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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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D)。A.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3、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A.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4.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D)。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A.赠与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承揽合同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B)。A.司法秩序B.公共秩序C.通行秩序D.重要秩序7.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ACD).多选A,买卖合同B.借用合同C承揽合同D租赁合同E.一般赠与合同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ABE)。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C.涉外贸易买卖合同D.技术引进合同E.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10、下列那些合同即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CD)A、买卖合同B、借用合同C、租赁合同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11、下列那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ABD)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C、动产质押合同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1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13、委任合同是(BC)A、单务合同B、双务合同C、持续性合同D、一时性合同14、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D)A、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C.加工合同D.借贷合同15、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A、有效成立16、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ABC)A、雇佣合同B、委托合同C、合伙合同D、买卖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1.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C)。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3.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C)。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4.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B)。A.到达主义B.通知主义C.发出主义D.双方约定5.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B)。A.合同签订地B.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D.当事人主营业地6.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A)。A.有效成立B.可变更可撤销C.无效D.可撤销7.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AB)。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B.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C.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D.承诺已发出时E.承诺尚未发出时8.招投标的程序有(ABCDE).A.招标B.投标C.开标和验标D.评标和定标E.签订合同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10、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A)两个法定阶段。A、要约和承诺1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A、有效成立B、可变更可解除C、无效D、可撤销12、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下列答案正确的有:(D)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乙公司的要求该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13、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定购销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须调整,不原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遂诉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就本案的合同而言:(B)A、车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当事人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故合同不成立。B、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责任。C、合同不能成立,故其不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D、化纤厂要承当缔约责任。14、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广告。广告中说,凡购买此编织机的,均由经营部负责培训。杜某见到该广告后,遂去该经营部购买了此种机器。购销双方采取先付款后开箱交编织机的方式成交,另购机架需再付款。当杜某问及培训一事时,经营部称:“参加培训者需交培训费,购买者带自己的编织机参加操作实习。不参加培训者,点清机件回家。”杜某认为,广告中说培训由经营部负责,就应是免费培训,买了机器以后,又索要培训费,太不合理。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ABCD)A、经营部的广告不是要约;B、该广告是要约邀请;C、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自然可以收费;D、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关系合法。15、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达成一项买卖混纺雪花大衣呢的协议。协议达成后,此种衣料因季节性因素十分紧俏,价格上扬,第三毛纺织厂便将原定卖给市纺织品公司的那批衣料,卖给市强华百货公司,故无货可供。市纺织品公司要求市第三毛纺织厂赔偿其损失。第三毛纺厂则坚持,与买方某市纺织品公司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所以其不应受口头合同的约束,故其不向某市纺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AD)。A、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B、无书面形式,故不可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C、口头合同且又不是及时清结,故无效。D、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16、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铁。某年8月2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寄送了一份本公司草拟的加盖了公章的合同文本。要求外方于一个月内答复是否同意签署该合同。由于该邮件以海运的方式寄出,遇到海上风暴,运载邮件的船只比规定时间延迟半个月,于9月29日才到达该外国公司所在地。该乙外国公司收到邮件后即于9月30日向甲贸易公司发出传真,表示愿意签定该合同。可是,甲公司已于9月3日与北京丙矿业公司签定一份与前述合同条款一样的附条件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乙外国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则甲公司与北京丙矿业公司所签合同生效。甲公司于9月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BC)A、原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不能成立。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双方合同成立。C、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D、我国《合同法》采发信主义,即要约人将要约置于自己控制范围以外时,要约即告生效。17、李某是沿海某地的一个渔民,一日清晨,他从海上打鱼归来,共捕得黄花鱼6000余公斤。下船后,李某即写了一张便条给其老关系客户某水产品商店,告知商定他今日打鱼归来,共计有黄花鱼6000余公斤,价格为每公斤15元,如有需要,请派人前来购买。请人当天下午将便条送至商店。一般来说,4月天打回的鱼可以存放2天,商店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决定第二天上午再派人前去购买。然而,由于鱼产品价格上涨,当日下午,李某便将6000余公斤黄花鱼以每公斤18元的价格全部卖给了另一水产品商店,且没有通知原水产品商店。待第二日上午商店派人前去购买时,黄花鱼已卖尽。双方遂起纠纷。本案应当认为(BCD)A、李某在商店前去购买之前,即商店作出承诺之前,以卖出货物的行为发出了撤销要约的通知,虽未送达商店,但李某也不再受该要约的拘束。B、李某对水产品商店发出了要约,要约中没有对承诺期限作出规定且要约表明,商店承诺的表示可以通过直接派人购买这一“行为”的方式作出。因此,商店只要在“合理期限内”派人去购买黄花鱼,即可视为作出并送达了承诺,从而达成了交易。C、商店第二日上午前去购买的行为符合要求,双方买卖合同有效成立。D、李某没有在合理期限内,保留足够的货物供相对人购买,应负缔约过失责任。18、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合同的主要条款都作了详细介绍,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到答复。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信件没有说明起算日期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明日期。第三天,也就是4月4日,工作人员才将该信投寄。由于邮政编码书写又有失误,直到4月17日乙纺织厂才收到信件。恰巧该厂正急需羊毛,第二天遂即拍发电报,告知甲公司同意其所提出的一切条件,请其准备尽快发货。而且,邮局是第二天也就是4月19日才将电报送达甲公司的。而甲公司却在4月18日,由于没有收到乙纺织厂的电报。乙纺织厂几次催货未果,遂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D)A、甲公司的要约没有说明承诺期限的起算点或起算方法,要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B、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是4月2日,因为其是在4月2日作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的。C、从4月2日起算4月17日为第15天,而甲公司是4月19日才收到乙纺织厂的“承诺”的,由于此“承诺”不是在有效期限内作出的,所以无效。D、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19、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B)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20、“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法,正确的是(D)A、这是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B、这是一附期限的赠与合同C、这是一附负担的赠与合同D、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合法21、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受欺诈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D、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22、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A、A、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B、B、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C、C、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财产伤害的D、D、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2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A、为自始无效的合同B、为效力未定的合同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24、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A、全面履行原则B、实际履行原则C、协助履行原则D、经济合理原则25、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ABCD)。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26、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B)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A、3年B、5年C、7年D、10年27、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A),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B、依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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