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CHINAVANKECO.,LTD.编号:VANKE-HR-F020版号:A/0生效日期:2009年1月1日劳务合同(2004版)甲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甲方因业务需要,聘用乙方担任工作,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劳务事宜签订本劳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2、如双方愿意续签本合同的,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内,续签本合同。第二条工作场所和时间1、甲方将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乙方原则上应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2、乙方的工作时间应与甲方员工的工作时间相一致,以便业务的开展。第三条劳务报酬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按月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人民币元(税前)。2、乙方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劳务费时予以代扣代缴。3、乙方每月的劳务费于次月日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汇入乙方的个人帐户。4、甲乙双方约定,除上述劳务报酬外,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的薪金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甲方也不承担乙方的医疗、工伤等其它费用。第四条工作纪律1、乙方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CHINAVANKECO.,LTD.编号:VANKE-HR-F020版号:A/0生效日期:2009年1月1日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乙方应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权益。第五条声明和保证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劳务期间获取的有关甲方的任何秘密信息,并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第六条保守秘密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关联商业实体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经营、管理信息),乙方亦不得将其用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保密制度。2.乙方在工作期间的所有与甲方业务和工作有关的记录及获得的有关资料或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离职前必须将属甲方的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3.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1)甲方设计部门的图纸及相关资料等;(2)甲方项目发展部门的发展计划、开发协议、土地储备资料等;(3)甲方财务部门的财务信息等;(4)甲方营销部门的营销方案、客户资料等;(5)甲方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自行开发课程、公司规章制度等;(6)甲方工程管理资料等;(7)甲方内部互联网页刊载的甲方及其甲方所属集团各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8)涉及商业秘密的其它内容。4.乙方在合同期间或离职二年后,若泄露甲方秘密或因此造成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合同解除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2、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CHINAVANKECO.,LTD.编号:VANKE-HR-F020版号:A/0生效日期:2009年1月1日(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声明和保证条款的;(2)乙方无正当理由或未获甲方事先同意,而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履行本合同的。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RMB元)。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按本条第1款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署后生效。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条款如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悖时,以中国法律、法规为准。甲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地址:深圳市梅林路63号身份证号:代表人:签署日期:年月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CHINAVANKECO.,LTD.编号:VANKE-HR-F020版号:A/0生效日期: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