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学选用主教材:《中国近代经济史》吴申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导论:从经济视角看历史,以历史眼光看经济。一、经济史是一门怎样的学科熊彼特说,经济学家应该掌握三门知识,一是经济理论,二是统计学知识,三是经济史。如果三门只能学习一门的话,情愿选择经济史,而放弃前二门。什么是历史?⒈过去曾经发生的事实⒉历史学家描述或考证的过去⒊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客观性必然性,整体有规律可循⒋重要人物的实践活动——主观性偶然性,个别无规律可循什么是经济?⒈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⒉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总称⒊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的运行规律⒋稀缺资源的有效利用(一)与历史学的联系和区别主要联系:⑴考察对象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叠,已往的经济状况、发展轨迹;⑵叙述方法上,重视时序性,用史料说话。(一)与历史学的联系和区别主要区别:⑴任务不同,经济史要通过对经济理论的不断证实和证伪,推动经济学的发展;⑵观念不同,在史学家的人性判断中,加入“经济人”假设;⑶方法不同,尽可能借用经济学理论和分析工具,如发展阶段论、交易成本概念、创新理论、经济图表及数学模型,但切忌生搬硬套。(二)与经济理论研究的关系研究对象和目的大致相同:都是“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研究社会经济结构、经济制度、经济关系,探索它们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供人们在解决现实经济问题时借鉴和利用。(二)与经济理论研究的关系规范经济学运用抽象的经济范畴形成的逻辑体系去阐明经济发展规律。解答应该是怎样(应然)?实证经济学试图以一种理论或假说预测将来。检验假说的唯一方法是将假说的预测与经验相比较。探明实际是怎样(实然)?(二)与经济理论研究的关系经济史学是实证经济学的基础。运用经济范畴去阐明经济规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表现的具体作用。经济学理论亟需中国经验的证伪检验。(三)研究经济史的意义⒈能提供大量的经验和事实,为现实服务;⒉经过历史沉淀的事实比人们直接感知的事实可靠;⒊历史提供的经验世界,可对经济理论的假设和命题进行证实和证伪;⒋用史学工具更容易找到经济发展的脉络和原因。二、课程说明(一)学科性质和目的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涉及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本课程探讨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制度演变的全过程。属经济史学范畴。重点在于把握中国已往社会经济的结构形态及其运动发展轨迹,从宏观上把握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点和规律。不割断历史,淡化朝代或政治性分期,主线是经济的发展演变过程。(二)主要内容⑴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概况⑵过渡时期经济(1842——1952年)⑶现代化起飞和走向成熟(1952年至今)⑵⑶按农业、工业、财政、金融及对外经济等章节分述。(三)学习要求⑴多阅读:史料、经济学理论。⑵多思索:多视角,“反拟”(反事实假设法)。⑶多讨论:做讨论提纲,提倡结果多元化。(四)参考书目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资本主义论丛》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库兹涅茨:《现代经济增长》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参考书目朱伯康、施正康:《中国经济通史》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剑桥中华民国史》《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刘佛丁:《中国近代经济发展史》孙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许纪霖、陈达凯:《中国现代化史》施正康:《困惑与诱惑——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投资理念与实践》叶世昌:《中国学术名著提要(经济卷)》第一章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第一节经济史基本理论(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史观历史进程受内在规律支配,即受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变革制约。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马克思: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五种社会形态(社会经济制度)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亚细亚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经济制度变革时,旧制度的维护者与新制度的拥护者之间会发生激烈争夺,即“阶级斗争”。马克思:到目前为止的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二)“霍布斯丛林”——社会契约论英国学者托马斯·霍布斯提出的一种假设:由于人的自私和利己,人类最初的社会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为了保护自己,人们共同订约,通过契约把自己的全部权力交给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服从其指令,受其保护,即产生国家。集体行动是自私自利的人通过多次博弈得到的理性结果。经济制度变化由集体行动推动,集体行动来自社会契约。(三)布莱克“第三次革命”论人类历史经历了三次伟大的革命性转变:第一次革命:在一百万年前,从原始生命进化出人类;第二次革命:人类从原始状态进入文明社会;第三次革命:全世界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国家从农业文明或游牧文明逐渐过渡到工业文明。(四)罗斯托《经济成长的阶段》⒈传统社会;⒉过渡阶段;⒊起飞阶段;⒋成熟阶段;⒌高额群众消费阶段;⒍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以生产技术和人们生活状况的变化作为划分经济发展阶段的依据。(五)现代化模式美国学者M.列维根据各国现代化历程的起步时间及启动方式,分为:早发内生型,内源发展者,英、美、法;后发外生型,后来者,德、俄、日。享有后发优势,但有来自早发者的阻力。两种类型在西方和日本都进展得相对平稳,渐进式,阶梯式上升。破坏性军事冲突较少。法国大革命已是最激进的形式。中国也属后发外生型,但内部社会冲突激烈,外部阻力很大。不稳定的波折式前进,进二步退一步,进一步退二步。(六)中国传统经济的特征中国作为一个古代农业文明的大国,很早就走在世界前列,并长期保持优势地位。封建上层建筑几乎“完美无缺”,无需根本性的变革,生产力则“停滞不前”。超稳定结构亚稳定结构百年前突然发现自己成为一个落伍者,急于通过变革赶上,探索自强之路。第二节原始公社和奴隶制经济一、中国的原始公社经济约50万年—4000年前旧石器时代: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河套人等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地区:黄河流域为主,遍及长江流域,甚至新疆、西藏、福建、台湾。采集和渔猎经济,原始农业产生早(七八千年前)二、中国的奴隶制经济(一)奴隶制国家的产生⒈生产力的发展父系氏族公社晚期农业、手工业有所发展。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遗址中的农具、陶器、残布、纺轮等进步。⒉私有制的产生和贫富分化墓葬品增加且多寡悬殊。⒊阶级和国家的起源部落联盟、部落战争到国家产生。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尧、舜、禹(二)奴隶制国家和奴隶社会⒈奴隶制国家始于夏,盛于殷商,衰变于西周。奴隶主要是战俘奴隶,属于国家,由王赐予诸侯贵族,从事家庭服务和手工业。⒉与西方典型奴隶社会有区别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集权专制与水利有关。债务奴隶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不普遍。奴隶制在中国社会长期存在。殉葬不是奴隶制的标志。(三)奴隶制经济奴隶制国家的经济⒈生产力提高金属冶炼:青铜器、陶器、宫室建筑农具:耒耜、钱(金属工具)农作物:以黍、稷为主的九谷。商品货币:“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易·系辞下》)。商代遗址常海贝、铜贝出土。⒉经济制度的产生⑴井田制: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私田私田私田私田公田私田私田私田私田⑵赋役制度贡助彻贡:“夏后氏五十而贡”,《禹贡》:“夏禹制九州贡赋之制,根据地理分等。助:“殷人七十而助”,“野九一而助”,“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彻:“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贡是初级形态,助、彻都是劳役地租,逐渐成型。第三节封建地主制经济一、土地制度保障人们在占有、使用、收益、支配土地时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一系列制度。以所有权为核心,土地所有制最重要,但并非全部。所有制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属于谁”的问题。名义所有、实质所有、使用权分离后的所有、使用权所有、用益物权所有。研究土地制度的目的:探索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或抑制作用。土地的公有、私有和共有公有全民所有国家(国王)所有国家(政府)所有私有个人(家庭)所有数人合有股份公司所有共有集体所有公益社团、教会、寺庙所有部落、宗族、村社所有⒈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国有土地私有土地井田制公田、私田名田制公田、屯田名田宅(可以买卖)均田制公田(未授)、私田(已授的露田、口分田)、职分田桑田、麻田、永业田(允许买卖、继承)宋以后不立田制官田、屯田、营田、旗地、官庄、皇庄、王庄、州县学田民赋田、更民田、族田、祠田、祭田、寺田、义田、学田影响土地制度变化的因素首先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关系密切。其次与财政赋税制度密切相关。•均田制建立和瓦解。•明代官田扩张,占全国土地的1/8,清代约占1/30。最后与土地资源的效能发挥,配置(流动)成本的高低有关。•官田的民田化。•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公司化经营。⒉中国土地制度的特点⑴土地名义上始终属于国家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实际上却存在各种独立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地契是土地实际所有权的凭证。红契、白契。⑵官田租税合一,均归国家;民田税交国家,租归地主。官田民田化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⑶大土地所有者和广大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共同偏好,是封建社会最危险的不安定因素。⑷土地所有权的集中不导致使用经营权的集中,反而使其更分散,效率更低下。二、租佃关系在地主制经济下,土地实行租佃经营方式。它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普遍的土地经营方式。农民租种地主土地,向地主缴纳地租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有租佃契约,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由于双方地位不平等,承租方往往处于不利状况。⒈人身依附关系的逐渐松弛,向自由租佃关系发展。⑴魏晋南北朝时的“田客”,明清时残存的“佃仆”,有主仆名份,依附性极强,类似农奴。⑵唐宋以后的“佃客”、“庄客”,仍有较强的依附性,有独立经济,无平等法律地位。⑶明清时普遍存在的契约佃户,依附性较弱。⒉永佃制北宋时出现,明清时有所发展。是一种自由的租佃契约关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田底权、地骨权:地主拥有土地所有权,向国家缴纳田赋。田面权、地皮权:农民取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向地主交纳地租。永佃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⑴土地经营从粗放转向精细,土地生产力的提高主要依赖于对土地的投入,佃权变得重要。⑵人口和土地严重比例失调:人多地少,农民愿付更高的代价谋求佃权的稳定;地多人少,地主用永佃权拴住农民。⑶土地买卖更加方便。⒊地租形态三种形态并存,实物地租为主,货币地租是趋势,劳役地租为补充。⑴劳役地租早期的共耕公田,明清时的杂租。满足自给自足经济下的劳役需求。⑵实物地租分成制:分租,租率在五成以上;定额制:定租、铁板租,实际租率也在五成以上。地租理论魁奈“纯产品”说,土地的剩余产品,构成国家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地主收益≥地价利息(或平均利润)+赋税佃农收益≥生产费用+生存费用现代租佃理论:风险预期、监督成本和激励风险高,生产者努力水平难测,短期分成租约。风险高,生产者努力水平易测,长期分成租约。风险低,生产者努力水平难测,定额租。分成租往往高于定额租,因为地主分担了风险。⑶货币地租产量要达到一定水平,多为定额租。与商品经济发展有关。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并不同步。有史实表明,在江南某些发达地区,地主更愿征实物,而在北方许多落后地区反多有征收货币地租的,为什么?⒋土地买卖目的:小规模的买卖,主要是自耕农,为自己耕作而买。大规模的买卖,主要是官僚、商人,为积财守财,所谓“以本守之”。不是为卖而买,不是把土地作为商品,作为资本,通过贱买贵卖去获利。流转加快。“千年土地八百主”、“百年土地转三家”、“十年之间再易主”。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