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代理合同篇一:互联网电视系统代理合同互联网电视系统代理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简介乙方: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深入沟通,一致认为双方的紧密合作与互补将大大促进彼此在广电领域、运营商市场共同的发展。因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互联网电视系统代理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合同。一、合作内容在广电行业、运营商等领域,以甲方的行业积累、市场基础、内容资源和乙方的软件平台研发实力、牌照方及内容协调能力互为依托,共同在互联网电视解决方案的销售领域进行合作。甲方负责引入地方广电、运营商等行业市场资源及相关市场信息,乙方负责支撑互联网电视解决方案,投入软件平台,协调牌照方及内容,按照具体项目分工及实施,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项目运维运营服务。并在相关市场推广方面开展长期、稳定合作。二、合作模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模式展开合作:1.甲方对于有市场资源的客户及时向乙方报备,报备方式为书面或邮件,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甲方报备市场,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主导方。2.由甲方引领市场并促成最终用户与乙方签约的合同,双方根据项目模式(销售、运营、服务等模式)进行商议确定具体金额,并按用户合同付款比例和时间等比例支付给甲方,其他甲方成本或相关服务性支出由甲方自理。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由双方中的某一方主导开拓的市场与客户,甲乙双方确定项目报备的三个月内,未经主导方许可,另一方都不得自主或者支持其他合作伙伴参与此类项目竞争。在项目报备后的三个月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授权许可不得单独接触对方引入的市场资源,双方共同商议市场策略后确定主导方,主导方确认后统一形象面向客户。4.乙方自有市场签订的客户,甲方没有参与市场活动的则不参与利益分配。三、项目模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下项目模式:1.产品销售分成分类1)互联网电视平台销售分成;2)互联网电视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收入分成;3)机顶盒及相关硬件产品销售分成。2.分成基数1)互联网电视平台销售分成基数为销售收入;2)互联网电视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收入分成基数为第一年运行维护费的收入;3)机顶盒及相关硬件产品销售分成基数为机顶盒收入减去相应进货成本、运费、税金等的毛利总额。3.分成比例1)互联网电视平台销售分成按分级累进制?公司目前互联网电视平台的参考销售价格为3万用户并发840万元,如果用户数量不同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调整。2)运行维护服务收入和机顶盒及相关硬件产品销售分成比例为___。4.分成的确定与发放1)乙方向甲方分成基数以用户实际到帐金额为准;2)分成金额=到帐金额×分成比例;3)支付甲方时间原则上为用户实际到帐时间一周内。四、双方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与规章制度。2.甲方主要负责提供地方广电等运营商的需求,推广乙方互联网电视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等工作。3.乙方主要负责确认需求、配合项目立项,提供互联网电视解决方案,提供软件平台,协调互联网电视牌照及内容,并提供软件平台进行运维服务。4.甲乙双方在项目中互相尊重,在对外过程中应首先明确战略思想,统一口径及方式,确保项目得以顺利的开展及实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布置安排工作,协调双方对外模式。5.甲乙双方共同促进互联网电视解决方案的市场推广工作,利用双方资源做好市场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6.甲方同意在其现有行业客户中的互联网电视项目中涉及互联网电视解决方案、软件平台、内容等产品应用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以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定型的行业应用新产品。7.甲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未经允许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乙方产品的注册码等,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乙方技术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等。甲方不得擅自复制和修改等。8.甲方同意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市场策略等),并应严格遵守市场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9.乙方承诺在行业市场项目推广中积极与甲方配合,提供方案,宣传资料、售前及售后技术支持给甲方。10.乙方承诺按照项目协议的约定建设系统。并按照系统的建设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乙方依约提供售后服务,同时组织用户方人员系统的操作培训。11.根据市场的变化,乙方的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说明原因,其解释权属于乙方;双方的合作合同价格如有降低或上升,双方将及时协调书面确认,已签订项目意向书的项目价格,为保护双方及客户利益,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12.乙方同意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行业政策、各类应用需求,技术资料、业务知识等)。五、合作期限本合同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自_____始至_______止。六、保密条款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有义务对保密材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的保护。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甲方可以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材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上述保密材料,但是甲方应保证其雇员在得知该保密材料前承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2.甲方仅得为执行本合同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必须将保密材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甲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甲方期间发生的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3.本保密条款自乙方将保密材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10年内持续有效。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若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八、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任何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并且它导致了本合同中一个或多个义务的不能正常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上述不可抗力标准的事件至少有:?战争、其他军事活动、重大国内骚乱、阴谋破坏活动、革命、政变、封锁或禁止;?泥土滑坡、水灾、海啸、台风、飓风、旋风、暴风、雷击、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声称不可抗力的同时,应及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一切可能的方式向另一方通告不可抗力的详细范围和状况,并及时向另一方提交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拥有相关权利的机构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同时还有义务及时的、尽最大的努力去缓和、减少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否则,其将为其疏忽及不努力承担相应后果。九、补充协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一方提出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将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修改等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续签本合同期满后,续签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无正文篇二:电视广告代理合同广告合同书甲方:乙方:为了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电视媒体广告成本,加强企业与媒体的联合,经(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电视媒体广告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内容:二、广告发布媒体:三、发布时长:四、广告发布规格、内容及单价(见附表)。五、30天播出费用(人民币):大写:播出总费用(人民币):大写:六、播出形式:产品及品牌形象广告(广告素材由甲方提供)。七、播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每单项具体时间以播出为准)。八、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确定,最终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甲方签字认可)为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九、付款方式:十、甲、乙双方执行责任: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火灾、战争等双方认可)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按期执行或不能执行,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于下月广告播出十天内提供上月广告监播证明单予甲方。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任意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损失;2、因刊播重大事件、新闻或栏目改版及时间调整等原因,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播出,将在相同段位予以补播或随电视台统编。3、如出现错、漏播,则在相同段位补播一次。4、合同期内,甲方如若中途停止合同,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合同正常终止。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保守合同秘密,如有泄露而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则一切后果由泄密方自负。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二、纠纷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媒体播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盖章:盖章: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三:电视购物产品代理协议模版特定渠道代理协议甲方:XXXX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经办人:XX联系电话:传真:乙方:XXXXXXX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XX经办人:XX联系电话:传真: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合作针对电视购物建立销售渠道,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总则1、合作双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销售实体。乙方是专注于电视购物运营的公司;2、合作条件:甲方拥有品牌商标在电视媒体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幵独立运营电视购物产品销售的能力;3、合作方式:双方建立电视购物商务平台战略合作关系。甲方授权乙方在电视购物特定产品独家销售经营权,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在入驻及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符合要求的资质、材料等,幵负责供货、収货、售后等环节。乙方収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视购物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销售甲方特定产品。第事章特定产品特定产品解释:指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幵结合企业自身生产工艺单独为乙方生产幵仅限用于电视购物这种形成而产生的产品。第三章:A.甲方职责1、甲方提供给乙方办理进驻电视购物的各种资质;2、甲方保证其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幵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仸,包括幵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3、甲方负责提供电视购物所售商品幵保证稳定的库存;4、甲方提供所售产品的相关信息给乙方;5、甲方提供特定产品免费物流服务(免费物流仅限于到达乙方货物指定所在城市的最近物流中心,其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与第三方产生的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6、售后服务: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后,请于当日内核对。缺货,破损请及时反馈至宝瓷林公司客服。破损以乙方提供图片为准,三天内有效。否则,宝瓷林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此类亊宜。B.乙方职责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完整及合法的相关证、照复印件给予甲方留存。2、乙方不得销售仸何假冎或仺冎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仸何侵害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仸幵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2、对于特定产品乙方不允许未经甲方同意在除电视购物以外的其它渠道进行销售;3、乙方在运营电视购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章:定价、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1、定价:甲方根据双方协定价栺(含税价)给乙方供货,乙方享有特定产品的零售定价权。2、结算周期:在协议期时间内,特定产品先由甲方赊销给乙方(具体产品数量及金额双方后期协商约定),乙方将特定产品在电视购物频道播出后35天内与甲方结算一次(按实际播出单期做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协议到期后一周内,对于甲方赊销给乙方幵且乙方没有同甲方结算的剩余产品,乙方将剩余产品8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