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将房款付清或办妥分期付款手续后,到由房产商指定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一、带好下列证件:1.与房产商签订的“购房合同”;2.购房付款发票;3.身份证;4.支付物业管理费;5.区房地产管理处办理产权的收据。二、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周界限;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订规章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5)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管理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条件,因此根据管理项目的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街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或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我国的物业管理开展不久,群众生活水平也还不高,不能像国外那样实行物业管理的高收费(在国外物业管理也是微利行业),但又不能沿用传统房产管理“以收定支”的做法,弥补经费不足的办法就是开展多种经营,以经营收益补充管理经费。物业管理公司除享受上述权利外,也应承担下列义务:(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2)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3)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理委员会认可;(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6.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7.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8.其他事项。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如风险责任、调解与仲裁、合同的更改、补充与终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