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目招标评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保证招标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招投标活动。凡属公司投资的基建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及物资采购、工程设计、勘察、工程监理等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3术语及定义3.1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3.2黄河水电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3公司: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4二级单位:各管理部、分公司、子公司。4机构与职责4.1机构4.1.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工程项目部、计划发展部、办公室、安全生产部、财务部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招标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项目部归口管理,计划发展部和安全生产部配合完成。4.2职责4.2.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公司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黄河水电有关招标管理规定。(2)负责批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负责审批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按黄河水电公司规定履行报批手续。(4)研究决定公司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2.2纪检监察职责(1)依法对公司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暂停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2)负责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调查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4.2.3工程项目部招标职责(1)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和黄河水电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修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2)组建并管理基建评标专家库。(3)负责组织公司权限内基建项目的招标工作。(4)办理授权委托公司权限项目的招标。(5)负责制定、修订基建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6)负责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7)根据年度计划编制上报年、季、月招标计划。5管理及权限公司对招标工作实行两级管理。5.1由黄河公司组织招标的工程项目5.1.1挡水建筑物、导流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发电厂房、通航建筑物、机电设备安装及概(预)算或估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土建项目。5.1.2水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GIS、高压电缆、桥式起重机、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励磁、调速、计算机监控设备、大型金属结构设备、船闸、单相招标的进口设备及概(预)算或估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安装、设备和物资采购。5.1.3大宗材料采购。5.1.4主体工程监理及概(预)算或估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项目。5.1.5概(预)算或估价在30万元以上的费用项目。5.1.6由黄河公司组织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联系协调管理。5.2由公司组织的招标的工程项目5.2.1除黄河公司组织招标的工程项目以为的其他项目。6招标6.1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项目由公司工程项目部组织进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6.2招标方式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招标,要力争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特殊情况下若采用其它招标方式需报批,并按规定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项目报黄河水电公司水电招标办公室审批。采用其它招标方式的范围:(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不适宜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2)竞标单位的数量达不到公开招标的要求的;(3)受工期限制,采用公开招标时,招标周期无法满足工期要求的;(4)其它特殊情况。采用其他招标方式,必须在招标工作开始以前取得黄河公司的批准同意。6.3每年10月25日前公司根据年度计划编制完成下年度的招标计划,并报黄河水电公司招标办公室备案。年度招标计划内容应包括:拟招标项目分标原则、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名称、概况、招标范围、主要工程量、估计合同金额、招标文件审查时间、招标时间、最晚合同签订时间。6.4根据年度招标计划,公司每月编报项目招标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报黄河水电公司审核。月度招标计划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估计合同金额、主要工程量、招标文件审查时间、招标时间、最晚合同签订时间。6.5标段的划分应本着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组织科学、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可以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实施阶段,分标段、分阶段进行招标,但不得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6.6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设计单位或具有编制能力的单位进行。属黄河水电公司权限内招标的项目编制完后由公司负责组织初审,报黄河水电公司招标办公室组织审查。属公司招标权限内的项目由工程项目部组织审查。6.7招标文件编制时必须明确招标方式,无论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都应明确以下内容:6.7.1投标须知;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技术规范书;评标原则、标准、方法和权重;技术、商务条款。6.7.2招标文件必须合理设定投标人的入围门槛,并按资格审查、初评、详评明确评标的具体办法;必须分开标、资格后审、初评阶段明确废标条款,废标条款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对招标项目有实质性影响的评标要素来慎重确定。6.7.3投标文件应合理确定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一般不得少于20日。如需对已出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部份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6.7.4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主要部分的权重因子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审的方法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1)“综合评分法”:对技术、报价、资信部分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法对评审因素进行分值量化。技术、报价、资信各部分的评审因素、评分项目、评分分值、权重、评标价的计算原则及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都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评审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评,按初评条款确定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投标人,根据确定的评分细则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评,由每个评委独立评审打分,按算术平均法(或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统计出各投标人的相应得分。并对技术、投标报价和资信部分的平均分进行加权,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主要适用于主体工程施工、主设备及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潜在投标人组成复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难以评审的项目也可采用综合评分法。(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对资格、资信、响应性、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等评审因素经过初步评审,再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经过详细评审计算出评标价,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主要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且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和技术成熟的招标项目。能适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设备、材料及土建项目应优先采用该办法。6.8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发改委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即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任选一家媒介上发布,其中,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6.9各级组织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7投标7.1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7.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送达的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应签收并妥善保管。7.4投标文件及任何说明函件须经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7.5投标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应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6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汇票方式随同投标文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低不低于1万元,最高不高于10万元。有效期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般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7.7招标人与投标的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之间不应有关联交易及隶属关系。设计单位与投标的监理单位之间不应有关联交易及隶属关系。7.8投标人少于三个,依照法律重新招标,特殊情况履行批准手续后可改为其它方式。黄河水电公司组织招标的项目由黄河水电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公司权限内的报黄河水电公司归口管理招标办公室审批。8开标8.1开标时间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8.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公开进行。8.3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所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过程和主要内容应作记录,并由各方代表当场签字确认。8.4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检查并公正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招标单位和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宣读核查结果。8.5由投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需宣读的内容。8.6开标后,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9评标9.1评标委员会9.1.1招标人根据具体招标项目技术特点依据规定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机构成员名单一般应在开标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9.1.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二级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和监理等单位熟悉业务的代表以及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外聘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自同一单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设备招标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单位应请有实际运行管理经验的人员参加。9.1.3公司按照不同的专业和工程分类设置专业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评标专家。9.1.4公司组织招标的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则上由主管领导担任。9.1.5评标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技术组、商务组、监督组、会务组。9.1.5.1工作组一般由正副组长(评标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和技术组、商务组正副组长及有关人员组成。9.1.5.2技术组及商务组一般由业主代表及专家组成。9.1.5.3监督组一般由监察、纪检、公证等人员组成。9.1.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9.1.7评标组织机构职责(1)工作组:负责评标期间的日常组织工作,并协调专业组之间的工作配合。听取各专业组评标情况汇报,负责对技术、商务进行综合比较,推荐预中标人排序,编写综合评标报告,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2)技术组:负责审阅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及资质文件。整理填写技术对比表、差异表、投标人业绩,评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等内容的合理性。书面提出要求投标人澄清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澄清。负责编写技术组评标报告。(3)商务组:负责审阅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核查生产能力、交货进度,施工能力等,书面提出要求投标人澄清的有关问题,进行商务澄清。分析并整理汇总投标人报价,计算评标价格,负责编写商务组评标报告。(4)纪检监察:负责监督、检查评标纪律的执行情况,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并形成监督卡。(5)会务组:负责招标工作中招标、投标、评标的文件管理;负责会议文件的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