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的订立_2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什么是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3.1.1合同概述合同的特征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协议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合同法2.合同的分类合同法①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②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③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④诺成合同与践成合同⑤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⑥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等义务分类。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甲将一箱子交给乙保管,保管费10元,问,该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思考(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分类。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求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无需支付对价的合同。思考甲要外出,将一台电脑交给乙无偿保管,乙将其锁进保险柜,当天晚上,小偷进入盗窃,撬开保险柜,偷走电脑,问,乙是否应当对电脑被盗负责?甲将自乙处借用的自行车,私自出售给不知情的丙,问,乙可否向丙追回?思考区别:1、义务内容不同2、合同的性质不同3、主体要求不同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三)诺成合同和践成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分类。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践成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分类。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甲方卖给乙方一卡车草绳,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甲方给乙方送货时,恰逢阴雨天,乙方很担忧,就对甲方说,阴雨天怕草绳卖不出去。甲方说,一个礼拜卖不出去的,全退给我。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好意。后来,乙方把剩下的一半草绳退给甲方。甲方予以拒绝。思考(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根据法律合同是否为某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而进行的分类。有名合同是指法律对某类合同冠以名称并为其设定具体规则的合同。亦称常见合同、典型合同。(六)主合同和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走私手表,甲(债权人)先交货,乙(债务人)后给钱,给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是丙。思考思考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1.合同法的概念与特点什么是合同法呢?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3.1.2合同法概述合同法合同法的特点任意性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财产性①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②合同关系的内容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③合同关系的客体合同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2.依据合同法确立的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3.2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立法分类(15种)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例: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A、甲与律师签订的代理诉讼合同B、乙与亲戚签订的监护小孩的合同C、丙与老师签订的在课外补习功课的合同D、丁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法3.3.1要约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有效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失效(一)(三)(四)(五)(六)(二)3.3订立合同的方式(一)要约的概念要约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我国《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二)要约的有效条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三)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四)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表现为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人有接受承诺的义务,不得随意撤销、变更要约。受要约人获得承诺的权利,合同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告成立。(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发出后,生效前)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生效后,承诺前)撤回与撤销都只能在承诺做出之前实施。(六)要约失效要约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的原因有: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3.3.2承诺(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二)承诺的方式(三)承诺的期限(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1.承诺的概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应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二)承诺的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承诺应采取通知方式。通知方式是指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做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传明确地表达承诺人承诺的意思。(三)承诺的期限我国《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并没有规定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1.承诺迟延。所谓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承诺的期限通常是由要约规定的,如果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时间,则受要约人应在合理期限作出承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承诺,该承诺不产生效力。承诺的迟延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通常的迟延。这种迟延是指承诺人没有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我国《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二是特殊的迟延。这种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没有迟发承诺的通知,但因为送达等原因而导致迟延。我国《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2.承诺撤回。所谓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合同法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案例一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3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2、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咨询订购热3944455,免费送货。3、超市发放的价目表问题:请问以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案例二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三2009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问题: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2009年4月30日B、2009年5月3日C、2009年5月8日D、2009年5月9日案例四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的第2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案例五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6)食品加工厂有无义务接受甲公司的包装纸?本案中甲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3.4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与合同的一般条款3.4.1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一)书面形式1.合同书2.信件3.数据电文(二)口头形式(三)其他形式合同法3.4.2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房屋装修合同张三(以下简称甲方)为装修*****房屋(四小区10-2-12),经与李四(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由***起草。一、工程项目: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5、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二、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1 / 4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