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的市场功能保险+期货•所谓“保险+期货”模式,是指以期货品种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原因造成该品种期货合约的价格低于约定价格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的保险。•首先,运用期货价格来设定保险产品中的保障价格。有效期货市场中期货价格已经充分包容了各种可预期因素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更接近于远期真实价格。•其次,运用期货市场转移保险巨额赔付风险。保险公司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与承保品种相同、数量适当的期货合约,可将从农业生产者转移来的风险全部或部分再转移到期货市场投资者身上。•再次,通过购买看跌期权来分散保险巨额赔付风险。保险公司通过在场内或场外购买与承保品种相同的看跌期权以对冲承接的风险。保险+期货•比如,2016年5月上旬农户开始播种玉米和大豆,这个时候农户准备给自己所种植的玉米或大豆在当年9月份收获时期的销售进行价格进行保险。•保险公司依据期货市场上相同商品的波动设计出4个月后(5月-9月间有4个月)的阶递形保险价格(均以期货价格为目标价格),农户根据自己的生产成本加上适当利润以及能够承担多少保费来确定参与保险的目标价格。•9月上旬,如果期货市场该商品的价格低于当初的保险价格,低多少,保险公司将赔付给农户多少。如果期货价格上涨超过了当初的保险价格,则农户自行处理,这样农户既能规避价格下跌的风险,又可享受到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保险+期货保险+期货•防跌价型价格保险•2015年8月16日,当玉米期货1601合约为2160元/吨时,合作社决定以此为目标价格投保1000吨,这就锁定了粮食的最终销售价格。•投保期限为3个月,至当年11月16日为止。•保险公司测算后的单位保费为115.776元/吨,合作社共支付保费115776元。•考虑到期货价格波动性较现货价格更为频繁,理赔结算价的计算,就选取1601合约在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11月16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理赔金额计算公式为:(目标价-结算价)×1000•最终,玉米期货1601合约在2015年9月16日至11月16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为1918.6元,保险公司需要赔付合作社241400元,对比保费115776,赔付率达到了108%。•防跌价型价格保险优惠方案•如果投保初期,合作社认为价格不可能跌到1950元/吨以下,那么,合作社可以放弃1950元/吨以下部分额外的理赔,在价格小于或等于1950元/吨时,合作社可获得固定210元/吨的价格保险。•防跌价型价格保险在仓单抵押中的应用•企业用玉米或大豆等期货市场已上市的商品货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业务时,银行会考虑到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当价格下跌时,商品价值会贬值,银行贷出的货款就会出现风险。基于这项问题的考虑,一般银行会以当时货物总额的50%甚至更低给企业贷款,这样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就大打折扣。•但是,如果企业对商品进行了价格保险,商品价格贬值的风险就被化解。那么,银行会因此给企业按货物价值的80-90%贷出货款,企业的商品不仅实现了保值增值,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升。•防涨价型价格保险•2016年4月1日,当玉米期货1609合约为1550元/吨时,某粮食加工企业决定以此为目标价格投保1000吨,这就锁定了粮食的最终采购价格。••投保期限3个月,至7月1日止。•保险公司测算后的单位保费为70元/吨(约),粮食加工企业共支付保费70000元。•考虑到期货价格波动性较现货价格更为频繁,理赔结算价的计算,就选取1609合约在5月1日至7月7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赔金额计算公式为:(目标价-结算价)×1000•最终,玉米期货1609合约在5月1日至7月1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为1750元,保险公司需要赔付粮食加工企业200000元(1750-1550),对比保费70000,赔付率达到了185%。••防涨价型价格保险优惠方案•如果投保初期,粮食加工企业认为价格不可能涨到1650元/吨以上,那么,粮食加企业可以放弃1650元/吨以上部分额外的理赔,在价格大于或等于1650元/吨时,加工企业可获得固定100元/吨的价格保险。•“保险+期货”的意义•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大连商品交易所已将扩大试点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保险+期货”的意义•1、有利于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利用价格保险这一简单明了的风险管理工具转移市场风险于保险人,有利于缓解农民受价格波动影响导致的增收难问题,给粮价托底但又不限制盈利,发挥了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再保险”功能。•2、有利于解决农民和农企融资难的问题•农村小额信贷有两个特征,一是贷款规模限制较紧,二是无需抵押担保,这两个特征反映了政府既要防范出现信贷风险又要解决农民融资难的初宗。但是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性,其对自然条件和市场波动有着较大依赖性,同时,小额信贷无抵押担保以及农户居住分散等问题,使得农村小额信贷依然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但是,当农户对自己种植的作物进行了“价格保险”以后,其价格波动风险已经完全转移给了期货市场,农户的信用风险自然就大大降低。•据此,承办农村小额信贷的相关金融部门给农户放贷的限制将可以大幅放松,农民融资难的问题将会更好地解决。•“保险+期货”的意义•3、通过期货价格保险来锁定农户的种粮效益,客观上能通过“保价”达到了“稳供”的目的,实现粮食自给,保障粮食安全。•4、有利于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变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方式和补贴方式,让市场机制在配置农产品资源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5、有利于支持新型农业组织和农业企业发展。•“保险+期货”的意义•二是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看•1、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缓解收储成本。近几年来国家的粮食收储量巨大,2014年粮食储备的相关支出已经达到1500亿元以上,同时贪腐事件高发,而通过价格保险,此块的支出将大大减少。•2、如果国家转而支持认定目标价格的期货价格保险,根据农户的投保面积或者是产量直接进行保费补贴,不仅能够从总量上控制资金支出规模,而且能大大减少不必要损耗,减少财政支出。•3、提高政府补贴效率。据相关机构统计,国家在农产品补贴及收储方面的支出,只有25%能落到农民手中,而如果采取价格保险政策,谁买保险谁受益,国家补贴的转化率将大大提高。再配合保险公司此前已经推行的农产品种植灾害险,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全方位的保障。•“保险+期货”的意义•三是从促进金融行业本身的规模发展与融合创新来看•1、有利于涉农金融部门扩大放贷规模,增加收入。由于农作物价格风险已经完全转移到了期货市场,农业综合风险大大缓解,涉农金融部门可以扩大放贷规模,增加收入。•2、对于保险人来说,增加了保费收入,还可以起到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期货市场转移市场价格风险的中介作用。•2、保险公司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成为国家农产品价格补贴政策新的落地主体,在金融行业中的地位有效提升。二次点价•用粮企业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和稳定粮源,通过先期保底价格收购,后期如果价格上涨,在约定时期里可以让农民进行第二次点价销售。•农民第一次销售把商品所有权转移给了用粮企业,并向用粮企业支付一定的权利金,在约定的时期里,如果食粮价格上涨,用粮企业将把粮价上涨的收益返还给农民,让农民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红利。如果粮食价格下跌,则农民仍然享有保底价。•农民两次结算,两次受益。二次点价二次点价•二次点价的意义:•农民可以在粮食上市初期得到保底价,也能享受后市粮价上涨带来的更多收益。新粮收成后即进行了销售,节省了仓储费用,减少粮食损耗;让农民能够安心售粮,减少惜售,稳定市场价格;还能缓解农民资金紧张,为增收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