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学习大纲一、保险合同法【学习目的】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等基本理论,熟悉或掌握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效力、解除以及重复保险等法律知识,以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学习内容】掌握:1、保险利益(1)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在保险利益主体、存在时点上的区别(第12条第1款、第2款)(2)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第31条)2、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1)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和形式(第13条第1款、第2款)(2)保险合同的生效(第13条第3款)3、投保人的告知义务(1)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和内容(第16条第1款)(2)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第16条第2、4、5款)(3)不可抗辩条款(第16条第3款)(4)弃权与禁止反言(第16条第6款)4、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掌握明确说明的含义、内容、方式,注意投保单附格式条款的要求第17条5、理赔资料的收集与理赔时限第22条第2款、第23条、24条、25条,注意各种时限要求。6、保险合同的转让财产保险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第49条)7、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第60条)8、责任保险(1)责任保险的含义(第65条第1款、第4款)(2)责任保险中受害第三人的利益保护(第65条第2款、第3款)(3)责任保险中争议处理费用的承担(第66条)熟悉:1、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第16条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第27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第49条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第51条违反安全维护义务;第52条违反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2、保险合同的效力格式保险条款的无效情形(第19条)3、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未履行出险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第21条)4、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第30条5、人身保险合同中第三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的限制第34条第1款、第3款6、受益人的指定第39条7、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1)保险价值的确定(第55条第1款、第2款)(2)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处理(第55条第3款)(3)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处理(第55条第4款)8、重复保险及保险责任的承担(1)重复保险的概念(第56条第4款)(2)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如何承担保险责任(第56条第2款)了解:1、保险合同的概念第10条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第10条)(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第12条第5款、第18条第3款)3、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第20条4、保险诉讼时效第26条二、保险业法和监管法规【学习目的】通过学习,掌握《保险法》中关于保险监管方面的规定,加深对保监会70号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监管规定、公司反洗钱制度的了解和认识,以提高其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水平。【学习内容】(一)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法》第三、四、六、七章)掌握:1、保险公司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违反要求的法律后果第86条、第172条2、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的禁止性行第116条、第162条3、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的法律后果第137条4、对违法违规责任人的禁入保险业制度第179条5、《保险法》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第81条、82条熟悉:1、保险公司有哪些情形需要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84条2、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的限额第103条3、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第155条了解:1、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69条第1款、第3款2、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可采取的监管措施第139条3、对保险公司接管的条件与期限第145条、第147条、第148条(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会70号文件)掌握: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内容熟悉: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整顿的主要措施(三)《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掌握: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哪些层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15条熟悉:1、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的要求(1)《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41条、第42条(2)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中介[2004]42号)、《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16号)、《关于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2〕32号)、《关于统括保单有关问题的复函》(保监厅函(2010)429号)(3)山东保监局《关于明确与规范保险机构跨区域展业相关问题的通知》(鲁保监发[2005]67号)2、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撤销的审批要求《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26条第5项,第27条第3项,第31条了解: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1)《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18条第7项(2)《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9号)中有关“重大行政处罚”的规定(四)《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掌握:1、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第4条2、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第21条熟悉:1、关于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的规定第32条2、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报告的规定第33条(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4号)掌握:保险公司及工作人员在处理中介业务中的几种禁止性行为第12条、15条、16条、18条(六)《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年第3号)掌握:1、关于展业证注销的规定第27条2、关于重要单证应交付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字的规定第33条了解:1、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禁止性规定第36条2、保监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第55条(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掌握:1、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申报主体第4条2、须经审批的保险险种范围(第5条;参考《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3号))3、保险协议的审批或备案第29条熟悉:1、省级分公司调整保险费率的权限第10条2、组合式及共保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第16、17、18条(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六条禁令”处理办法》掌握:“六条禁令”的内容熟悉:违反“六条禁令”的处理办法(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办法》(人保财险发[2007]150号)掌握:1、不同业务环节客户身份识别要求(1)投保环节要求(第12条)(2)退保环节要求(第13条)(3)理赔环节要求(第14条)2、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要求及时限第28条熟悉:1、大额及可疑交易的标准及报送时限第31条、32条2、公司反洗钱财务制度第40、41、42、43条了解:1、重新识别客户的情形及措施第20条、21条2、违反反洗钱制度的处罚措施第50条、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