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煤矿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员工岗位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内容,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完成效率和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要求遵照执行。2017年2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岗位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内容,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完成效率和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运河煤矿各单位员工。第三章交接班要求第三条交班内容及要求:交班员工在交班前必须对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生产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及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以上内容认真交班。设备运行情况的交班内容包括:当班期间设备开、停时间,停机原因。若遇设备故障,则必须说明故障发生时间、原因、处理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其它注意事项。公用工具、用具的交班内容主要包括:工具、用具数量及完好情况,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本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岗位责任区清洁卫生清扫情况。第四条接班内容及要求:接班者在交接班时间内,应认真听取交班情况介绍,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对交班纪录,全面巡视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交班者未按规定交班,应及时向班长、跟班管理人员、安全员反映,待处理后再按规定程序接班。第五条交接班程序:1、交班员工在交接前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工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2、交班人将岗位公用工具、用具清洁保养完毕,并仔细清点好数量;把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清扫干净;3、交班人当面向接班人介绍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特别注意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4、接班人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的情况,并仔细与交接班记录进行核对,发现有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应及时询问;5、认真清点工具、用具数理,并查看其质量;6、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运转正常后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时,经领导批准,进行交接班)。第六条交接时应做到“五清”和“两交接”1、“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2、“两交接”即: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或检修,所做安全措施,设备存在缺陷,保护的停复役、变更和定值更改,信号装置情况,要在现场交接清楚。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物件要交接实物,不能只进行帐面交接。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班:1、遇事故正在处理或正在进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2、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严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3、接班人员未到岗的,不得交接班;4、记录不清楚、不清洁的,不得交接班;5、工具、用具、仪器仪表未清理或未点清,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未清扫的,不得交接班;6、交、接班人不签字的,不得交接班。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八条各岗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交接班记录本,为方便管理,交接班记录本的格式及纸张大小,由安全监察部统一规定和配置。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应放置在岗位较明显或固定的地方。第九条岗位交接班记录本应认真按要求填写,格式力求简捷,文字表达力求清楚、详尽,以免产生歧义,各交接班员工不得敷衍塞责,马马虎虎。第十条交接班员工应做到坚持原则、发扬团结协作的风格。交接班均需本人进行交接,不得委托他人。若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交、接双方均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交班员工及时上报班组长或其它领导,班组长或其它领导应及时予以解决,不得无故推诿。第十一条若在规定交班时间内无人接班,交班员工应在继续坚守岗位的同时,及时向班组长或工区值班人员反映情况,待班组长或工区值班人员安排其它员工前来接班,完成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在无人接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十二条工区值班人员、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岗位交接班情况,对岗位交接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指导。对不按交接班管理规定进行交接班的,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交接班记录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认真查看、理解交接班记录,或对自己不清楚的事项又不及时询问的,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手上交接班工作的,双方都应负责。第十四条各岗位员工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应立即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不得做私事,更不得借口以各种理由或是交接班问题而拖延时间。第十五条各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分清责任;未按要求打扫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的不得交班。