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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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生活中的合同无处不在人家找你借钱是借款合同你坐公交车是运输合同你把自己的钢笔送人是赠与合同超市存包是保管合同到裁缝铺做衣服是承揽合同到影碟出租店租碟子是租赁合同通过中介租房子、找工作、相亲等是居间合同和工作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让家政保姆送孩子上学是委托合同为什么要订立合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第一节旅游合同概述旅游合同是旅游业中明确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权力与义务的协议。他是旅游经营者履行义务的指南,是旅游者享受权利的法定文件,旅游合同的概念什么是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企业内部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一、旅游合同的概念列名合同旅游合同是非列名合同。合同法中规定的15个合同名什么是旅游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旅游者与旅游业经营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游者与旅游业经营者之间一、旅游合同的概念二、旅游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采用何种形式来表现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二、旅游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2.口头:电话、当面联系推定——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作意思表示。例:租赁期满,继续支付租金,另一方也继续接受租金。默示——默认。例:某旅客与旅行社签订了2人旅游合同,但在出发时带了一个小孩,旅行社没有提出异议。3.其他口说无凭白纸黑字某旅行社向某饭店预订了28个床位的标准客房,但旅行社带团入住时却有30人,饭店于是给旅行社加开了一间标准房,请问此种形式属于合同的()A口头B书面C推定D默示C合同编号:甲方:(旅游者或单位)住所或单位地址:电话:乙方:(组团旅行社)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旅游线路为:。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1、2、3、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甲方: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年月日年月日三、旅游合同的内容反映旅游当事人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旅游合同的内容通过具体条款加以体现,所以又称合同条款。三、旅游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旅游行程(3)数量:旅游天数、人数(4)质量:服务标准、旅游等级(5)价款或者酬金:旅游报价(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出发时间、旅游目的地(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起诉四、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一致)。两个阶段要约+承诺=合同要约邀请+承诺≠合同要约+承诺=合同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足以构成合同。受要约人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做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引诱)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内容不确定,不具备合同的内容条款。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备法律约束力。内容确定,包含合同主要条款。某自行车商行在报纸上刊登促销广告称:节日促销,五辆全新名牌多功能自行车,每辆价值约3000元,现促销价500元。节日上午9时开始销售,先到先买。个体经销商李某第一个赶到商行,要求全部买下,商行称内部有规定,上述自行车只卖给16至25岁的自用的消费者;不卖给其他年龄段的人,更不卖给经销商。李某不服,起诉法院要求追究商场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某五金商场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现有凤头牌26型三档变速男式山地自行车一辆,红色,原价3600元,现价600元。节日上午9时开始销售,售完为止。王女士当日第一个赶到商场要求购买,商场以男式车不售女性,王某不是最终消费者为由,予以拒绝。王女士则以商场违约为由,诉诸法院。案例一中,法院认为自行车商行刊登的广告属要约邀请,没有约束力,故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案例二中,法院认为五金商场刊登的广告已构成要约,王某到商场要求购买即构成承诺,五金商场拒售无理,判决五金商场给付王女士可得利益损失3100元(原价3600元减去促销价550元的差额)。案例一中的广告,对自行车的品种、规格、价值没有明确说明,只表明了自行车商行的订约意图,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不产生约束力,故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而案例二中的广告内容明确具体地说明了品牌、品种、规格、颜色、价值、价格等,构成要约。王女士承诺按要约付款,合同即成立。商场拒绝王女士的理由在广告中并没有说明,不能成立。故法院判决商场违约,应赔付王女士全部经济损失。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旅游线路报价单媒体旅游广告一条具体的旅游线路及报价(含有具体行程、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等内容)要约邀请要约五、合同的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者的责任:遵循公平原则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理解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合同法规定)作业一、单选题1、导游孙某在带一个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的新疆地区旅游团去北京旅游的途中,恰逢“9.11”事件发生,孙某在车上便对伊斯兰教进行攻击和谩骂,使旅游团中客人极为不满,并到旅游行政部门投诉。据此,孙某应受到()处罚A扣除4分;B扣除6分;C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评教育;D扣除8分2、导游员有下列()行为的,将不予通过年审A、李某擅自终止导游活动B、张某在带团过程中谩骂旅游者C、丁某因自身原因漏接旅游团D、张某在讲解中搀杂了下流内容作业二、名词解释1、旅游合同2、要约3、承诺第三节旅游合同的订立旅游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开始。但因订立合同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故此,《合同法》对于合同签订是的原则,合同当事人资格等都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一、旅游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旅游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守的原则。旅游合同订立时理应遵守。一、旅游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法律效力原则合同约定不具体时处理各类纠纷时运用公平原则。平等是自愿的前提。缔约的强制、强制性规范的限制。二、旅游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旅游者(自然人)旅游企业(法人)主体合法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旅游者(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的公民16—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能不能做这件事,能力的体现资格,人权的体现。一出生法律就赋予这种权利。如生命权、肖像权、人格尊严权、继承权。主体合法在实际过程中的运用:8岁的小学生马小跳拿着压岁钱来到旅行社要求报名参加户外探险旅游。请问你是旅行社工作人员,如何处理?假设旅行社工作人员接受了报名,作为马小跳的家长是否有权要求退回报名费?为什么?旅游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始于企业成立时,终于企业倒闭时。合法体现:有营业执照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超范围经营订立的旅游合同无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代订合同当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特征:♣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签订♣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订合同♣代理人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委托人享受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约定中的义务2008年9月初,南昌游客王某等39人与当地某旅行社签订北京八日游合同,支付了费用。在北京旅游期间,旅行社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为此,该旅游团十分不满,遂与导游交涉后达成退款协议,由旅行社退给旅游团每人部分费用。回南昌后,当旅行团向旅行社索要退款时,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对退款协议不予认可,申明退款协议无效。退款协议是否无效?为什么?代订合同在实际的运用导游变更接待计划权第三节旅游合同的履行履行原则履行规则合同的担保一、旅游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是否全面履行义务、存在违约事实、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准则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旅游合同履行的规则协议补充的履行规则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价格发生变动时的履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规则当事人不得因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的规则任何没有说明由旅游者支付的费用,在发生纠纷时都有承担义务的一方即旅行社支付。价格发生变动时的履行政府定价门票、机票、火车票市场定价餐饮、娱乐、交通逾期交付的,保护守约方,惩罚违约方按时交付的,旅游者承担费用严格参照合同执行,即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跌,都按照之前签订的合同价格执行。李某至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海南五日游,他是2010年3月2日报的名,准备2010年4月2日出发。此时缴纳旅游费用1680元/人,其中机票1100元。但在3月20日时,国家以对机票售价进行管理作出调整,机票折扣不能过低。于是机票由1100元,变成了1320元,多出220元。旅行社如期旅游,谁负担这多出的220元?应当由旅游者负担这多出的200元。案例分析李某至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海南五日游,他是2005年3月2日报的名,准备2005年4月2日出发。此时缴纳旅游费用1680元/人,其中机票1100元。原约定4月2日起程,但4月2日因组团人数不够,于是在4月1日通知李某,因组团人数不够,所以只有退掉这项业务。此时,李某已缴清全部费用1680元,请问此时旅行社是否只需退还1680元?收取预付款后,因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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