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销售“旧货”的区别和联系1.联系:都是销售“使用过的物品”。2.区别:物品使用人和销售人不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物品的使用人和销售人为同一人。在销售“旧货”中,物品的使用人和销售人为两人。3.说明。销售“旧货”,是一人使用过物品,另一人去销售。4.文件:纳税人销售旧货,是一种纯商业行为,一般为购买使用过的物品,再对外销售。如二手货经营单位。“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税法上的概念: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计制度按固定资产核算并计提折旧;使用过的物品:会计制度上不符合固定资产核算的物品;(费用化的物品)旧货: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购入旧货后再进行销售旧货;总之,销售旧货的使用人销售人不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