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四进口合同的履行任务四报关、报检和提货任务呈现杭州立恒贸易有限公司(HANGZHOULIHENGTRADINGCOMPANY)的业务员王栋与美国公司(AIRINTERNATIONALTRADINGCOMPANY)签订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现已审单付汇。目前,杭州立恒贸易有限公司(单位登记号:5124785269,联系人:王栋)收到提单号为SOCO92588的进口货物到货通知,相关资料如下:HANGZHOULIHENGTRADINGCOMPANYNO.896XIXIROAD,HANGZHOUCITY,ZHEJIANGPROVINCECHINASALESCONFIRMATIONMessrs:AIRINTERNATIONALTRADINGCOMPANYNO.18,AIRROAD,LOSANGELESNo.AITCO0801Date:2009-04-17DearSirs,Wearepleasedtoconfirmoursaleofthefollowinggoodsonthetermsandconditionssetforthbelow:ProductNo.DescriptionQuantityUnitUnitPriceAmountFOBSHANGHAI42-WAYSPEAKERIMPPCONEWOOFER/28MMTWEETER8OZMAGNET/1VOICECOIL/120WATTSMAX.100-20,000HZ/4OHM/88DB/W/M3140PCUSD6.00/PCUSD20840.003140PCUSD20840.00SayTotal:U.S.DOLLARSTWENTYTHOUSANDEIGHTHUNDREDFORTYONLY.Payment:L/CATSIGHTPacking:20PCSPERCARTONPortofShipment:LOSANGELESPortofDestination:SHANGHAI,CHINAShipment:March17,2009ShippingMark:N/MInsurance:TOBECOVEREDBYTHEBUYERRemarks:BUYERSSELLERSHANGZHOULIHENGTRADINGCOMPANYAIRINTERNATIONALTRADINGCOMPANYEmstDongwang杭州立恒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栋要完成以下任务:1、制作入境货物报检单,办理进口报检手续;2、制作进口报关单,准备其他报关单据委托货运公司报关;3、查找产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率,计算该产品的进口税额。信息汇集-----参观体验-----电脑查询-----真实单据-----知识支撑进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口商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报检、报关手续。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一、进口报验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商品及其包装和运载工具进行检验和监管。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实施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对《目录》外商品实施抽查;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重要进出口商品实施注册、登记或备案制度:对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实施入境验证管理;对一般包装、危险品包装实施检验。对于国际规定的进口法定检验商品,按照《商检法》规定,货物到港后,进口企业需向卸货口岸或目的地商检机构办理登记,即办理进口报验的相关手续。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商品实行“一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模式。(一)报验种类和范围根据海关监管要求和手续复杂程度的不同,进口商品的报验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法定商检和非法定商检。1.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对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检疫,报关时,对进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准输入输出。法定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防止次劣有害商品、动植物(或产品)以及危害人类和环境的病虫害和传染病源输入或输出,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人类健康。海关监管条件为A的商品,即为法定检验的商品,进口时应向卸货口岸或目的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并附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等有关单证。海关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查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检验检疫商品目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应施卫生检验检疫的进出口食品;(3)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危险货物运输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条件的性能和使用鉴定。(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货仓、车厢和集装箱等运载工具。(5)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物品、动植物等。属于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进口商品,收货人在申报商检后,由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的印章”,海关凭此验放。同时,收货人还必须在规定的检验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验。未经检验检疫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2.非法定检验不属国家法定检验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二)强制性认证3C认证实际上是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英文缩写,也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强制认证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目前,中国公布的首批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有十九大类一百三十二种。主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玻璃、消防产品、机动车辆轮胎、乳胶制品等。海关规定监管代码为“C”的进口商品通关时需提供“入境货物通关单(民用商品验证)”,未按要求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进口。通过强制性商品认证的商品进口时必须提供强制性商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向卸货口岸或目的地商检机构进行报验。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公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该目录以原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和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的产品为基础,进行了少量调整。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2003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届时,老制度废止。根据新制度的有关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进口商不得再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目录内产品。对于已经获得新证书及加施新标志目录内产品的进口,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制《入境货物报检单》,随附相关单证,向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验。海关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查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三)进口包装报验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欧盟(德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等国的货物,需提供国外的包装证明,木质包装(含木托盘)需出具国外官方的熏蒸证明,其他包装(如纸、塑料)需出具国外的非木质证明。正本报验,填制《入境货物报检单》,并附相关单证。海关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在报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验放。随着我国贸易的发展,关于包装报验的管理规定也在不断地调整变化中。作为进口业务员,实际操作时,应注意随时关注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以保证进口贸易的顺利进行。(四)进口报验所需单证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也称“货物流向单”)等有关单证。1.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2.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3.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等。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4.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5.在办理国内委托检验时,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外,还应提供检验的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二、进口报关(一)进口报关的有关规定程序进口报关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交验有关单证、办理进口货物申报手续。根据进口货物的不同性质,要填报不同的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适用保色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专用使用粉红色报关单;外商投资企业专用是浅蓝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是浅绿色。1.进口报关的有关规定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这两类企业经海关核准后都可从事报关业务,具体的操作应由报关单位的报关员办理。2.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通常情况下,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由四个环节组成:申报、查验、征税及放行。对于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办理减免税等其他情况的进口货物,则可分为五个基本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及结关。(1)申报进口货物申报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相关单证,如许可证;提货单;发票;装箱单;减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根据规定,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海关在接受报关后,首先要对各项单证予以签收,对报关单进行编号登记,并批注接受申报的日期;其次对交革的单证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核,如发现不合格时,应通知申报单位及时补充和更正。(2)查验查验即验关,是指海关接受申报后,对进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对和检查,以确定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格是否与报关单所列一致。查验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进口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或海关的其他监管场所进行。海关查验后,应由执行查验任务的海关关员填写《海关进口货物查验记录》,并与陪同查验的报关员一起签具全名。海关查验进口货物造成损失的,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海关予以赔偿。(3)征税审核单证和查验货物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税费,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等。海关计征税费的一般程序是:核准商品编码;确定适用税率;确定完税价格;计算税额;交纳税款。(4)放行放行是口岸海关监管现场作业的最后环节。海关在接收进口货物申报后,经审核报关单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