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56项目五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2/56项目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采购合同的特征、形式、内容和签订程序。2.掌握采购订单的格式和操作流程。3.了解采购价格的表现形式及影响因素。技能目标1.能够签订采购合同和处理采购合同纠纷。2.能够签发采购订单。3.会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3/56任务一采购合同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4/56【任务驱动】经过与王主任的沟通和协商,李明获得了谈判的成功,将每瓶啤酒的进货价削减了0.02元,但同时李明也做出了一些让步,与该批发点签订了5年的订货合同——今后5年内,李明每年从该批发点进货6000箱啤酒。这份合同是怎样签订的?合同的内容又是怎样的?《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5/56【任务分析】若要完成此任务,需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采购合同?采用何种形式较为稳妥?具体内容是什么?(2)这份采购合同的效力如何?违约者将承担怎样的责任?产生纠纷该怎样解决?(3)如果在履约中,一方出了变故不能履约,该合同能进行变更或解除吗?《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6/56【任务资讯】一、采购合同概述(一)采购合同的概念1.合同——合同也叫契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是指发生一定债权债务的协议;狭义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某特定目的而确定、变更、终止双方债权关系的协议。2.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是采购方与供应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达成一致同意而签订的调整“供需关系”的协议。它是双方解决纠纷的依据,也是法律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证据,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和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7/56【任务资讯】采购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当事人双方订立的采购合同,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2)采购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供货人应当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订购的标的物,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标的物并及时支付货款。(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8/56(二)采购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信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书面形式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3.合同确认书合同确认书即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的合同形式。《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9/56(二)采购合同的形式4.公证形式公证形式的合同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5.鉴证形式鉴证形式的合同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0/56(二)采购合同的形式6.批准形式批准形式的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7.登记形式登记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技能训练5-1】收集一些资料,举例说明国家或法律规定采用公证形式、鉴证形式、批准形式和登记形式签订的合同各有哪些。《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1/56(三)采购合同的内容采购合同的内容也称采购合同的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具体义务。一份完整的采购合同通常包括约首、正文和约尾三部分。1.约首——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法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都是以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2/56(三)采购合同的内容2.正文——正文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因此,零售企业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5)商品验收办法。(6)违约责任。(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3/56(三)采购合同的内容3.约尾——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文字的效力、份数、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附件的效力以及双方签字等,这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的适用法律及管辖权的问题,因此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4/56二、采购合同的签订方式(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发出该提议的人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根据《合同法》规定,采购合同的要约具有以下特征。(1)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2)要约是特定人的行为。(3)要约必须含有可以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4)要求受要约人做出答复的期限。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引诱或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一般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均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5/56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目的对象方式条件要约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针对特定的相对人采用对话和信函等方式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无具体条件例:过去街边卖冰棍小贩:“冰棍,冰凉解暑的冰棍”——要约邀请“冰棍,小豆的,五毛一根”——要约《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6/56二、采购合同的签订方式3.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4.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是在要约尚未生效的情形下发生的。如果要约已经生效,则不能撤回,但可以撤销。《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7/56二、采购合同的签订方式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十九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其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6.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也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8/56【技能训练5-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售出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19/56(二)承诺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完全无异议的接受的意思表示。做出这种意思表示的人成为承诺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要约人的要约一经受要约人即承诺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2.承诺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①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20/56(二)承诺3.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自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4.承诺的撤回承诺人发出承诺后反悔的,可以撤回承诺,其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项目5.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2019/8/2121/56(二)承诺5.承诺的迟延与迟到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