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建设长城杯工程评审实施细则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地铁初评组二○○八年七月2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建设长城杯工程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增强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深入开展创建长城杯活动,不断提高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京建质[2002]559号关于《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精神,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新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第三条:轨道交通建设“长城杯”奖工程,包括结构、群体结构和竣工、群体竣工“长城杯”奖工程。第二章评审组织机构第四条: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分初评过程检查、初评评审推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三个阶段进行。第五条:在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成立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地铁初评检查组(以下简称初评组),负责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长城杯”奖的初评过程检查、初评评审及推荐工作。初3评组由地铁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监室负责初评检查组的日常工作。第六条:根据自愿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以标段(单位)工程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优质工程评选申请表》(附表1),由各地铁线项目管理处负责收集,报地铁初评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对当年完成的结构工程和上年度完成的竣工工程组织评审工作。第七条:轨道交通建设“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是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执行。初评工作将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第三章评审范围第八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市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和合法审批手续,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新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都可申报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奖项。第九条: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申报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奖项应符合以下范围和规模:1、新建轨道交通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2、建筑工程(含地上建筑工程和地下建筑工程)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43、房建工程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以上;4、地下隧道工程长度达到500延长米以上;5、桥梁工程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以上(投影面积);6、轨道路基工程达到1000延长米以上。第十条:对申报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奖项的具体要求:为提高工程质量,创一流工程,增强各施工单位的竞争意识,对参加每条地铁线申报结构和竣工长城杯的标段(单位)工程的数量做如下规定:申报数量为总数量的85%。第十一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一、由于设计、施工原因,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和渗漏水工程;二、原有轨道交通项目的改建、扩建工程;三、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四、上年度以前申报评审落选的工程;五、在申报或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的工程;六、质量检查过程中,被责令整改而拒绝整改的工程;七、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对环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第四章申报条件第十二条:凡参加本市新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和申报结构(竣工)“长城杯”奖项评选工作。5第十三条:申报结构长城杯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工程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应为申报单位总承包施工的结构工程;二、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强制性)条款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三、有工程创优规划、目标和创优保证措施;四、项目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符合要求;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没有质量隐患;六、施工技术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七、申报群体结构长城杯工程,标段单位工程优良率不得低于85%,且无不合格工程。第十四条:申报竣工“长城杯”工程,应具备的条件:一、已获得结构“长城杯”奖项的竣工工程。尚未取得结构“长城杯”奖项的竣工工程,应经申报项目施工单位的上级集团、总公司、创优片组评审机构组织初评检查评价,达到相应结构长城杯质量水平者,并经北京市市政基础设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方可推荐申报竣工“长城杯”工程。二、工程从竣工之日起,需经过一年或经过一个雨季(冬季)的运营考验,满足使用功能条件并未发生质量事故方可申报。三、工程按规定一次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北京市建委行政6审批部门的批准通知书(备案手续),且工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四、申报工程所含电梯、电气、防雷、消防、人防等设备安装系统和规划、环保质量,应经专业管理机构检测、验收合格。第十五条:申报竣工长城杯的工程项目还有以下单位工程,应满足以下规模条件:一、轨道工程:5000延长米以上;二、供电工程:5000延长米以上;三、通信工程:5000延长米以上;四、信号工程:5000延长米以上;第五章申报程序第十六条:申报“长城杯”奖的地铁工程,均由地铁初评组统一向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一、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及时填报《北京市优质工程评选申请表》(附表1)并按表栏目填写,加盖施工单位所隶属的总公司(集团)公章,上报各地铁线项目管理公司。二、各施工单位填写《北京市优质工程评选申请表》,由项目管理公司收集并整理后,上报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初评组审查。若申请群体“长城杯”,由各地铁线项目管理公司填写申请表(附表1),报地铁初评组审查。7三、地铁初评组将审查后的《申请表》(附表1),报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四、在结构工程完工后,各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申报表》(附表2),并经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项目管理公司,由项目管理公司收集整理后,经监理、设计、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地铁初评组审查。五、地铁初评组根据项目管理处上报的资料组织初评组的有关专家会同项目管理处人员共同对上报的各标段(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审,最后对各标段(单位)工程写出评审意见。六、由地铁初评组将审查后的《附表2》(包括其它申报资料)及对标段(单位)工程评审意见,报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待评审。七、申报竣工长城杯奖项的施工单位,在工程经过一年或一个雨季(冬季)运营后,应及时填写《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申报表》(附表3),并经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单位的上级单位总公司(集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项目管理处。由项目管理公司收集和整理后,报地铁初评组审查。八、地铁初评组根据项目管理公司上报各标段申报竣工长城杯资料,组织初评组有关专家及项目管理公司人员共同对上报的各标段(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审,最后对各标段(单位)8工程写出评审意见。九、由地铁初评组将审查后的(附表3)(包括其它申报资料)及对标段(单位)工程评审意见,报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并准备接受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十、群体结构(竣工)“长城杯”的申报是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申报,填写《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申报表》(附表4)(包括其他资料)和《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申报表》(附表5)(包括其他申报资料),报轨道交通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初评组审查,地铁初评组将审查后的(附表4)或(附表5)(包括其它申报资料)上报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并准备接受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第六章评审方法第十七条:评审轨道交通建设结构及竣工“长城杯”工程的基本方法:一是通过地铁初评组的过程检查;二是通过地铁初评组的初评评审推荐;三是通过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而初评检查组的过程检查是评审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第十八条:地铁初评组的检查推荐方法:一、初评过程检查1、轨道交通建设各地铁线项目管理公司组织成立由具有高9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的地铁项目检查组,进行初评过程检查,一般为10~14人组成。地铁各线项目建设管理公司检查组组成名单,报轨道交通专业初评组审查批准。2、初评过程检查,一般分二次进行(结构长城杯)。3、初评过程检查的原则,是采用随机抽检的方法进行。4、初评过程检查,采用内、外业相结合,观感质量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5、竣工长城杯工程初评过程检查一次,并注重检查装修质量和设备的使用功能质量。6、初评过程检查要认真组织实施,如实填写记录,检查后写出过程检查小结和初评检查意见。附:结构“长城杯”初评检查表附表(表1-表7)二、初评评审、推荐1、地铁初评组根据项目管理处上报某线各标段(单位)工程的申报结构/竣工长城杯资料(含过程检查资料),将组织有关专家及项目管理公司人员共同对各标段(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审,分内外业同时进行。2、地铁初评组根据检查评审情况提出对申报标段(单位)工程的初评检查意见。其中包括:⑴提出推荐金、银奖的标段(单位)工程名单;⑵提出被检查淘汰的标段(单位)工程的名单,并说明原因;10⑶提出对各标段(单位)工程检查成绩;⑷提出对各标段(单位)工程评优意见表。3、地铁初评组将项目管理公司申报的资料及地铁初评组评审推荐意见等资料一并上报给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待评。第七章申报结构(竣工)长城杯奖工程需提供的资料第十九条申报结构“长城杯”奖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初评组需上报以下资料:一、《北京市优质工程评选申请表》(附表1);二、《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工程申报表》(附表2);三、创优规划;四、结构工程四方验收记录;五、北京地铁XX线结构“长城杯”工程初评过程检查记录表汇总(第一次、第二次分别成册);六、地铁初评组对北京地铁XX线工程结构“长城杯”初评审查意见;七、地铁初评组对北京地铁XX线工程结构“长城杯”的初评检查成绩;八、地铁初评组对北京地铁XX线初评检查群体及标段工程(单位工程)评优意见表汇总;11九、全部上报资料的电子版。第二十条:申报竣工“长城杯”奖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初评组需上报以下资料:一、《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奖工程申报表》(附表3);二、地铁初评组对地铁XX线竣工工程初评审查意见;三、地铁初评组对地铁XX线竣工工程初评检查成绩;四、地铁初评组对地铁XX线竣工工程初评检查群体及标段工程(单位工程)评优意见表汇总;五、施工单位提供地铁XX线竣工工程的获奖情况说明;六、地铁初评组提供地铁XX线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说明;七、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四方验收记录;八、运营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九、全部上报资料的电子版。第八章评审程序第二十一条:根据施工单位(含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地铁初评组对纳入结构“长城杯”和竣工“长城杯”评选范围的标段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初评检查。初评检查程序是:一、地铁初评组对在评选范围的标段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检查(竣工长城杯重点检查装修及设备使用功能)。12二、地铁初评组对技术资料的检查。三、经地铁初评组认定符合长城杯条件的标段工程(单位工程),由地铁初评组写出书面评审意见,连同有关表格和相关文件,上报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并准备接受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四、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市政基础设施的长城杯工程进行评审(包括结构及竣工工程),听取各专业组的汇报并以投票方式评出长城杯金、银质奖。五、由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的金、银质奖的标段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公示,最后由市建委公布最终确定为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工程。第九章评审工作纪律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第二十三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