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解读《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解读2016年5月30日,由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如期公布,这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举措和新的成效。纵览年报内容,品评披露信息,2015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业绩令人鼓舞,存在问题催人奋进,改革创新时不我待。住房公积金作为国家住房保障的一项制度性供给,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围绕《报告》内容,仍从总体印象和具体述评两个方面做一解读。一、总体印象通览《报告》,总体印象可概括为“四个更加”。一是披露更加规范。按照《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各设区城市和省(自治区)等分别向社会公布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基础上,住建部等部门对全国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于5月底前如期进行了披露。如果说,《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因种种原因而滞后公布,那么2015年《报告》则从披露时间、程序、方式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范,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更加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贯彻和体现了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要求。二是内容更加全面。与2014年相比,2015年《报告》内容总量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报告事项也进一步拓展深化。《报告》在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业务运行情况的同时,从2015年这个“十二五”收官之年的特殊时间节点出发,增加了“十二五”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有助于从“十二五”发展环境和轨迹中,客观科学的认识和把握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三五”发展趋势。《报告》在延续2014年总体格局的基础上,围绕公众关切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归并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形成发挥的“社会经济效益”内容,使缴存职工、社会公众和舆论传媒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翔实的了解。三是信息更加透明。《报告》在披露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的同时,从制度发展实际出发,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在“社会经济效益”内容中,增加了缴存职工按收入分类、贷款取工按收入分类、职工购房分类、释放结余资金等多维度定性和定量分析,以真相进一步提升了制度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让社会公众看到一个真实的住房公积金,使舆论传媒解读出一个准确的住房公积金,以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消弭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传言、误读乃至偏见。四是改革更加迫切。从《报告》披露的内容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发展进程中,管理体制的调整、决策机制的完善、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等老问题尚未能有效解决。而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下,净增实缴职工人数明显减少、资金归集增幅持续下降、资金流动性不平衡进一步加剧等新问题也影响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面对各种问题和矛盾,逾加凸显制度改革的迫切性,以增强制度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获得感。二、具体述评深入解读《报告》,不仅使我们看到2015年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发展,也领略了“十二五”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跨越,并能启迪我们谋划好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上的新篇章。1.“机构概况”解读可归纳解读为稳定、进步、发展、改革八个字。稳定。部、省两级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和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保持相对稳定,监管机制、决策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并首次公布全国共设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42个。进步。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全国34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有102个完成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未纳入设区城市统一管理的分中心由208个下降为175个,减少了33个,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充分肯定的进步。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发展。201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比2014年增加了2800人,这是住房公积金事业新发展的重要标志。但从管理工作实际看,需要按业务量的大小、办理模式的差异、服务水平的提升、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即不能人浮于事,也不宜人疲于事,建议研究制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的具体业务技术标准。改革。2015年,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仍采取由管委会指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的方式,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要求,建议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办理,要由目前的指定委托改革为招标委托办理。2.“业务运行情况”解读2015年乃至“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取得了新的喜人业绩,为解决城镇职工基本住房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对“去库存、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可归纳解读为五增长、五下降;两提升、两减少。(1)缴存指标实现了五增长一是缴存单位数增长。根据已公布资料,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由2013年的181万个增长到2015年的231.35万个。江苏省则以29.97万个缴存单位数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上海、广东分列第二、三位。二是实缴职工人数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实现了五连增。2012年,全国实缴职工人数以10220万人首次跨上过亿人的新台阶,并由“十一五”末的8606.3万人增加到“十二五”末的12393.31万人,五年增长了1.44倍。尤其值得充分肯定的是,“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的占比,由2010年的44.35%提高到2015年的47.27%,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虽然占比尚未超过50%,但这一实实在在的成果来之不易,表明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的公平性得到了新的有效改善。而从各省(市、区)情况看,广东、江苏、山东实缴职工人数位列全国前三名,但广东省实缴职工人数比2014年减少了近50万人,另外,黑龙江实缴职工人数也比上年减少10.33万人。这是在经济结构转型、发展增速下降的新常态下,作为经济大省的广东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黑龙江,共同出现的新情况,也是一个需深入剖析的新问题。2015年,江苏则以1014.04万人成为全国第二个实缴职工人数过千万人的省份,山东以849.59万人实现了从700万量级向800万量级的新跨越。三是全年缴存额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实现了五连增,在2011年8107亿元缴存额基础上,2013年以11526亿元首次实现由千亿量级向万亿量级的新跨越,2015年已增长到14549.5亿元,比2010年增长2.28倍。以年缴存额过千亿元排前三位的仍为广东、北京、江苏,并延续了上年位次格局。而全年缴存额首次出现负增长的是山西省,2015年以247.1亿元比上年减少16.82亿元。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山西作为煤炭大省,由于压缩过剩产能,住房公积金降缴、缓缴、停缴企业增多,也直接影响压缩了住房公积金全年缴存额,对此我们要有警醒意识。四是缴存总额增长。“十二五”期间,随着年度缴存额的持续递增,2013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就以50386亿元跨上过5万亿元的新台阶,2015年增长到89490.36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76倍。缴存总额排名前三位的仍为广东、北京、江苏,广东以9162.53亿元有望于2016年成为全国第一个缴存总额过万亿的省份,北京将超过9000亿元,江苏超过8000亿元。五是缴存余额增长。201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21892亿元首次超过2万个亿,2015年则增加到40674.7亿元,是“十一五”末缴存余额的2.3倍。缴存余额排名前三位的仍为广东、江苏、北京,其中广东、江苏均超过了3000亿元。(2)缴存指标增幅呈现五下降一是缴存单位数增幅下降。按照2014年、2015年《报告》数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比上年增幅分别为14.05%、,12.03%,2015年增幅比2014年下降2.02%。平均每个单位实缴职工数也从2014年的57.5人下降为53.6人。二是实缴职工人数增幅下降。“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在波动中增长,但其增幅呈下行趋势,2011、2014年,全国实缴职工人数分别达到比上年增加1044.5万人、999.7万人的高点,而2015年仅比上年增加519.92万人,减少了479.78万人,其增幅下降了4.9个百分点。三是全年缴存额增幅下降。“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虽逐年递增,但其年缴存额增幅则从2011年27.3%的峰值逐年下降,2013年降到17.3%,2015年为12.29%,从这一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十三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幅下降的趋势仍将持续。四是缴存总额增幅下降。受年度缴存额增幅下降的影响,“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比上年增幅分别为25%、24%、23%、21%、20%,预计2016年将降到20%以下。五是缴存余额增幅下降。“十二五”期间,由于年缴存额增幅下降和提取使用占比大幅度增加等因素影响,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增幅分别为23.6%、22.4%、18.2%、16.97%、9.79%,尤其是2015年,年增幅已由两位数降到一位数。(3)提取、贷款使用实现了两提升一是提取使用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提取额、提取总额、年提取率三项指标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持续提升。201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到4000亿元,2015年则以10987.47亿元首次实现年提取额过万亿元。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至2010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仅为14756亿元,而“十二五”五年提取额就高达34059.53亿元,是“十二五”以前提取总额的2.3倍,占到整个提取总额48815.64亿元的近70%。“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提取率由2011年时的不到50%,提升到2015年的75.52%,提取使用比例构成也更趋于合理。建议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能增加各省(市、区)提取情况的表格。二是贷款使用提升。2015年,个人住房贷款6项指标均有了大幅度提升。全年发放贷款312.5万笔,比上年增长40.44%,扭转了上年办理笔数下降的状况。全年发放额以11082.63亿元首次跨上年贷款过万亿的台阶,比上年提升增长68.1%。至201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99.33万笔,比上年增长14.34%。如果以每笔贷款按夫妇双方两个缴存人计,则有4998.66万名缴存职工通过个人住房贷款解决和改善了住房问题,即使按1.5个人计算,也支持了3749.07万名职工。至2015年末,贷款累计发放额达到53349.74亿元,实现了向5万亿以上量级的新跨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2864.55亿元,比上年末提升28.77%。个贷率80.8%,比上年末提高11.91个百分点。从各省(市、区)看,2015年贷款发放笔数前三名的是江苏、上海、广东,江苏以全年发放27.7万笔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并成为全国第一个年发放笔数过20万的省份。全年贷款发放额排前三名的是上海、江苏、北京,尤其是上海异军突起,2015年年发放额高达1192.8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53倍,并成为全国第一个年贷款额过千亿量级的城市。累计发放笔数前三名的分别是江苏、上海、山东,其中江苏以229.88万笔、上海以215.5万笔成为全国两个过200万的省份。累计发放额前三名的是上海、江苏、北京,其中上海、江苏分别以5288.23亿元、5205.67亿元成为首批过5000亿元的省份。贷款余额排前三名的则是江苏、上海、广东,其中江苏以3010.9亿元成为全国第一个贷款余额超过3000亿的省份。2015年,全国个贷率达到80.8%的历史最高点,比上年大幅提升了11.91个百分点。个贷率全国前三名的是天津、江苏、上海,其中天津市高达101.46%,江苏、上海则分别为98.99%、98.14%。其他省(市、区)的个贷率也普遍有了新的提高,福建、贵州、浙江均超过了95%。2014年以个贷率23.9%排名全国末位的山西也大幅提升到60.62%。再从整个“十二五”期间看,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58.04万笔、34761.04亿元,实现了年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