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公司设立登记指南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公司设立登记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公司设立登记适用对象:个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四、受理机构浙江省工商局五、决定机构浙江省工商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八、禁止性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九、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及描述材料出具单位备注-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表格A4纸,一式一份必要自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纸质表格A4纸,一式一份必要自填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必要自填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一份非必要自填公司章程原件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一份必要自填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必要自填(1)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2)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4)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6)工会、职工持股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一份必要自填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与第4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一份必要自填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由公司董事签字。董事、监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必要自填住所使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必要自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一式一份必要自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详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其《指导目录》)原件或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非必要自填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详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其《指导目录》)原件或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非必要自填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非必要自填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A4纸,一式一份非必要自填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申请联系电话:0571-88380676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一楼注册大厅1-6号-4-窗口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十二、办理方式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15工作日承诺期限:2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营业执照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十八、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571-88380676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0571-88391212或12345投诉热线网上投诉: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5-部门服务窗口: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一楼注册大厅1-6号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8:30--18:00;冬季:8:30-17:30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电话查询:0571-88380676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递交材料)-6-附录1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7-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8-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一、提交材料应当为A4纸型还是16开纸型?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二、营业执照是否必须到登记机关领取,还是可以快递送达?企业登记机关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为办事人提供证照寄递服务,登记完成后可将营业执照快递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三、企业办理工商事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的,请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四、提交材料应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请根据提交材料须知的要求提交。须知上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9-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工商局工商名称核准,2、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银行询证函,【认缴制注册忽略此步骤】3、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开户,【认缴制注册忽略此步骤】4、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认缴制注册忽略此步骤】5、到工商局申请设立公司领取执照,6、公章、法人章、财务章,7、银行开立公司基本账户开户,8、国税地税税务报到。注册公司所需资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10-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