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金門縣聯絡處95學年度軍訓工作執行計畫壹、依據:一、教育部95年7月7日台軍字第0950095932號函頒「95學年度軍訓施政工作綱要計畫」。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5年7月28日教中(六)字第0950514135號函頒「95學年度軍訓工作執行計畫」。貳、當前軍訓工作三大施政目標:一、「落實全民國防教育,推動全民精神動員」。二、「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減少校園意外傷害」。三、「執行教育服務役工作,發揮學生校外會功能」。參、工作方法:軍訓工作具有延續性,各項政策推動應在既有基礎上不斷精進、落實,期將軍訓工作成效由A再躍升到A+,具體方法內涵為:一、計畫更周延:計畫是一切行動與作為的依據,各校在策訂計畫的過程中,首先需要界定並確認影響的關鍵因素,單位是否有能力執行、計畫是否能因應環境快速變遷而有所修正、因此,擬定計畫須以較高與宏觀的視野決定執行的策略,並考量學校特性,排除所有可能影響計畫執行之因素,力求計畫周延。二、方法更具體:任務之達成,除須掌握計畫本身之意旨精神及作為外,亦應研擬或模擬計畫之可行性,並轉換身分,站在不同角度,與實施執行工作之人員同步思考,透過集體智慧,研擬出具體可行之方法。三、執行更深入:好的政策而無執行力,亦屬空談。執行力不是蠻力,而是要有完整規劃,避免空泛或流於形式,對於目標的達成或執行能力不如預期理想時,就必須在既有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深入問題的核心,去發覺與解決真正的核心問題。四、績效更顯著:軍訓工作的成效能否彰顯,除應訂定周延之計畫與具體可行之行動方案,並深耕落實執行外,其成敗關鍵仍取決於團隊精神的發揮,各級主管及全體同仁,凡事應主動、持恆,發揮軍訓工作的戰鬥力,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此績效必然彰顯。肆、執行構想:管理應求公平、公正與客觀,合理人事作業,鼓舞工作士氣;藉分層負責,與授權之作為,激勵同仁主動積極,認真負責與犧牲奉獻之精神;以「求實、求精」之工作方法,落實各項計畫、執行、考核工作,加強授課技巧,協助學生生活輔導與校園安全維護,落實教育服務役工作之使命。伍、權責劃分:一、聯絡處: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軍訓工作執行計畫,結合地區特性,訂定相關執行計畫,審查轄屬學校軍訓工作實施計畫;妥善規劃、管制、執行各項軍訓工作,考核、評定所屬軍訓主管執行軍訓工作實況,每學期實施軍訓工作評鑑1次,及每月不定期至學校訪視,並評定成績。二、各級學校:依據聯絡處訂頒之學年度軍訓工作執行計畫,訂定各校軍訓~2~工作實施計畫送聯絡處審查;各校軍訓主管應妥善規劃、管制、執行各項軍訓工作,考核、評定所屬軍訓同仁本職學能、品德及執行軍訓工作實況。陸、工作重點:一、全年度軍訓工作,以學期為階段劃分兩個期程,聯絡處依據教育部所頒年度各項軍訓工作要求,及考量轄區與轄屬學校特性,律定各階段軍訓工作目標與重點,以導正軍訓同仁觀念,掌握工作方針,期能全面提升軍訓工作成效。二、全年度軍訓工作重點及方針與重大工作期程一覽表如附件1、2、3、4。柒、督導與考核:一、聯絡處每學期定期實施普檢驗證各校軍訓工作成效,並將實施計畫、評鑑成績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備查;每月不定期訪視各校乙次,發布訪視成果並自存備查。二、各校軍訓主管應秉持「對上負責,對下服務」之精神,督促所屬人員,落實執行各項工作;各校執行工作實況,應記載於工作日誌簿中,以備查考,記載資料應詳實,嚴禁虛偽造假,若有違犯,將予嚴懲。三、軍訓主管工作會報:為貫徹上級指令及落實分層負責,聯絡處每月召開軍訓主管工作會報1次,以凝聚向心力,齊一工作作法,會議資料、紀錄及建議事項於會後10天內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彙整。四、各校每學年至少召開軍訓擴大會報1次,邀集各校相關主管參加,就年度工作實況,提出檢討與改進作為,並適時邀請聯絡處出席指導。五、各校對軍訓同仁執行軍訓工作之獎懲,應從嚴審核,切實把握「獎由下起、明辨優劣、獎當所獎、避免浮濫」之原則,凡對工作執行徹底,富有創意者,應確實反映於獎勵、考績或保荐作業;對屢經輔導均未改善,且觀念偏差,工作執行不力,績效不佳之同仁,則予重懲,以激發軍訓同仁推動工作之主動精神,並促進工作之整體進步。捌、行政:一、各校應就學校特性,依據組織、計畫、協調、指導、考核等方式,有效運用人力、經費、器材、場地、時間等基本要素,發揮組織效能,透過有效管理,達成工作目標,並擬定軍訓工作方案與設計活動爭取經費,以有效提升軍訓工作績效。二、各校軍訓主管應對所屬指(輔)導,以增進其能力,尤應使其注意時效性;並對所能獲得之資源,妥為規劃管制、分配、運用、維護,發揮行政效能,以利軍訓工作之遂行。三、各校所規劃實施之講(研)習、示範及其他重要軍訓活動應函報聯絡處備查。玖、其他:一、各校於收到本計畫後,即依權責策訂相關計畫,函送聯絡處審查。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函補充之。三、教育部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各項軍訓工作計畫(規定)已掛載於教育部中~3~部辦公室第六科網站,請自行摘錄運用。~4~附件1教育部金門縣聯絡處94學年度軍訓工作重點及方針壹、軍訓教育:依據「全民國防教育法」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結合國防通識教育,宣揚「全民國防、全民防衛」理念,落實軍訓教育、協助學生生活輔導、校園安全與教育服務役等工作,強化服務品質,重點如后:一、精進國防通識教育,推動全民精神動員:(一)、傳授國防通識教育:1.教學目標:(1).現階段學生軍訓教學係以傳授國防通識知能,並融入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課程設計以國家安全為主要核心價值,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宣揚全民國防理念、推動全民精神動員。各校應精進軍訓教學內涵,達成建立全民國防之教學目標。(2).課程領域:現階段軍訓教學課程內容區分:「國家安全、兵學理論、軍事戰史、國防科技、軍事知能、軍訓護理」6大領域,有關軍訓課程基準請各級學校依據教育部86年4月2日臺(86)軍字第86030623號函暨88年7月12日臺(88)軍字第88068030號函頒之課程基準規定實施軍訓教學。(3).軍訓工作一覽表一律使用A3紙張(切勿任意更改),各校於開學後兩週內統計陳送聯絡處;聯絡處彙整於開學後3週內造報軍訓工作彙報表連同各校軍訓工作一覽表各1式3份函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彙整。2.彈性課程規劃:(1).在總時數不變情形下,各校得依據學校特性、學生程度及結合同仁本職、學、經歷專長,視實際授課需要協同教學;另可彈性調整授課內容20%課程時數,以發揮教學特色;惟調整應經全體軍訓人員研討通過,並紀錄備查。(2).高級中等學校男生得經學校軍訓主管核定後選修護理課程,但每學期不得逾4小時,3學年修習總時數不得逾12小時。各校核可男生選習護理時數,應於不增加護理教師員額、授課班級及授課鐘點費與考試公平原則下實施。另各級學校如因護理教師編配因素,致無法實施護理課程教學,得視學校需要,以軍訓課程替代授課。3.教學評鑑與紀律:各校請確依教育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訂頒「軍訓課程教學評鑑」實施規定暨修訂條文對照表及聯絡處訂頒授課計畫提報執行要點,完成教學準備、授課計畫提報,依計畫授課、課程自我評鑑,以明確教學程序,藉由軍訓主管督課,嚴肅教學紀律。(1).教學準備:○1各校:於學期開始前,配合聯絡處及各校之教學評鑑期程,完成學校自我評鑑工作。學期中新進教官應於3週內另行安排授~5~課計畫提報及試講試教,並於基本軍官團後,實施教學觀摩,每學期每人至少實施1次以上,以落實教學準備工作。○2聯絡處:於每學期開學前2週辦理轄屬軍訓主管與護理教師授課計畫提報。學期中配合地區軍訓擴大會報辦理教學示範觀摩、專題講座、分組研討等精進軍訓教學活動,以提升教學品質。○3有關軍訓國防通識教科書之採用,應依中辦室93年3月15日部授教中(六)字第0930504054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採用軍訓課程教科書應行注意事項」辦理。(2).教學實施:○1授課應依授課計畫施教,因故無法授課,須事前洽妥代課教官,陳報軍訓主管核准,並遵照學校缺代課規定辦理。每1單元結束後,需將學生於授課過程中反映之狀況,適時登錄於授課計畫中之執行及考核欄內。○2各校應確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89年5月3日89教中(六)字第89505384號書函重申「軍訓教學播放錄影帶使用」有關規定,播放之教學影帶,必須與課程內容相關,播放時間不得超出授課時間3分之1,且於播放前、後教官應實施課前提示、補充說明及學生心得報告。嚴禁全程播放影片或與課程無關之影帶。(3).教學督考:各校於基本軍官團時應組成教學研究小組,指定一位召集人,視需要每月至少1次教學研討,並將研究心得陳報軍訓督導核閱。授課應穿著軍服,配件齊全,嚴禁併班上課,或將課程挪做他用,或從事與課程無關活動及溢領鐘點費等違反教學紀律之情事,聯絡處每學期對各校軍訓主管至少督課1次,各校軍訓主管每學期至少對所屬軍訓教官、護理教師督課每人至少2次以上,並將所見缺失登錄於授課綜合考評表內。4.成績考查與役期折抵:(1).軍訓成績之核算,請依各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規定辦理。(2).軍訓成績不及格學生,各校應輔導其補考,並建冊管制,避免產生困擾,聯絡處列為督、輔導重點。(3).本學年度以前各學制各學期折抵役期天數,須以軍訓課程5大領域為範疇;授課時數高二每學期每週授課2小時,高三每週授課1小時,未依此基準授課之學校,應函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轉請教育部核定折抵役期天數。(4).各校應將軍訓重要法規(如軍訓課程役期折抵、課程免修作業規定、軍訓成績考查等),以正式公文書實施公告及納入學生手冊、新生訓練手冊等加強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辦理前列軍訓工作業務承辦人員,應將相關證明文件(如附署成績單影本、退伍令、殘障手冊等),以每學年或學期彙整留存,俾供查核。5.軍訓人員教學觀摩:~6~(1).每學期於基本軍官團、軍訓人員在職進修活動或地區軍訓工作擴大會報時辦理。(2).聯絡處:課目由聯絡處自訂,以寒、暑假教學評鑑時,評比較優之教官擔任示範人員。(3).各校:每學期每位軍訓同仁需至少排訂1次為原則,課目由軍訓主管於其擔任講授課目中指定,並以全體軍訓同仁講評或討論方式實施之。(4).使用時間共50分鐘(含10分鐘研討)。6.免修軍訓:依據教育部92年12月3日臺軍字第0920149576號令頒「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免修軍訓課程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申請免修在校全部軍訓課程或軍訓術科課程者,應在入學註冊後2週內,檢具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辦理,由校長核定,並分別列冊統計以備查考。7.心肺復甦術教學:(1).聯絡處規劃培訓軍訓教官擔任心肺復甦術(CPR)授課之師資訓練,藉政府認可之相關機關完善認證程序,安排軍訓教官受訓以取得教練證書,以利教授課程。(2).各校運用現行各學年軍訓課程基準得調整增刪20%上限,及高中職校男生得修習4小時護理課程之規定,依部頒「推展校園學習心肺復甦術知能與師資培育計畫」暨補充規定,每學年於軍訓課程中安排4小時學習心肺復甦術知能,並結合地區醫療(學)機構與民間資源,安排學習心肺復甦術(CPR)知能,務使學生於第1學年完成心肺復甦術(CPR)知能基礎學習,第2學年應使學生使用心肺復甦術(CPR)達精熟程度,第3學年輔導學生取得心肺復甦術(CPR)合格認證,以精進急救知能。8.策訂軍訓教育實施計畫律定轄屬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育作法,增進學校軍訓教育工作成效,達成軍訓教育目標。各校軍訓主管審慎規劃,研究創新作法並與聯絡處密切互動,使軍訓教育能更具體落實。二、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教官應協助學校積極建立災害管理機制,依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階段,並以先發式的管理方式,以減少天然災害及人為災害對校園之影響。(一)、災害管理機制建立:1.為因應重大天然災害或人為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應變及妥善處置狀況,降低事件之傷亡危害,聯絡處及各級學校應成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作業中心」(以下簡稱校安中心),編組應變決策小組、作業管制組、行政支援組、新聞組、輔導組、諮詢委員會等。2.各校應研議成立「校園安全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研處相關議題(得併各校行政會議或相關會議召開)。3.強化軍訓同仁處理特殊(意外)事件之隨機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