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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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绥中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规范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扎实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绥中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二条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育教学这一中心,体现这一中心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是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2第三条教育教学常规是为维护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经常化的制度和规范,它既是学校及其职能部门管理教育教学的重要依据,又是教师履行职务的基本准则。第四条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一般包括德育工作管理、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评价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第二章德育工作管理第四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方向明确,办学思想端正。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第五条中小学德育管理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各部门全力配合,教导处、少先队(团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德育工作的过程监管。1、学校建立分工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机制,德育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职责明确。2、学校有中长期德育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清楚,有可操作3性;每学期有德育工作计划、总结;德育工作制度健全并运用于工作实际。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让学生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让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校管理各个环节分层开展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5.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统筹课程资源,落实全员责任,体现综合育人。6.创新德育形式,开展适合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7.注重挖掘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德育内涵,积极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8.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开展心理辅导。按照教育要求及学生实际制定学生一日常规教育细则,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实。9、注重主题班、团(队)会的德育功能。学校团(队)会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注重培养学生干部。10、综合利用学校图书、文体用品设施及远程教育资源,有计划组织开展读书、体育比赛、艺术展演及影视展播等系列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4第六条班主任是班级和学生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联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纽带,沟通家庭和社会的桥梁,肩负着全面管理和教育学生的责任。要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班主任培训,定期召开班级管理经验交流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班工作手册,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如实记载。第七条坚持德育常规检查评比制度:一是德育领导小组对各类德育工作人员和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价等制度;二是对清洁卫生和学生文明仪表,课间操、集会、课堂纪律,各种活动等的检查评比制度。三是德育或德育工作评比和奖励制度:每学期都应对德育工作的先进集体或个人、教师或学生进行评比奖励,有一整套评比文明学生、文明班级等制度。第八条加强德育环境建设1、:搞好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建设,室内外字画、标语内容,各种物品摆放、布置、管理等都要渗透德育因素。2、搞好学校文化长廊、黑板报等德育基地。3、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用健康有益的音、体、美、科等活动充实学生生活。4、抓好人际关系环境建设,构建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团结友爱的生生关系,使学生以良好心态投入学习和生活。第三章教学组织管理5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管理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负有全权责任。要建立健全由校长全面负责,教导处、德育处、以及年级组、学科教研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中心,校长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主,校长管理教学的主要职责和标准是:一、带领并督促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决议,保证学校的正确办学方向,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稳定。二、加强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教导主任、教科研主任、德育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学科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客观评估办学绩效。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管理例会制、年级负责制、教师岗位责任制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推动学校工作正常运转。6四、深入教学第一线,全力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等教学管理的基本环节,对教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校长要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实施正常决策和有效管理。五、注重教学环境管理、抓好学籍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教学环境和涉及教学工作各部门的管理,努力改善教学条件,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强化质量意识,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十一条教导处在教学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和枢纽作用;安排、组织教学活动的调度作用;协助校长计划、实施、指导、检查教学工作的参谋作用;为实施教学计划创造必要条件的服务作用。第十二条教导处是校长管理教学的主要助手,应切实履行以下组织和管理教学的具体职责:一、建立健全排课、调课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编制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或变更课程课时。7二、准确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和业务状况,客观地提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人选,合理配备学科教师,科学确定教师工作量,负责每学期末教师工作量核算和工作质量评定。三、组织全体教师认真执行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积极开展全校性的教研活动,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四、深入年级组、教研组了解情况,督促他们积极开展工作;深入课堂,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进度和落实教学常规的情况,分析教学质量,反馈教学评价意见,探讨改进和改革措施。五、密切联系班主任、学习委员及科代表,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作业负担和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分布情况,听取和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六、搞好教学环境管理、学籍管理、教材图书管理、教学仪器管理、考核与成绩管理、教学业务档案管理等教务工作,为稳定和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服务。七、认真组织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组织参与联片教研活动。规范学校教研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教育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8第十四条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教学研究的管理、服务和咨询中心。学校负责教科研工作领导的主要职责:一、从教育教学需要出发确定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组织骨干力量协作攻关,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二、深入开展本校教育教学现状的调查研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探索适合本校各学科教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指导教师搞好常规教学和特色教学工作。三、积极总结推广教科研成果,普及教育教学理论,传递教研教改信息,培养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切实做好各种教辅资料的收集、整理、推荐使用和存档工作。四、组织全校教师,合作协同开展符合本校实际的课题研究工作,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过程管理、资料管理及结题管理工作。五、结合各学科质量检测,考试,认真组织开展学科教学质量分析,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第十五条学科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对学科教学进行管理和教研的基本单元。学科教研组的主要职责是:9一、动员和组织本学科教师学习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课程标准、合作钻研、吃透教材,引导教师按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工作。二、统一学科教学进度和要求,落实学科教学常规,检查学科教学情况,分析教学现状,加强相互听课、评课、研讨与交流,总结教学经验,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教学效益。三、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研活动,研究学科教学特点,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活动,解决学科教学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四、协助教导处指导教师进行业务进修,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帮助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下,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第四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十六条教学工作计划对整个教学工作起着指导和协调作用。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是实施教学管理的起始环节,是保证学校教学正常有序运行的先决条件。学校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教师都要制定相应的教学工作计划,使各个部门和每个教师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相应的教学工作规范。10第十七条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科研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学科教学工作计划、年级组工作计划、校本课程计划等。第十八条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校长制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实施;教导处教学工作计划、教科研工作计划分别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科研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年级组、班级工作计划分别由年级组长、班主任主持制定,经教导主任审批后执行;教研组学科教学工作计划由教研组长、任课教师制定,经教导处审批后执行。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都应在开学一周内完成。第十九条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学条件分析。包括对所面临的宏观和微观条件的分析,对上学期(学年)教学质量分析,对过去教学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对现有生源状况和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估计。教学条件的分析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二、确立教学工作目标。要依据国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要合理可行,注意基础性和创造性的有机结合,争取期期有进步,年年有提高。11三、安排教学进度。教师要有相应的各学科教学进度安排,统一教学进度要求。要有对教学进度的管理、检查和调控手段,同年级的教学进度基本一致。四、制定教学措施。要以实现教学目标为中心,具有针对性;要符合本校的实际教学条件、配合奖惩制度,具有可行性;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具有整体性。第二十条学校要严格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管理,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颁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不拔高和降低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第二十一条学校及其职能部门和教师个人都要切实履行岗位责任,认真执行各自的教学工作计划。学校领导要深入基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为一线教学排忧解难。教导处应定期检查,通报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按计划贯彻落实。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其职能部门和教师均应在计划周期结束时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教学工作总结。总结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12度,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同时也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以利改进。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二十三条教学过程是教师利用一定条件完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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