工作作风,重点开展先锋示范、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三项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在扶贫攻坚、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中带头创先争优;二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孤寡老人、贫困家庭等各类弱势群体,开展民情恳谈、民事帮办等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利用入户走访、在职党员进社区、公益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围绕“推动发展”,开展“党员议事日”活动。切实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积极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讨论工作重点、解决问题疑点、引导舆论热点三个方面:一是针对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邀请党员监督;二是针对职工群众需要解决的关系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征求党员意见,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三是针对本单位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问题,组织党员交流讨论,把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引导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4、围绕“激发活力”,开展“党性检验日”活动。着力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突出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性意识、回应群众期盼三个重点: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将“三会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与“党员活动日”相融合,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战斗性。二是积极开展党性活动,坚持把重温入党誓词、集中缴纳党费作为每月“党员活动日”的固定动作,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提升思想境界;三是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其他党组织活动。五、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党员活动日”是新形势下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重要措施,也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各乡镇、系统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党员活动日”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谋划、支持、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以实际行动作好表率。广大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把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作为最起码的义务、最基本的规矩和最严格的纪律积极参加。2、建立汇报机制。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每月1日前形成本月“党员活动日”计划,报上级党(工)委审定。每月“党员活动日”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相关记录、图片和视频资料规范整理、留档备查,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各乡镇、系统党委,经其汇总后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结合督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将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归纳、全县推广。3、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系统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的督查考核,确保“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到实处。要把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五个好党支部和党员星级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要定期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党员活动日”制度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星级管理考评和党员评议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置。4、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推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中共xx县委组织部XX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