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主义国家德国有这样一个故事,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镜厅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现在德国街头还耸立着此国王骑着青铜战马叱咤风云的塑像。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北戴河。有一次这位皇帝用伟人们惯有的动作,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欲掐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姣,他的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他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房。不料这个磨坊主觉悟非常低,丝毫不顾全大局,心里只有小家,没有大家,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组织的关怀,警告威胁领袖安全,影响伟大祖国形象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这里可是一个国家的门面,来这儿的国际友人多了去了,一百多年以后波茨坦公告都是在这里签的。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员把磨坊给拆了。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既没有哭天喊地,满地打滚,也没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胁要自焚。他袖手站在一边,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一国首脑,我德国尚有法院在,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第二天这个老汉,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讼状把国家元首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高价赔偿损失并按原样将磨坊复原,本来是想办件好事,现在比窦娥还要冤,愣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而那个刁民此时躺在他的小磨坊里,一边数钞票,一边偷着乐,压根就用不着冒着被遣送拘留的危险,背着乡干部三番五次跑到柏林去上访。也不担心什么打击报复,秋后算帐,从此以后不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他天天心安理得地磨他的面粉。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房主都驾崩了。轮到小磨房主想进城,希望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也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封信。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拘谨,作为邻居朕深表同情。你说你要把磨坊卖予朕,朕以为期期不可。毕竟此间磨坊业已成为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朕派人送去三千马克,请务必收下。倘若你不好意思的话,便算朕暂时借予你,解你一时之急需。你的邻居威廉二世”。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象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同学们从两代国王、两代磨房主和地方法院三个角度看法律是怎样的?【学生】各抒己见。【教师】总结评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勇于依法维权、法律是治国的根本。【说明】开始渗透法律的基本内涵,引发学生思考。【教师】故事生动地诠释了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的名言: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在民主国家里,法律应该成为国王。下列法律条文各是以什么方式创建的?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国家认可法律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抢劫、贩毒、放火、投毒罪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国家制定法律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国家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