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第一节订立合同的步骤第二节合同的生效第三节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第一节订立合同的步骤交易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是否每笔交易都得严格按这四个步骤进行?一、询盘(Enquiry、Inquiry)询盘在国际商务法律中又被称为“要约邀请”,指买方或卖方为了洽购或销售某项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探询交易条件的行为。买方询盘:邀请发盘卖方询盘:邀请递盘示例:对你方型号N39“好运”牌打印机感兴趣,请发盘。二、发盘(offer)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公约》第14条对“发盘”定义: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一)发盘的含义(二)构成发盘的要件1.发盘必须向特定人提出;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3.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即受约束的意思《公约》第14条(2):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发盘内容十分确定◆《公约》第14条规定:“……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我国规定,内容完整应包括品名、数量、价格、包装、装运、支付。6发盘必须表明订约意旨所谓“承受约束”是指发盘人于得到受盘人对该发盘接受时,承担按发盘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的责任。明示:offer、firmoffer、quote、book、order、bid、bidfirm默示:结合磋商的情况、双方确立的贸易习惯或贸易惯例和发盘人随后的行为。7(三)发盘的有效期1.规定最迟接受期限发盘限5月5日复OFFERSUBJECTREPLYFIFTH2.规定一段接受时间发盘有效期为7天OFFERVALIDSEVENDAYS8如何确定?(四)发盘的撤回和撤销1.发盘的撤回2.发盘的撤销《公约》第15条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公约》第16条规定:“在尚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但以下发盘不得撤消:A.发盘注明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案例8-1香港A公司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B公司于当天(20日)收到来电,经研究后,于22日上午11时整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整送达,香港A公司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1)根据有关贸易法律,A公司是否已经成功的撤销了10月20日的发盘?(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已签订了合同?案例8-2我国A公司拟参加某宾馆的装修投标,为更确切的估算投标标底,向B公司询价购买300套卫浴设备,并说明:“这一询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的估算投标的价格,投标日期为8月8日,开标日期为8月25日。”B公司于8月1日向A公司发出出售300套卫浴设备的要约。A公司认为价格合理据此计算标底,并于8月8日递交了投标书。但B公司发出要约后,因货源紧张,价格上涨,遂于8月15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A公司收到后当即表示不同意撤销要约。8月25日开标时,A公司中标,A公司于8月26日对公司8月1日的要约作出承诺。B公司回电称要约已撤销,合同不成立,而A公司坚持合同成立。问A公司合B公司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五)发盘的生效1.发信主义----英美法系2.到达主义----大陆法系《公约》第15条:“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公约》规定:口头发盘只有在立即被接受的条件下才能生效;如果发盘时,对方未置可否,合同尚未成立。案例8-3一法国商人于2008年5月20日走访我国一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第二天上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此时,我方获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上涨的迹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六)发盘的失效1.过了发盘有效期,受盘人未表示接受;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3.发盘人对发盘的有效的撤回或撤消;4.不可抗力;5.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法人破产;(七)我国对发盘的解释1.有约束力的发盘(Offerwithengagement)俗称实盘(Firmoffer)2.无约束力的发盘(Offerwithoutengagement)俗称虚盘(Non-Firmoffer)15三、还盘(counter-offer)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16案例8-4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发盘,报谷物300公吨,每公吨250美元,发盘有效期为10天。3天后,B公司复电称,对该批货物感兴趣,但要进一步考虑。2天后,B公司两次来电,要求将货物数量增至600公吨,价格降至230美元/公吨。3天后,我公司将这批谷物卖给另一外商,并在第10天复电B公司,通知货已售出。但外商坚持要我方交货,否则以我方擅自撤约为由,要求赔偿。问:我方应否赔偿?为什么?还盘的特点◆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或否定;◆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发盘;◆只有受盘人才可以还盘。18四、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沉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接受。19案例8-5A公司有大量库存设备出售,便向国外B公司发盘,并在发盘中规定有效期为6月底。B公司认为发盘条件合适,决定接受,但未立即发出接受通知,而是派专人到A公司营业处办理具体购买手续和安排接运货物事宜。但在6月中旬前几天,一家急于欲采购此种设备的C公司前来A公司洽谈,双方一拍即合,当场达成交易,便立即将设备买走。当国外B公司代表于6月20日赶到A公司处时,A公司已无货可供,于是B公司就此提出索赔。试问,B公司是否有权向A公司索赔?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1、接受必须由发盘指定的受盘人作出。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到受盘人4、接受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发盘的要求。21案例8-6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方式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按我方发盘规定的各项条件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中间商A的来电称:“你8日发盘已转美国B商。”经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我方将信用证退回开证行,再按新价格向B发盘,而B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格,并要求我方按原价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案例8-7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收到外商发盘,有效期至7月22日。我方于7月24日用电传方式表示接受对方发盘,对方一直没有音讯。因该商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市场价格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前将货发出,否则,我方将要承担违约的责任。问:我方是否应该发货?为什么?“接受”中对发盘条件的变更◆实质性变更(materialalteration)如对价格、支付、质量、数量、交货时间或地点、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限制或更改。◆非实质性变更(non-materialalteration)如要求提供某些单据或增加单据份数,提供样品,唛头刷制等。案例8-8我某公司向美国A公司发盘出售一批商品,对方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提出:“凡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天,我方收到A公司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因获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已大幅上涨,我公司当天将信用证退回,但A公司认为其接受有效,合同成立。双方为此意见不一。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8-9中国某外贸企业于2002年10月7日用传真向美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美方10月10日复到。10月8日收到美商发来的传真:“接受,我方必须收5%佣金”。在我外贸企业堆美方的传真尚未答复时,美商于10月9日又来传真表示:“无条件接受你方10月7日发盘,我方立即开出信用证”。试问我方应该如何处理?逾期接受问题逾期接受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视为有效的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但下述两种情况属于例外:①《公约》第21条第1款规定:“逾期接受仍有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此种意见通知受盘人。”②《公约》第21条第2款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盘人,他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接受的撤回◆接受可以撤回,撤回接受的通知应当在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之前或者与接受通知同时到达发盘人。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与巴基斯坦某进口商为买卖上海牌彩电进行交易磋商,双方电传五则:电传一10月8日巴基斯坦某进口商来电INTERESTEDINCOLOURTVSETSHANGHAIBRANDMODEL345PLEASEOFFER出口交易磋商来往电传示例10月10日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去电YOURSEIGHTHOFFERSUBJECTREPLYREACHINGUSFIFTEENTHCOLOURTVSETSHANGHAIBRANDMODEL3451OOOSETSPACKEDINCARTONSOFONESETEACHUSDOLLARS150PERSETCFRKARACHIDECEMBERSHIPMENTIRREVOCABLESIGHTCREDIT电传二10月12日巴基斯坦某进口商来电YOURSTENTHPRICETOOHIGHCOUNTEROFFERUSD130REPLYFOURTEENTH电传三10月14日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去电YOURSTWELFTHLOWESTUSD140SUBJECTREPLYEIGHTEENTHHERE电传四10月16日巴基斯坦某进口商来电YOURFOURTEENTHWEACCEPT电传五◆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公约》规定,接受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案例8-9我C公司于1993年7月16日收到法国巴黎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船,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D公司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立,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试问(1)合同是否成立?(2)我方有何失误?案例8-10我某技术贸易公司就某项技术贸易的进口事宜与国外某客户进行洽谈,经过双方多次的函电往来,最终使交易得以达成,但未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根据双方的函电往来表明,双方应于2000年12月前向我方提供一项技术贸易的出口,而时至2001年1月,对方仍未向我方提供该项技术贸易。我方曾多次要求对方履行合约,对方却以未订立正式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合约已达成。问:(1)双方的交易是否已达成?(2)就此案例,我方应如何处理?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1.当事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2.必须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3.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5.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同(SalesContract)确认书(confirmation)协议或协议书(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意向书(LetterofIntent)订单(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