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二章:导言部分1、文学理论概念p3文学理论是文艺学中三分支之一,通过对文学问题的审视,侧重于研究文学中带一般性的普遍的规律,它力图指导其他分支的研究,本身有建立在对特殊的具体的作品作家和文学现象的研究基础之上。文学理论以文学的普遍规律为研究范围,以文学的基本原理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科学方法为研究内容,以哲学方法论为总的指导,从理论的高度和宏观视野上阐明文学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建立起文学的基本原理、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方法。2、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基石p12(略看)(1)文学活动论:马克思把文学艺术看成人的生活活动,把文学艺术的创造和欣赏归结为人的生活活动,旨在强调文学艺术与人的本质力量的关系。人的生活活动远远高于动物,是以自由自觉为基本特征的,所谓自由指人的活动是建立在关于人对对象世界的规律认识的基础上的,有意识且以理性为指导;自觉指人的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能动性。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精神性的生活活动也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本质力量一部分通过文学艺术的创造和欣赏展现和外化出来。文学活动论启示我们文学的出发点、联结点和归宿点是人,文学是做为主体的人的能动的创造,文学是塑造丰富的人完整的人的重要途径,是一种人学。(2)文学反映论:马克思主义从哲学的存在与意识的相互关系理论出发,把文学活动看成是一种人的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与反映。唯物主义始终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活决定意识,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所阐发的这个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被运用于对文学活动性质的解说。首先列宁用反映这个词说明了文学是对生活的反映,他提出了艺术和艺术家应当反映生活的观点,不断强调文艺反映生活同时也肯定了文艺也反作用于生活,其次毛泽东更鲜明的表述了文学反映论,肯定了文艺是社会生活的艺术反应,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比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集中、更理想、更典型,因而更有普遍性。马克思主义文学反映论把文学看作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认识,是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