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村党支部书记培养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建设一支适应新农村需要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头雁”作用,构建我市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培养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政治素质好、能力水平高、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二)科学管理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的制度、方法切实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形成选拔公正、考核科学、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三)保障激励原则。对村党支部书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保证合理待遇,拓展发展空间。(四)群众满意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选拔、考核和评价村党支部书记的根本标准,使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体现群众要求。-2-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培养管理主要目标是: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着力形成一套制度完备、纪律严明的村党支部书记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一支精干指挥员队伍。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第五条村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3年以上党龄(含3年),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二)带富能力强,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任前连续2年被评为村“双强”党员;(三)协调能力强,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四)法制观念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按章理事,没有受到党纪处分或虽受到处分但按规定不影响使用;-3-(五)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初始任职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六)个人承诺服从党组织安排,并愿意向党组织作出廉政承诺和任期目标承诺。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况的不宜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二)不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纪委已立案检查的;(四)劳改、劳教人员释放后,在其成为正式党员之日起不满三年的;被判缓刑执行期满两年内的;(五)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两年内,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两年内,受其他党纪或政纪处分期满一年内的;(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从其完全履行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七)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和村规民约的及一些村霸、地痞、流氓;(八)私心严重,热衷拉帮结派的;(九)信仰邪教和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十)年老体弱,不能履行职责的。第七条选拨任用方式和程序-4-(一)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办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人才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肩挑”比例要逐步达到80%。(二)村党支部书记主要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党员中选拔。对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派乡镇机关优秀后备干部到村任职或动员本村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二线”干部回村任职,也可通过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实现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注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培育、选拔村党支部书记。(三)村党支部书记选举产生或任命后,乡镇党委要下发任职通知,并且一周内上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办理工资手续、建立或转交档案。第八条结合“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建立一支以大学生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优秀退伍军人为主体的后备干部队伍,每个村的后备干部要达到2名以上。第三章教育培训第九条加强全员培训。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基础上,建立村-5-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制度。除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学习培训外,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不少于40课时的村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班。乡镇党委可采取以会代训、重点工作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能力培训,确保所有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得到至少一次培训机会。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对新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岗位必备知识培训。第十条注重学历培训。引导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参加党校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招等方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提高综合素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选送一批村党支部书记到河南科技大学大专班学习,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要将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对参加大专以上学历培训的村党支部书记要给予学费补贴、交通补贴。各县(市)区管党费每年要划拨专款用于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第十一条开展特色培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开通“短信课堂”平台,定期向村党支部书记发送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实用信息等。大力实施“开放式”培训,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组织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激发创业动力。第十二条丰富培训内容。按照农村工作“多面手”的要求,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综合性培训。要突出农村政策法规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突出市场经济知识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加快发展的能力;要突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6-高村党支部书记带富群众的能力;要突出民主管理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服务群众的能力。第四章待遇保障第十三条拓展村党支部书记发展空间。对于任职满三年、在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符合相关招录条件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可以在其中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或通过考试选拔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对于下派到村任职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党支部书记,应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突出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要推荐其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及时推荐到各级党委表彰奖励。第十四条按照中央、省委要求,我市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执行,由固定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构成。工作报酬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按季度拨付到各乡镇“村级经费专户”,由乡镇核定到村、到人进行发放。绩效报酬在工作报酬中的比例占20%,由各乡镇按季度扣除,制定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依据年度考核和村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在年终一次性进行发放。第十五条建立正常离任补助制度,对正常离任、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9年以上18年以下(含18年)的,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8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生活补贴。每年年底由乡村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党支部书-7-记审核公示后,分别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备案,经审查无误后,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乡镇财政账户,由乡镇党委将补贴资金发至本人。第十六条定期开展评优表彰活动。全市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凡被市级党委表彰、任现职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每年组织免费体检一次。第十七条建议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医疗、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完善在职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养老保险。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八条建立目标承诺制度。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任前承诺和年度承诺,实行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相结合的承诺办法,由村党支部书记对任期内本村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群众增收、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目标进行公开承诺,承诺书要在公开栏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第十九条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评议。第二十条严格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乡镇党委要派人参加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必要时县委组织部也可派人参加;健全村-8-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乡镇党委每年对各村财务进行一次审计,村党支部书记离任时,由乡镇纪委负责进行离任审计。第二十一条及时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对村支部书记实行动态管理,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有以下8种情形之一者应引咎辞职:1、组织观念淡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偏差,不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2、不热爱岗位,工作不负责任,有严重失误,造成损失;3、治村无方,工作实绩平平,上任后未能改变村面貌或村面貌改变不大;4、班子不团结,闹无原则纠纷,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5、不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基础差,信任度低,群众强烈要求调整;6、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群众反映较大;7、有违法违纪等方面问题;8、根据年度民主测评工作结果,称职以上票数达不到60%,或不称职票达30%以上。对有上述情形须引咎辞职但未主动提出的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要进行组织谈话,责令其辞职,或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免职。第六章考评激励-9-第二十二条村党支部书记的考核主要由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和加分项目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量化考评。其中工作业绩占70分,民主测评占30分,加分项目占10分。第二十三条考评内容(一)工作业绩分(70分)1、村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方面(15分):带头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发展村级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参与组建民间产业协会,引导民间协会规范、科学、健康发展;大力抓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积极组织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等;强化对学校、卫生、医疗点、村级公路维护等公共事务的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校舍的安全;切实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民主理财、“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开展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弘扬村风正气,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积极改善村民文化娱乐生活水平。2、党建工作方面(15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五好”党支部建设和“双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村干部值班制度,确保运行规范;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强化党员教育;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强化流动党员管理;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发挥党员作用,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10-加强农村人才的培养和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全力推进党务、村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活动,保障基本经费,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3、计划生育方面(10分):成立计划生育管理小组,配齐配强计生专干,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强化计生服务和网络建设,充分行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权,及时对违反《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计划生育条款的行为进行处理,协助乡镇计生办征收社会抚养费,按上级要求严格控制计划生育率。4、社会综合治理方面(10分):建立健全治保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好群众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保安护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突发事故处置等工作中建立健全预警和处理机制,做到预防为先、责任明确、处理及时、善后到位;建立健全公共事务管理制度,对全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进行规划、协调和管理;加强对违反宅基地使用、森林保护、殡葬管理、破坏选举、不承担公共事务筹资筹劳等不良行为进行治理;认真开展“入户听诉”下访活动,化解基层矛盾,不出现越级上访及群体上访事件。5、新农村建设方面(10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